# 狼与春天的失物 图源:linpop(LKID:linpop) 录入:Naztar(LKID:wdr550) 山雪消融,草木抽芽,世界又鲜艳起来。 冷若冻石的冬季空气,也逐渐转换为柔和的泥土香。 冬天、春天、初夏的移转是年复一年,但总是给人新鲜的喜悦。 然而人类活动也因此热络起来,有数不完的工作等著处理,可谓是有乐也有苦。 这当中最麻烦的工作,今年也落在了罗伦斯头上。 「唔……呃……哈啾!」 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因鼻子吸进异物而打个喷嚏醒了过来。还以为是睡觉时有蜘蛛在脸上结网,结果不是那么回事。 罗伦斯唏哩呼噜地抹抹脸,马上就发现那是什么。掀起被子一看,见到的是一片惨状。 「喂,快起来。」 同一条被子底下,有个年若豆蔻,睡得很沉的少女。亚麻色长发光泽美丽得有如贵族,可是身材却瘦得像个修女。 当然,那不是罗伦斯瞒天过海带上床的情妇,是他的妻子赫萝。 所以他并没有任何愧疚之处,只不过赫萝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而那并不是她被掀了被子也依然傻呼呼地缩成一团,继续睡大头觉这件事。 问题在于她头顶上那对三角形的兽耳,以及腰间毛茸茸的大尾巴。这是因为,赫萝从前是受人奉为神明的狼之化身。 「又到了这个时期啊……」 她不晓得作了什么梦,嘴在傻笑。低头看著赫萝如此痴呆样的睡脸时,这位自称贤狼的少女慢慢晃动尾巴,让罗伦斯又打了一次喷嚏。 被子底下满满都是褐色的毛。想当然耳,睡死的赫萝尾巴也是同样颜色。 换毛的时期,今年也照例到来了。 以温泉乡闻名天下的纽希拉,夏天和冬天一样热闹。在村边河流的码头所卸下的货,今天也堆成了一座小山。 码头旁的酒馆中,罗伦斯从钱包取出几枚银币,整齐排好。 「都在这里。」 「嗯,德堡银币啊……七枚,好沉手啊。好久没见到边缘完全没削过的美丽银币了。」 数那些银币的,是个鼻子很大的男子。看起来特别大,说不定是被酒醺红了的关系。 男子外观像个扮成商人的樵夫,而他实际上也的确是以此维生,是个经验老到的木匠。 「今年也受您关照啦。话说,嫂夫人的头发还真长啊。」 桌上除了啤酒和猪肉香肠外,还摆放著约三十个齿列整齐的梳子。木匠不是专程作他生意,也会卖梳子发饰给往来纽希拉的舞娘,不过罗伦斯也知道,自己的用量恐怕是她们的好几倍。 「她一有空就爱梳头发。每年都要买这么多梳子,伤脑筋啊。」 刻有太阳图样的德堡银币,是银价很高的优质货币。 而且一次七枚。 城镇里作正当生意,需要养家活口的熟练工匠,工作一天顶多赚一枚半银币,生意好时能到两枚,可见买这些梳子有多奢侈。 「有钱赚我是很高兴啦,但您真的不考虑买金属梳子吗?镀金的高档货可是永不生锈,且不伤头发。买一个就能用好久好久。」 木匠提了个不顾收入减少的建议。也许是一次要做一大堆梳子,让他也做烦了。有这样的好手艺却没加入任何城镇的公会,在各地之间游走,应该是因为他原本就不喜欢重复相同的工作。 「因为她说什么都不想用金属梳子。」 「这样啊。其实其他地方偶尔也会有这种女孩,说什么会伤发质之类的。不过,至少比非金梳子不用好多了。」 木匠笑著灌几口啤酒,最后吐口大气。 「说老实话,你的生意我恐怕只能再接几年,以后会怎样很难说呢。」 木匠仔细瞧过银币正反面之后收进钱包,并这么说。 「我最近视力开始变差,数起梳齿很不容易。」 「这样啊……我还希望都让您替我做呢。」 「别担心,到时候我再替你找认识的师傅。镇上工坊里的人,对数字可是在行得很。」 相对地,这得额外支出工会介绍费和运费。如果价格不变,就要牺牲品质了。 在罗伦斯苦恼该怎么说服赫萝时,木匠乾掉啤酒,捏起剩下的香肠塞进嘴里,起身离座。 「好啦,我在其他旅馆还有事情要忙。」 「啊,不好意思,劳驾了。」 木匠似乎是个急性子,没等他说完就迈开步伐,挥手致意。 罗伦斯无奈叹口气,喝完自己的啤酒,抱起一整个提袋的梳子返回旅馆。 旅馆已有住客,所以到了换毛的季节,赫萝大多都躲在卧房里。这是因为到处掉毛,扫起来也不方便,且好认的狼毛被客人看见了,会以为晚上有狼从森林里跑进来,造成无谓恐慌。 罗伦斯将新梳子送进卧房,见到赫萝正以缺了齿的梳子仔细地刷毛。 「来,新的梳子。」 罗伦斯将整袋梳子倒在书桌上,拿起一把拋给赫萝。总是在床上理毛的她,此时坐在窗边的椅子上。 窗框上摆了葡萄酒之类的东西,看起来颇雅致。 「嗯,这梳子还是一样香味扑鼻吶。」 赫萝拿起新梳子,贴在鼻头闻两口。 罗伦斯也跟著闻闻看,的确有新木材的清香。 「咱的尾巴呀,就是要配这种森林的香气。」 赫萝狼心大悦地这么说,不过一部分也是为了预防罗伦斯怕太浪费而换成金属梳,才说这种话牵制他。 「怎样都好啦,毛可别乱撒喔。」 「大笨驴。」 赫萝念归念,但这时候的房间真的怎么扫也扫不完。罗伦斯进房就顺手拿起立在墙边的扫把扫地,已经是反射动作。 这时,赫萝在椅子上生起闷气。 「汝一年比一年讨厌了。」 「嗯?可能是一年比一年老成了吧。」 罗伦斯伸个懒腰,搓著下巴胡须这么说。 「不过今年少了一条尾巴,状况好很多了吧。」 旅馆原本还有另一个有兽耳兽尾的人,那就是他们的独生女缪里。然而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远游时,缪里也跟著溜走了。直到今天,罗伦斯还是一想到这件事就烦心,但那也不是全无好处。尤其是缪里和赫萝不同,对保养尾巴一点兴趣也没有,总是任凭它掉毛,专帮倒忙。 当罗伦斯将扫把摆回墙边时,忽然发现一件事。 「喔不,尾巴并没有少。」 「嗯?」 「我忘了瑟莉姆。」 瑟莉姆是由于一段因缘际会,前不久来到旅馆工作的新帮手,和赫萝一样是狼的化身。 「反正有些梳子是订给缪里用的,给她就好了吧。」 让员工工作起来更舒适,也是老板的职责所在。 罗伦斯这么想而开始挑选梳子时,赫萝的手从旁伸来,全部抱走。 「咱全都要。」 见到赫萝这么贪心,让罗伦斯愣了一下才回神。 「怎么说这种话,瑟莉姆也和你一样头痛吧。」 「她耳朵尾巴都能藏,没那种必要。」 赫萝立刻回答。 罗伦斯先是觉得有道理,但随即发现不是这样。 「缪里也会藏,可是在这时候还是一样啊。」 他们的独生女缪里和赫萝不同,耳朵尾巴收放自如;但似乎只是看不见,不是真的消失,还是有整理的必要。 「干么说那么粗糙的谎啊?」 罗伦斯也不是劝,更接近是不敢恭维地反问。只见赫萝一点也不害臊地转向一边说: 「给她钱不就好了吗,大鼻子木匠还在村里吧?」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是赫萝再怎么会用梳子,也用不到这么多才对。 想归想,经验告诉罗伦斯再跟闹别扭的赫萝争下去,容易让她更赌气。况且梳子放著不会馊掉,给钱让她自己买也是一样结果。 最后,还是顺了赫萝的意。 「知道了啦。」 听见罗伦斯这么说,赫萝又有话想说似的看著罗伦斯,然后把手上的梳子和袋子放回桌上。 「话说回来,汝啊。」 赫萝坐正姿势,表情严肃地这么说,还清了清喉咙。 她每年都这样,就是不肯主动说出来。 「好好好,你要什么我都知道。」 罗伦斯不由得一笑,拿起仍带有森林芬芳的梳子。 洋葱皮剥著剥著,总会有担心不小心多剥一层皮的错觉。 赫萝每年保养尾巴时也都有这种感觉。 购入新梳子后的第一梳,都是由罗伦斯动手,再来是赫萝要求才替她梳。 而今年赫萝要求的次数,打从一开始就很频繁。像今天,工作告一段落,吃过午餐回到卧室,赫萝又路半昏倒似的趴在罗伦斯腿上。 摇晃著刚梳好的尾巴,悠哉地打瞌睡。 这位贤狼大人对尾巴的保养方式有自己的一套理论,刚开始与罗伦斯一起旅行那一阵子,尾巴连碰都不给他碰。每次想到这件事,罗伦斯就觉得赫萝是真的对他以身相许而喜不自胜。女儿缪里不在而卸下母亲矜持后的慵懒模样,也总是让人觉得拿她没辙,不禁莞尔。 罗伦斯就这么一边笑,一边除去缠在梳子上的毛,装进已经鼓成一大包的脱毛袋。 虽想用这些毛做坐垫,可是赫萝坚持说:「只有咱能拿汝垫屁股,不准反过来。」抵死不从。 先不说垫不垫屁股,对商人骨子的罗伦斯而言,有狼毛不能用实在觉得很浪费。假如赫萝是羊,他一定不肯把剃下来的毛直接丢掉。 「……呼嘎!」 想著想著,赫萝忽然怪叫一声,身体抽动一下。 简直就像天暖时睡在家门口的狗。不过罗伦斯很清楚说出来会有什么下场,只敢在心里想。 「好了,要睡就盖被子睡,不然会感冒。」 罗伦斯是好心才这么说,结果赫萝却嫌喽唆似的摇尾巴扑向他的脸。 「喂,不要……不要啦!」 想拨开尾巴,赫萝却趁隙伸手抓住罗伦斯的衣领。知道不妙时,人已经被她拉倒按住,活像狼爪下的猎物。 「……我还要回去工作耶。」 即使这么说,赫萝还是巴在他身上猛摇尾巴。 「受不了……缪里走了以后你就自甘堕落成这样。」 赫萝连反驳都懒了。 此外,罗伦斯中餐喝的小小杯葡萄酒似乎是意外地烈,一股难以抗拒的午睡诱惑侵袭了他。 该做的工作还有一大堆,但现在甚至能听到恶魔在耳畔呓语,说偷一天懒没什么大不了。 随著赫萝尾巴愈摇愈慢,罗伦斯的眼皮也愈来愈重。 但就在意识就要断线那一刻,他使劲力气甩开睡意站了起来。 「不行不行,汉娜和瑟莉姆都还在干活呢。」 依然赖在床上的赫萝对罗伦斯投来怨恨的眼光。 「我知道出不了房间的人容易变成一滩烂泥,可是只要度过这个难关,接下来就是愉快的夏天了。」 山上有大把蕈菇、树果任人摘采,蜜蜂也到处筑巢,蜜可成河。夏季的河鱼比冬季可口,等到路况好转,交通热络了,还会有人带大批家畜上山,能吃到没有腌过的鲜肉。 为了享受美食,现在非得好好工作,做好准备不可。 「再说,要是你真的闲到发慌,不如就想想怎么利用这个吧。」 罗伦斯指著塞满脱毛的袋子说,惹来赫萝一脸不愿。 「每年都掉这么多,还让人扫得这么累,丢著不觉得浪费吗。还记得吧,以前有个贵族千金来这里玩的时候,不是带了用她爱犬的毛做的娃娃吗?」 娃娃做得很精巧,吸引了舞娘们的关注。当时罗伦斯觉得这大有赚头,但听说很费工夫而作罢。 「既然是你尾巴的毛,驱熊效果应该非常好吧。」 罗伦斯是故意不说驱狼,但总之身上若有赫萝的气味,森林的霸主们就会主动走避吧。 「大笨驴。」 结果赫萝短短这么说,翻身过来。 「咱可是贤狼赫萝,随便用咱身体的一部分,可是会引起灾难的。」 「太夸张了吧。」 罗伦斯一笑置之,被赫萝瞪了一眼。 要是继续刺激她,好像真的会生气。 「总之乖乖待著啊。」 补上这么一句后,赫萝大叹一声,耳朵尾巴都无力下垂,显得很没生气。 「待在房间里是无所谓……可是咱好想泡澡喔……」 「就这件事万万不可。」 由于纽希拉地处山林,对于狼踪的传闻特别敏感。要是有大把狼毛在浴池里到处漂,不仅是他们的旅馆,整个村子都会大地震。 「我买点好东西来给你吃,忍著点。」 到头来还是只能用食物来安抚她,赫萝的耳朵竖了起来。 「嗯……那咱要烤全猪。」 「拜托你不要乱说好不好,一整头猪可没有那么好弄上山耶。」 弄活猪上山的麻烦之处,罗伦斯不知已经对赫萝解释过多少次。 首先要向往来纽希拉的商人下订,商人再向河下游城镇的肉店下订。肉店接到订单便到市场去,以肉店工会的合作农家联络管道告知所需猪只的大小和体态,等农家答覆。运气好有符合的猪只,且没有其他肉店下同样订单才终于能够带上山。想送上纽希拉,不仅得反溯上述的管道,活猪会叫会大小便,最麻烦的是还会想跑,需要多找人随行照顾猪只。而且全猪所费不赀,运送及买卖的商人之间要打契约才能保险,有时甚至得请人公证。 总而言之,这当中牵扯到太多层步骤,费用会一层层往上跳。 即使罗伦斯每次都再三解释他不买全猪不是因为小气或故意唱反调,赫萝还是很怀疑。 原以为赫萝今天又发作了,结果她抖了抖耳朵这么说: 「咱才没有乱说。」 「拜托喔……」 就在罗伦斯叹口气要老调重弹时,赫萝站起来往窗外看。 「汝自己看呗,有卖猪的旅行商人。」 「啊?怎么可能有那么好──」 话没说完,罗伦斯自己也见到有人牵著猪在路上走。赫萝的耳朵是听见噗咿噗咿的猪叫声了吧。 「汝啊,今天就把那整只烤来吃呗。喏,汝啊。」 赫萝先前的疲软表情一扫而空,变得精神奕奕,像个孩子抓著罗伦斯衣角央求。 可是罗伦斯愣在窗边,不是因为有猪上山。 而是他认识牵猪的人。 「鲁华先生!」 那居然是身经百战,恐怕不太适合牵猪的强悍佣兵。 罗伦斯急忙跑出旅馆外迎接。只带几个部下的鲁华一身轻装,悠哉地停下来。 「嗨,罗伦斯先生。」 「……」 没有看错,真的是鲁华。 每次见到都变得更深的笑容依然不改,罗伦斯还以为自己作了白日梦呢。 「呃……啊,别站著说话,到里头坐著说吧,赫萝会很高兴的。」 鲁华点点头,转头打个手势要部下一起进屋。 手上绳子另一头系的猪,真的是又肥又大。 「原本是应该先捎个信过来的,可是事出突然。」 进旅馆时,鲁华这么说。 鲁华的佣兵团规模并不大,但仍是北方地区无人不晓的勇猛佣兵团。其威望之高,甚至有领主愿意重金礼聘他们到其领地底下做事。 而率领如此佣兵团的人,突然牵著猪跑到温泉旅馆来了。 实在令人费解。 「这时节应该很忙吧……」 罗伦斯自己也不晓得忙不忙,总之先应个声。 「就是说啊,今年还接到了一个利润很好的怪工作呢。这件事,我们就进去慢慢说吧,今天我也是为了这件事来的。」 鲁华如是说。 的确,只带了五个部下,相当于左右手的军师又不在,是不太寻常。 「当然,伴手礼我可没少喔。」 看来那头猪真的是送来给赫萝吃的。鲁华仍是那么豪迈,让罗伦斯有点措手不及地陪笑。 「不只是赫萝大人,我们佣兵团的小公主也会很高兴吧?」 然后,鲁华说出了这种话。 鲁华所率领的佣兵团名叫缪里佣兵团。缪里是赫萝多年前失散的故友,曾经托人类替她传话,而那个人类后来就成了这佣兵团的始祖。 赫萝女儿之名也是由此而来。 「公主长大很多了吧?有没有变得更臭屁呀。」 鲁华期待地这么说。顽皮的缪里非常喜欢生活即是冒险故事的鲁华,也认为他是最强的玩伴,再怎么荒唐的恶作剧也不怕。 而鲁华也很疼爱这样的缪里,不过现在罗伦斯想到女儿就心酸。 「这个嘛……」 于是他对鲁华老实说出了女儿缪里和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旅行的经过。 听了这件事,鲁华连自己手里的牵猪绳掉了都没发现。 「什么……他们两个竟然……」 「老、老大!」 两个部下急忙扶住腿软的鲁华。 要部下退开后,鲁华闭眼扶额,仰天兴叹。 好一会儿才低头转向罗伦斯,露出连部队濒临覆灭也不会有的表情。 「唉,在你这个父亲面前说这种话可能不太好……」 他中箭似的按著胸口说: 「好像嫁了女儿一样……」 「不是私奔啦。」 罗伦斯答得非常快,让鲁华都愣住了。 「真的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 见到罗伦斯语气这么坚持,鲁华也心里有数了。 他皱眉而笑,拍拍顽固旅馆老板的肩,甚至给他一个拥抱。 「好了,我们去喝一杯吧。」 罗伦斯总算是找到一个在女儿的事情上和他有所共鸣的对象。 往骨头上那一大块滴著肥油的肉咬下一口,不顾沾得满下巴的肉汁用力一扯,软绵绵的肉就和骨头分了家。嚼下去,肉块便在嘴里化开,愈嚼愈香。 最后舔乾净骨头上残余的肉屑和油脂,配一口在冰窖里冰镇得透心凉的啤酒。 「呜啊……太过瘾啦……!」 赫萝痛快至极地这么说,尾巴上的毛全竖了起来。 「很高兴您这么喜欢。」 旅馆餐厅有其他客人,所以这场酒席是开在卧室的暖炉上。 房里的猪油味会残留好一阵子,这让罗伦斯有点担心这反而会让赫萝每天肚子特别饿。 「真希望也让令千金尝尝。」 鲁华一边说,一边将切成四方形的五花肉插上铁串。 据说这样热度更能透入其中,味道更香。 「这么好的肉给那头大笨驴吃太浪费了,写信告诉她很好吃就够啦。」 对于食物方面,赫萝还真的会和女儿缪里斤斤计较。 这时,罗伦斯忽然想起一件事。 「对喔,写信啊……说有香喷喷的肉吃,她说不定就会回家了呢。」 鲁华听见这句话不禁苦笑。 「身为同样冠上缪里之名的人,我也觉得寇尔还不错啦。」 「再帮咱跟这个不知好歹的大笨驴多说几句。」 赫萝边啃香脆的烤猪耳边说。 「可是赫萝大人,我们男人就是没那么聪明啊。」 赫萝无奈叹口气,往炖猪杂伸手。 「对了,汝是来谈什么事。带一整头猪当伴手礼,连咱都收得手软了吶。」 话虽如此,她还是一副要自个儿吃完八、九成的气势。幸好有预留瑟莉姆和汉娜的份。 当罗伦斯这么想时,原本勇猛果敢的鲁华说话却含糊起来。 「好,关于这件事嘛……」 鲁华从腰间佩剑处取出一个小囊说: 「这是令千金送我的护身符。」 那是个缝得很粗糙的束口袋,讲客套话也称不上好看。 赫萝吞下啤酒,鼻子抽两下,眉头马上就皱了。 「那头大笨驴给汝这种东西做啥?」 这句话让罗伦斯明白束口袋是缪里做的东西。 「以前来这里玩,陪她打猎的时候,我提到被狼群袭击的事,她就要我带在身上。」 「……」 赫萝都傻眼了。 「里面装什么?」 鲁华表情非常头痛地回答罗伦斯的问题: 「里面是令千金尾巴的毛。」 「尾巴的毛?」 「嗯……虽然我再三拒绝,可是她自己偷偷塞进了我们的行李里,我也不能乱丢,到最后就带在身上了。」 缪里佣兵团打著狼的旗号,创团缘由也与赫萝的故友有关,但鲁华他们并不倚赖赫萝非比寻常的力量。那是一种尊严,也是对赫萝致敬。 由于有这样的缘故,尽管是不可抗力,或许他还是觉得借助赫萝之女缪里的力量并不光彩。 然而只为了这件事就专程带头猪上温泉旅馆,实在不太合理。 在罗伦斯左右寻思时,赫萝敲信号似的将啤酒杯叩一声放在地上。 「所以,汝就是戴著那种东西赶狼,结果惹上麻烦了呗?」 赫萝伸手拿烤得差不多的肉串并这么问。 麻烦?罗伦斯不解地往赫萝瞧,鲁华跟著说: 「对……就是这样。原先不管经过什么森林,都不必在驱赶狼群上多花力气,帮了我们很大的忙。」 鲁华从部下手中接过酒桶,替赫萝斟满酒。会带在身旁防身,应该都是亲信吧。见到赫萝的耳朵尾巴,连眉毛也没挑一下。 「最近接了一件工作之后,状况变得有点怪。」 「哼~」 赫萝要他继续说般晃晃尾巴。 对于晃掉的毛,鲁华当然眼睛眨也没眨。 「我们目前正在担任某方领主的护卫,于是领主要我们去牵制领地森林中游荡的狼。」 「牵制?」 赫萝贼笑著重复这个字眼。 罗伦斯知道那是出于鲁华的立场,对赫萝清咳一声。 「开玩笑的。总之就是有人听说狼会避开汝等所在的地方什么的,所以替汝等引荐,所以现在要把狼赶出森林呗。」 鲁华默默垂下脑袋,看来是说对了。 「完全就是那么回事……」 「然后呢?有咱们家那只大笨驴的毛,大部分的狼都不敢靠近了呗?还是说,有咱的同类出现了?」 尽管不多,但是像赫萝这样懂人话的长寿野兽的确存在。 以狼来说,瑟莉姆就是一例。而他们力量也比人类高出许多。 因此,事情恐怕要赫萝出面协调才能解决,这样也能够解释鲁华为何带猪这么高级的供品上山了。问题是,赫萝得和堪称同伴的狼爪牙相向。 罗伦斯紧张了一下,但鲁华无力地摇了摇头。 「不……」 「唔……嗯?」 罗伦斯见到刚说出最坏可能的赫萝,露出同时交杂放心、扫兴和疑惑的表情。 他也想不到其他可能,显得很意外。 「鲁华先生,贵团是因为我们的女儿而惹上麻烦了吧。那么负起这个责任,也是我们作父母的义务。可以请您告诉我们吗?」 听罗伦斯这么问,鲁华以信徒告解般的表情望向他。 「真是惭愧,还要您为我们担心。这完完全全……完完全全是我们的疏忽所至……而我们实在是束手无策。」 鲁华这么说之后,啃拳头似的将手捂上了嘴,痛下决定似的抬头说: 「其实,事情正好相反。」 「……相反?」 赫萝的尾巴由右至左拍了一下。 「是的。森林里的狼群相当难缠,雇用我们的领主要求设法处理。虽然他原本是雇我们来打仗,可是既然约都签了,在这里退缩有损团旗荣光,我们只好硬著头皮到森林里牵制狼群了。起初和往常一样,令千金的束口袋非常有效,然而大约一个月前,事情有了变化。」 鲁华说到这里大叹一声。 「狼群的首领好像爱上了我。」 他愁苦的面容,深刻表现出认为自己讲了非常蠢的话。 「我也很想以为是误会,但我只能这么想。刚开始,我以为它认为我们是特别有骨气的敌人,隔了一段距离跟来,结果有一天,我们发现当宿舍用的旅舍门口摆了一具鹿尸。」 佣兵团长擦擦额上汗珠说: 「我曾听说过,古代部族之间起冲突时,可能会到敌人家门前摆放兽尸当作威吓,或是用一些法术方面的骚扰……」 然后徵询赫萝意见般往她瞧。 「咱们不会做那种事。」 赫萝给出好的答覆,但表情出奇严肃。 罗伦斯转过头,发现赫萝尾巴尖端抖个不停,发现她原来是在憋笑。 「而且放了好几次鹿以后,还换成狐狸、兔子、獾,甚至连大鲤鱼和八目鳗都有……直到出现一个大蜂巢,我们才敢确定那是没有敌意的行为。」 赫萝拿喝酒拚命掩饰表情,可是尾巴抖得好厉害,简直像条快死的蛇。 「所以有一天,我下定决心去面对那头狼,发现那是率领一个大狼群的公狼……」 鲁华头痛难耐似的扶著额。罗伦斯见状,便不多问当时发生了什么事,状况如何了。 那毕竟是受缪里气味吸引而爱上鲁华,不断献殷勤的公狼。 眼前的鲁华身上不像有伤,应该没有打起来,但光是对方凑上来东蹭西蹭,就够让人不好受了。 「对没有敌意的人拔剑,有损武人名节,然而对方也是与人类水火不容的狼……抱歉,赫萝大人和罗伦斯先生不在此限。」 「请别在意。然后呢?」 经罗伦斯一催,鲁华深吸口气继续说: 「就算不攻击我们,有狼群跟在我们周围也是很伤脑筋的事。一来可能会有人认为用了奇怪的法术,再来就算狼群把我们当作同伴,其他狼也不一定会这么想,因此……」 鲁华说出结论: 「可以的话,还请赫萝大人出面替我们解开误会。」 到这里,赫萝终于忍不住喷笑了。 「嗤嗤嗤……抱歉,这对汝等而言是大问题呗……可是……噗噗、啊哈哈哈哈!」 赫萝难得笑得这么夸张,都快翻过去了。 笑过瘾之后,赫萝前倾凑向垂头丧气的鲁华,抽走他手上的束口袋。 「真是的,咱们家的大笨驴还只是小丫头吶。」 拿到鼻头闻了几下,丢到罗伦斯大腿上。 「然而,咱的确是不能忽视女儿的过错。要是害了汝等,就要给托付爪子给汝等的老缪里看笑话了。」 鲁华抬起头,表情有如听见绞刑中止的受刑人。 「那么……」 「嗯,只能跟那头可怜的狼说清真相了。」 「感激不尽。现在是由军师摩吉带著一个束口袋,拚命在安抚那头公狼呢。」 摩吉是鲁华父亲那代就在团中的军师,有副熊一般的魁梧身躯。 罗伦斯一想像那样的摩吉被大狼亲近而一脸手足无措的样子,虽然颇为同情,但也觉得有点好笑。 「不过──」 这时,赫萝说道: 「咱不去。」 「赫萝。」 罗伦斯一插嘴,赫萝就用相当严厉的目光瞪他。 逼得罗伦斯把话吞回去之后,赫萝满意地摇摇尾巴说: 「这件事,咱要找咱们家的年轻人去。」 「年轻人……?」 「你说瑟莉姆?」 罗伦斯的疑问使赫萝不太高兴地噘尖了嘴。 她不理罗伦斯,对鲁华解释道: 「咱们这阵子请了一个同类,叫做瑟莉姆,是头很有能耐的狼。看起来瘦小,工作起来勤奋得很吶。」 「太好了,可是……」 鲁华看看罗伦斯,再看看赫萝。他似乎发现两人之间的氛围出现细微变化。 「咱不能离开这温泉旅馆,而出门办事是新人的义务,不是吗?」 当然,鲁华听了只有肯定的份。 「话是这么说没错……」 「那就说定啦。」 赫萝说完便伸手抓肉。 张开大嘴要啃下去之前,往两个呆愣的男子瞥一眼。 「咱可是贤狼赫萝,对这裁决有任何不满吗?」 不敢这么想的鲁华摇摇头,而罗伦斯则是疑惑地叹口气。 即使那是个怪差事,瑟莉姆仍然眉头也不皱地接下了。 跟鲁华一起走,往返都很花时间,所以告知地区名称并给她一份地图,让她在鲁华来到温泉旅馆的当晚就出发。来回各两天,也就是会少四天帮手。 对于单趟就要五天的鲁华几个而言,实在很羡慕这样的脚程。 隔天,鲁华几个也回去了。虽然这场重逢相当短暂,但佣兵这工作随时都可能有个万一,能见到他们就够罗伦斯高兴的了。 另一方面,由于旅馆的人手只剩下他和汉娜两个,只好对客人说瑟莉姆有急事外出,赫萝身体不适卧床休养,若有怠慢之处还请多多包涵。 所幸客人多是往来好几年的熟客,不需太多照顾,只求酒足饭饱即可,应该是撑得过去。 唏嘘地目送鲁华等人离去后,罗伦斯返回卧房,见到似乎也在窗边目送鲁华的赫萝带著准备骂人的眼神转过头来。 「所以咱不是说了吗?」 罗伦斯一时没听懂,见到书桌上那堆梳子边缪里做的护身符才会意过来。 「那就是你说的灾难吗?」 罗伦斯问能不能用每年尾巴脱的毛做点东西时,赫萝曾说小心惹来灾难。 她倚在窗框边拄肘托腮,表情不耐地说: 「咱可是贤狼赫萝,智慧和可爱不是其他狼能比。要是把咱的毛一包一包分出去当护身符到处分散,会把护身符所到之处的公狼迷昏头。」 虽觉得夸张,但现在已有缪里的前车之鉴。 「说不定啊,那些脑袋充血的公狼还会顺著气味找来这温泉旅馆吶。」 众多骑士围绕一名公主下跪如此故事书中的情节,并不是完全虚构。 「然后,当这些雄性发现旅馆里有个没出息的蠢羊把娇弱的贤狼当下人使唤以后,它们会怎么做?森林的规矩可是弱肉强食喔?」 先不问究竟是谁使唤谁,状况本身是不难想像。 再说,光是有狼在这座旅馆周围闲晃,就足以构成致命伤。 「的确……是场灾难。」 见罗伦斯总算明白,赫萝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 罗伦斯接著这么说。 「这样不是你更应该自己去,而不是找瑟莉姆吗?」 问题是缪里造成的,而且能掩藏耳朵尾巴的瑟莉姆和赫萝不同,旅馆需要她的人手。 结果赫萝露出无语问苍天的表情,用力叹气。 「大笨驴。」 然后往缩起脑袋的罗伦斯看一眼,百般不耐地起身走过去。 罗伦斯不禁退后,而赫萝扑进怀里似的抱住他,就这么把他推倒在背后的床上。 「呃,喂!」 这个不太像是生气的反应让罗伦斯慌张起来,而赫萝环抱他的手更加使劲,并说: 「在这时节,不管是谁都很容易动情。咱才不要把汝跟那个小丫头单独摆在一个屋檐下。」 「啊?」 还来不及说「不可能有那种事」,赫萝的指甲已经按进他的背。 「傻傻想送梳子的人,现在还有脸说什么?」 到这一刻,罗伦斯才终于明白赫萝为何不准他送梳子。他虽想说自己没有二心,瑟莉姆也不会误会,但还是把嘴边的话收了回去。问题不是自己怎么想,而是赫萝怎么看。 以为缪里离家以后就会风平浪静的旅馆生活,实际上是颇有风波。 但罗伦斯并不认为赫萝因此变得疑神疑鬼。 赫萝十多年来终于能放下身为人母的矜持,才会耍耍任性、闹闹脾气,爱做什么就做什么。 她原本的公主气质可是比缪里更重呢。 「好啦,梳子的事我跟你道歉,是我考虑不周。」 「那当然。」赫萝脸贴在罗伦斯胸口,声音模糊地说。 「可是说到做护身符这点,应该没那么糟吧?」 赫萝耳朵竖了起来。 见她抬头望,罗伦斯跟著给她一个笑脸。 「你不想看我把那些被你气味引来的公狼全部赶跑的英姿吗?」 赫萝睁圆眼睛,咧齿而笑。 「旅行的时候,汝明明远远听见狼长嚎就会吓得发抖吶。」 「所以更需要啊。」 「嗯?」 「为了你,就算面对可怕的对手,我也会鼓起勇气。」 赫萝脸突然被强风刷过似的闭上眼睛,拍拍耳朵。 然后脸颊贴上罗伦斯胸口。 「汝就只有嘴巴厉害。」 「那需要我证明不是只有嘴巴厉害吗?」 赫萝的耳朵尖尖竖起,左右扭动起来。不知是独守空闺太寂寞,还是这季节真的容易动情,今天的她还真会撒娇。 几乎不会主动要求的赫萝,投来期待的眼神。 罗伦斯与她对上眼之后给她一个微笑,然后出其不意地推开她。 并且无视于幼童般滚了两圈的赫萝,迅速下床站起。 错愕的赫萝目瞪口呆地看著他。 「我最怕的是旅馆亏钱,不面对不行啊。」 赫萝发现自己被罗伦斯摆了一道,难得面红耳赤地抓起塞满麦壳的枕头扔过去。 罗伦斯轻松接下,斯斯文文地摆回床上。 「好啦,我该回去工作了。要乖乖喔。」 赫萝不知是懊恼还是怎么样,在床上缩成一团,尾巴膨成两倍大。 「大笨驴!」 就这样,温泉旅馆又过了司空见惯的一天。 # 狼与白色猎犬 从同伴滑出山路那一刻起,神的考验就开始了吧。虽然很幸运地并无大碍,此后持续的降雨却造成多起山崩,害我们在深山里进退不得。 附近村里请来的挑夫起先还有说有笑,在月夜中听见狼嚎后就变得很古怪。然后在某天午餐时间假称采蕈菇加菜,就此一去不回。 把我们丢在狼嚎不绝于耳的深山里。 所幸我们没有迷路,一直走下去就能脱险。于是我们不断念著神的名号,相信神会照看我们,在泥泞中一步步地走。 然而走到食粮将尽,蓊郁的树林仍不见边境。雨又下个没完,我们反覆在巨木或山崖下架起帐篷,盹也不敢打地看著水珠打青苔。 当雨连下整整三天时,我开始觉得自己真的不行了。 咳嗽的人愈来愈多,是因为帐篷底下简直和菇园差不多。就连涂满油脂的鞣皮大衣也吸水膨胀,长出厚厚的霉。说不定我们也会如这外套,在森林中归为尘土。 当然,我们侍奉神的人并不怕死。我们都相信自己没有丝毫愧疚地完成了所赋予的使命。 而且最后一项任务是调查那举世闻名的温泉乡纽希拉,听起来还不坏。 就连过去那烽火连天的时代,那片土地也不曾遭受战火侵袭,热闹得不负其乐声欢笑连绵不绝的美称。的确,在那种气氛下喝得微醺,处处雾气缭绕,就算仇敌近在眼前也不会发觉吧。 但也正因如此,那里也是不肖之徒绝佳的藏身之地。 而且每年从南方都会有大批高阶圣职人员涌入纽希拉这片土地,以温泉疗养身心。难保不会有人包藏祸心,在泉水中溶入异端思想,毒害他们这般崇高的神仆。 于是我们奉教廷之命,在睽违十数年后重返纽希拉。 那里热闹依旧,是个放荡与欢愉的乐园。 德高望重的大主教,在那一脸色眯眯地追著舞娘跑也不足为奇。有人早也酒午也酒夜也酒,直到隔天破晓才肯睡去。但尽管他们的不检点令人直摇头,我们的使命是揭发异端,而不是纠举其堕落行径。没错,因为我们是异端审讯官。 我们直到深秋才终于踏上那片土地,待了整个冬天。同伴们分散于村中各旅馆,在其温泉与餐厅中监视是否有人企图行渎神之事。 我所分配到的,是十数年前造访时还没有的温泉旅馆。 深山或孤岛的村落,都不喜欢变化,纽希拉也不例外。他们表面上是对外宣称,只要挖到温泉,不管是谁都能开旅馆营业,不过,显眼的泉点早已探尽,所以这规则实质上成了既得利益者的壁垒。 由于这里已经多年没有新旅馆,听到村里有了新旅馆让我很吃惊,而且生意还相当兴隆。 事前调查中,出现过他们是用魔法找出温泉,欺骗顾客的谣言。成功的新人往往会蒙受许多不实风评,所以我不会信以为真,可是这里毕竟是纽希拉。 神选择不才在下留宿那所旅馆,让我信心大振,誓要查明真相。然而,在那里的所见所闻却使我非常疑惑。 这是因为,那所旅馆乍看之下清清白白,清白到让人怀疑生意怎么能那么好。 而且旅馆位置相当偏僻,说是村郊也不为过。那是富有住客会喜欢的地方,同时也是非常难以挖出温泉的地方。 看来用魔法挖温泉的谣言,也不完全是无凭无据。 而且,那里的客层也很特异。 在浴池问住客是受谁介绍而来,每个回答的都是各地政商的大人物。且据说那每一个,都是老板过去从事旅行商人时的知交挚友。 再进一步调查,我发现这所温泉旅馆与北方地区势力急速发展的大商行德堡商行深有关连。 这种事怎么会发生在一介旅行商人身上? 老板会是用魔法蛊惑人心的巫师吗?抑或是某个大国派来卧底的密探?无论如何,只要他与神的栖家为敌,我就得呈报给教廷知道。 如此心想的我仔细观察旅馆的状况,但还是看不出个所以然。 那所旅馆究竟是有何特别之处,能吸引那么多人? 然而,要将他们列为监视对象是轻而易举,但我可不能将神的善良羔羊送上火刑台。因此,我在返回教廷的漫漫长路上为如何下结论绞尽脑汁。 反正我时间多得是。 就看著不厌其烦地下个没完的雨淋湿青苔,思考怎么评断吧。 那所温泉旅馆,名叫「狼与辛香料亭」。 无论从水路逆流而上,还是沿陆路走上山,最先察觉的都是气味。 那独特的硫磺味,浓得像眼睛看得见一样。 当鼻子终于习惯,已经能看见树林另一边的泉烟。 到这个距离,乐师奏出的活泼曲调也会依稀随风而来。 走山路进村,会先见到马车行。四肢粗壮的长毛马匹系在马厩里,毫不怕生望著往来的旅客。其中也有许多一般体型的马,应该是住客带来的吧。 马车行再过去,有个门面宽广,看似工坊的建筑,那里是旅馆介绍所(游客中心)。门面这么大,据说是因为需要容纳雪季时行李较多的旅客。来纽希拉工作的乐师、杂技师似乎也会在这里谈生意,有几个身材高大的女性在这里整理头发,一个身手轻巧的男子倒立著走来走去,还有人正在喂表演特技的小熊。神啊,请祝福他们。 此后构造和其他旅舍聚落一样,稀疏座落几间贩卖旅行用品的店铺,然后是村广场。广场和村边河畔的码头相连,人声鼎沸。 从码头落地的,当然不仅是旅客。来泉疗的人愈多,用来伺候他们的物资也跟著多。卸货场吵闹得有如开战前夕,堆起比人还高的行李。 一旁的铁篮里烧了火,许多根铁棒插在里头。 我很好奇那是做什么用,便停下来观察一会儿,见到状似村里公务员的人清点完货物后,抽出一根铁棒往货物按。 看来那是在货物上烙印,以免弄错去向。 来取货物的,应该都是各旅馆的伙计,大人小孩都有,发色、眼色与轮廓也林林总总。可能是这里的工作淡旺季落差极大,大部分是来打工的外地人吧。 应该有很多人分不清旅馆的名字,连语言是否彼此相通都很可疑。 认烙印就简单明瞭了,实在令人佩服。 不过他们似乎还是很容易起争执,有个人不知在大骂些什么。 从并非旅装看来,应该是当地人吧。他面对堆得高高的木箱,搔著头伤脑筋。 我没听清争吵的内容,但那与工作无关,也就不深入了。 离开广场,喧嚣也没有减弱多少。 到处是餐厅或只收柴水钱的简易旅舍,太阳还没斜就有许多人在里头吃吃喝喝。 若在有城墙的城镇,这会给人颓废的感觉,可是这里不同。或许每个喧闹的人都是跟著作泉疗的主人来到这里的吧,这些随从不会住温泉旅馆,泡的都是村中的公共浴池,在柴水旅舍打通铺过夜。 且人数实在很多,餐厅桌位都摆到了路上。在没棚没墙的浴池泡澡的人,还会裸著身子到路上来买酒。 聚在路边的,多半是第一次跟某处大主教或修道院长来纽希拉的菜鸟僧侣吧。 他们僧袍各自不同,且应该互不相识,会聚在一起,多半是因为彼此之间在这片混沌中有共通话题。那模样,好似聚成一团的羔羊。 经过他们时,正好有个半裸的美丽舞娘过去搭讪,吓得他们一愣一愣。快步通过之余,我祈祷他们能战胜诱惑。 愈往村子深处走,人影愈少,房子愈大。门口有大锦旗飘扬的,是贵族将整栋包下了吧。 当深入到山势坡度明显有感时,旅馆间的树林已完全遮挡了彼此。码头的喧嚣,被零星的鸟语取代。 据说愈是远离喧嚣,温泉功效愈好,旅馆价格也愈是昂贵。 毕竟难以挖掘温泉之处,代表建设旅馆也很困难。没有一定的财力,就没有本事开门营业。 那么,到了纽希拉也得完全进入森林、登上陡坡才能够一睹其风采的旅馆,背后肯定有相当可观的金钱支柱。 建筑物本身相当朴素,里头传来热闹的声响。 门前有如码头重现,堆满各种货物。 小麦和腌肉腌鱼等是一看便知。塞得快撑破肠衣的香肠,甚至从木箱里溢了出来。井然排列的陶瓮是南方常见的样式,里头装的大概是橄榄油。或许是应某个任性的南方圣职人员或贵族的要求而送来的吧。一想到那得花费多少人力和金钱,我就直摇头。至于看不见内容物的箱子,从作工扎实来看,应该是各种奢侈品或高级用具。 这些货物,也全都有烙印。 那图案从远处即可一眼认出,也挂在旅馆屋檐下。 一头长嚎的狼。 那正是「狼与辛香料亭」的招牌。 「啊~!怎么算都不对啦!」 突然间,有人在货物后头大叫,然后有个小小的脑袋蹦了出来。那是一头灰发彷佛掺了银粉,有著奇妙发色的孩子。 「大哥哥!这绝对有问题!」 那不是伙计,而是老板的孩子吧。孩子挥动手上的石板,往旅馆门内大叫。头发那么长,像是女孩。还来不及为这年纪的女孩大呼小叫很没规矩而皱眉,就见到她手伸进一旁麻袋中抓把东西往嘴里塞。看来是个野丫头。 「不管数几次,面粉就是有少啦!而且我觉得里面有掺黑麦面粉!就说不能相信他了嘛!」 个子虽小,眼力似乎不错,有前途。 麦子磨成粉以后,就难以辨别黑麦和小麦,混在一起就更难分了。 若不是面包师父,到了掺水和面送进烤箱也认不出来吧。 这么想时,有另一道声音传来。 「吱吱喳喳地吵什么呀?」 从里头走出的,是个和少女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另一个少女。 头上裹著松垮的布,布底下有亚麻色的头发,人比银发少女高一点。 原以为是双胞胎姊姊,不过亚麻色头发那位有种说不上的气魄。 「面粉袋数字不对,而且我觉得有掺假。对了,大哥哥呢?」 「寇尔小鬼被那些个老爷子叫去浴池了。话说这个掺假嘛……」 银发少女客气地让路给亚麻发少女。 亚麻发少女鼻子凑近面粉袋闻了闻。 「先不说有没有掺,数字不对说不定是码头那儿出问题了。在这时节是难免的事。」 「需要去看看吗?」 银发少女一这么问,亚麻发少女就拍了一下她的脑袋瓜。 「大笨驴,汝是想去玩呗。」 「才、才没有咧……」 「不是很多人在旅馆里闲闲没事干吗?叫他们把东西搬进来以后顺便去码头看看就行了。」 「咦~……我可以跟去吗?」 银发少女的话惹来亚麻发少女的白眼。 让银发少女像只看见狐狸的雪貂缩起身子。 「话说回来,那是谁呀?」 亚麻发少女从大批物资另一头指向这里问。 看来她终于察觉我的存在。 「咦,那是谁呀?我不知道喔?」 「汝这大笨驴也真是……」 银发少女对自己捱这句刮不太服气,可是被对方一瞪就缩回去了。 虽然长得一个样,从上下关系如此明显看来,或许是年纪有差距的姊妹。看似姊姊那位说话方式很古老,可能是从某个遥远国度嫁过来,向老者们学习怎么说这里的话所致。 然而这个想法,和她与银发少女是姊妹的推测有所抵触。姊妹嫁同一个丈夫是很少有的事。 由于工作关系,我很容易注意这类不合常理的事。 这时,对方隔著货物说话了。 「汝呀,来做什么的?要化缘就不必了,浴池那儿已经有一大堆这方面的人。」 化缘发音笨拙这点,倒是相当可爱。真是个奇妙的少女。 总之我端正姿势,作自我介绍。 「我名叫葛朗?萨加德,是目前在贵店下榻的鲍赫修道院长介绍我来的。院长可能已经跟你们说过,我会在这里过一个冬天了吧?」 即使这么说,对方反应还是不太好,毫不遮掩她怀疑的视线。 大概是因为我这身旅装吧。我穿了几件下襬破烂的大衣,脖子上还挂著乾粮兼除虫剂,弄得像铃铛般的大蒜。和我差不多高的手杖是路边捡来的木棍,可以用来驱赶野狗、测量泥泞深度或是当晒衣竿,好用得很。为了御寒,胡子已经好久没刮了。 人是这副德性,手自然也好不到哪去,手指从指甲缝到每个皱摺都满是黑垢。 被当成乞丐也怨不得人。 她说「化缘」,是因为乞丐在这深山活不下去吧。 「嗯……无所谓,客人本来就是各式各样。」 「没房间的话,我睡柴房也无所谓。」 「房间是没问题,咱在想的……是其他的事。」 「其他的事?」 刚问出口,我就想到了。 「抱歉。若是担心虱子跳蚤的问题,我去河边洗洗身子再来。」 这里是有一定财富的人所聚集的旅馆,和简陋的柴水旅舍不同。 「那也是啦,不过咱比较在意这个。」 亚麻发少女抽抽鼻子,吊起唇角说: 「汝这样的真货实在很少见吶。汝等都是不在乎外表,喜欢豆子和水胜过酒肉的人呗?这里不是荒野中的寺院喔?」 「啊,这样啊。」 我已经好几个月没这样轻笑了。 「禁欲是用来律己的教条,不是强迫别人接受豆子和水的藉口。况且,神也准许我们偶尔放松。」 「那正好。缪里。」 一听亚麻发少女唤她,银发少女就挺直了腰。 「汝带他去浴池,准备修脸的剃刀和肥皂那些东西给他。货物咱来处理就好。」 「咦~奸诈耶!娘要瞒著爹偷吃对不对?」 唤作缪里的少女,称她为娘。 起先还不敢相信,但经她这么一说,两人之间的氛围还真的愈看愈像母女。 最令人惊讶的,是母亲的年轻外表。 「大笨驴,咱怎么会做那种事。」 「就是会!绝对会!里面有砂糖瓮耶!奸诈,我也要吃糖!」 如此拌嘴的模样倒很像姊妹。 无论如何,那都很可爱。 说两者都是这旅馆的店花也不为过。 「那我该做什么呢?」 我苦笑著问,母亲跟著往女儿脑袋一拍,女儿便不情不愿地带我进门了。 随著乐师的演奏下,歌女歌唱,舞娘舞动。有人醉心于表演,也有人一手端著葡萄酒聊得正起劲。噢,神啊,也有人忙著打牌赌骰子。 也许因为他们也是经过长途跋涉来到这里,或是经常在国内救济穷人或接济云游的修士而早已看惯,即使穿著破烂的我出现在浴场里也没人在意。 我以剃刀、匕首和肥皂刮胡修发,彻底清洗身体。途中鲍赫院长注意到我,介绍几个人和我认识,我们很快就打成一片。 院长几个会在浴池待到天黑为止,不过我有必要到处探访。于是很快就离开浴池,穿上向旅馆借来的衣物返回主屋。这套亚麻布制的衣服剪裁宽松,还附了件塞满羊毛的御寒外套。 我怕穿得太暖熏昏头,便在旅馆中四处寻找自己原来的衣物,却遇见了先前那个亚麻发少女……不晓得该不该称作少女,总之就是遇见她了。 她身边有个壮年男子,两人很亲昵地依附在一起。 我不好意思打扰他们恩爱,很犹豫该不该出声,但没多久少女就先注意到我了。 「喔?很帅嘛汝。」 她说得咯咯笑。 「谢谢你,畅快多了。」 听我道谢,她又笑了一会儿然后对身旁男子使眼色说: 「他是刚来的客人,原本弄得很脏,所以就让他先去洗澡了。」 她说得毫不客气,但这样的态度反而很适合她的气质。 而男子尴尬地笑,作势制止少女。 「内人得罪之处,请多海涵。我是这儿的老板克拉福?罗伦斯。」 男子报出姓名,上前伸手。既然称她为内人,表示银发少女真的是亚麻发少女的女儿吧。 反覆自省与祈祷,居住在寂静中的女性,有些可以常保年轻,但这可是特例中的特例。 我想起这间店使用法术招揽客人的谣言。 不老魔女一词闪过脑海。 「我叫葛朗?萨加德,是鲍赫修道院长介绍来的。据说这里是世上离神的宝座最近的地方呢。」 「我每天都祈祷不是神为了训斥我们才这么近呢。」 老板罗伦斯这么说并淡淡微笑。 洗去尘垢时,从浴池里住客的话能确定罗伦斯曾经是旅行商人。直觉告诉我,就算他真有小辫子,也不是那么容易抓得到。 「请教一下,我的行李和衣服在哪里。你们借我穿的外套,对我来说有点太暖和了。」 「行李搬到房间去了,衣服正在洗。要是直接放房间,那儿就要变成虫窝喽。」 「喂,赫萝。」 看来老板娘名叫赫萝。虽然少见,但似乎在哪里听过。 回想是否和异端祭典有关时,我注意到老板的视线而回神。 「内人得罪了,她嘴巴就是管不住。」 「啊,不会,我穿那么脏的衣服来才失礼,鲍赫院长也经常为这种事骂我呢。我不是隐士,单纯就只是不注重仪容,真是惭愧。」 甚至曾经在调查异端时,反被认为是异端。 并不是拥有圣经歌颂的顺从、纯洁、清贫等美德,就可以浑身脏污。 「话说回来……既然衣服正在洗……」 「不如就先到房间歇会儿怎么样?长途跋涉很累人吧?」 「谢谢你的建议,不过我虽然都这个岁数了,来到这样的地方还是兴奋的像小孩一样。既然承蒙你们借我这么温暖的衣服,我想先到村里走走。不嫌弃的话,我就替你们到码头走一趟吧。刚才我听说人家送来的货好像有点问题。」 老板罗伦斯有点讶异,往身旁的赫萝看。 「先前缪里在外头大呼小叫地说数量不对,面粉不够什么的。」 「这样啊?嗯……面粉是跟来村里推销的新磨坊买的……难道真的是便宜没好货吗……啊,可是,这种事怎么能让客人来做呢。」 「我生来就是坐不住,与其待在暖炉前,还不如到热闹的地方绕绕比较轻松。」 罗伦斯先是抱歉地看著我,最后改变心意似的笑开来。 「那么不好意思,就麻烦您走一趟了。其实整理堆在门前的货物,真的会让人忙不过来。要是拖太久,雪一下就有很多粮食要坏掉了。」 「请交给我来办。」 浴池那有很多客人,走廊另一端谈笑风生。 再加上有暖炉,客人在这里过得很快活吧。投宿一整个冬天需要耗费不小的钱财,表示付得起这笔钱的人就是那么多。 在码头打听有什么货送来这里,就能窥知旅馆生意兴隆的秘密了。 若有使用魔法,应该会有进了怪东西的传闻。 此外,老板娘赫萝的年轻外表也颇令人在意。 「那么事不宜迟,我这就去了。」 我奉神之名之这么说,淡淡微笑。 从地处深处的旅馆往村中心走,能体会到一种降临凡间的感觉。显贵们就是为了这种感觉砸下重金,挑位置特别偏僻的旅馆。 望著喧嚣之处,我睁大眼睛查看是否有通缉的神敌潜藏其中。到了码头,发现吵得比之前更严重了。 「货不够啊!」 「我们没有订这种东西!」 「这也太夸张了吧!」 「喂,快派船去阿蒂夫!」 一群身材壮硕的男子吵闹不休。 他们把堆在那里的货物全都开箱检查。 远远看来,那全是面粉。 「实在是太扯了!还是说你们上货的时候疏忽了?」 一个壮汉往船夫看。船夫通常迷信重、处变不惊,可是面对愤怒的群众,也不得不老实。 「怎、怎么敢呢!我们做这行都这么多年了,各位不是不知道吧?」 「唔唔……这个,是没错,你说得对……抱歉怀疑你。」 看来聚集在那的都是旅馆老板之流。 争吵的内容,我也有个底了。 「抱歉。」 一出声,就引来一群烦躁的视线。 「做什么,我们现在忙得不可开交,晚点再说。」 或许是因为我的打扮怎么看都是来住宿的外地人,他们赶我像赶苍蝇一样。 不过,我可是师出有名。 「是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先生托我过来的。他们订的面粉有少,想问问是不是忘在这里了。」 听我这么说,聚集在此的人们纷纷仰天兴叹。 「可恶,这样全都中招了!」 看来状况是村里的老板一起向缺德磨坊订了东西,结果吃亏上当了。 「唉,在这吵下去不是办法!我这就派马车下山买面粉!管他什么村里的规矩!」 其中一个肥胖的中年男子一把摘下帽子,紧紧捏在手里大吼。 结果其他人吃惊地阻止他。 「不行啊,摩里斯先生,不要坏了村里的规矩。」 「就是啊,我们也一样头疼啊!」 纽希拉是深山的村落,接下来是积雪深厚的冬天,麦制品全都得靠山下输入吧。要是放任旅馆自己下山买,不难想像很快就会发展成资源垄断战。更何况,要是外地商人发现村里有这种纠纷,就会开始开出高价。 摩里斯是明知如此的态度,只见他衣著质感讲究,感觉是有在村里经营高级旅馆的财力。 这么想时,摩里斯又焦急地说: 「我这可不是少了一点货物的问题啊!以为是面粉的东西,结果拿水和下去以后才知道全都是燕麦粉!拿那种东西给客人,我的店就不用开了啊!」 摩里斯抓著帽子挥舞大叫。 面包的等级有分好几种,小麦是最顶级,次一级是掺黑麦、栗子粉或豆粉,然后是纯黑麦的苦涩黑面包,再来是黑麦掺栗子粉或豆粉。至于燕麦呢,则是下下级,根本就发不起来,连面包都称不上。一般都是煮成粥来吃,常见于贫民餐桌上。 在物产丰饶的土地,甚至只会拿来喂马。 「可是规矩就是规矩……」 「慢著,既然摩里斯先生要派人下山买,我也想一起派。」 「喂喂喂!」 「今年麦子已经收割完了。时间拖愈久,好面粉只会愈贵。不早点买,的确只会更吃亏。」 「不开会就偷跑的话,其他旅馆会……」 「要开会就开啊,这可是全村的大事耶!」 「话说回来,我们也真傻,怎么会被阿蒂夫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磨坊给唬了呢……甚至还要为这件事违背村里的规矩,简直笑掉人家的大牙啊。」 人称这里是距离天国最近的温泉乡,不过在这里提供温泉的人们,此时却烦恼著十分现实的问题。 虽然滑稽,但也觉得这样反而健全。 这时,名叫摩里斯的火爆男子又说: 「不然你们是想用雪当面粉送进炉里烤吗!」 圣经有言,人不可只为面包而活。 可是吃惯小麦面包的住客,是绝对不会碰燕麦面包或燕麦粥吧。 旅馆老板各个面面相觑,无奈叹息。 「只好以顾全大局为先了……要笑就让人笑吧,先召开紧急会议再说。」 每个人都郁闷地点头,就此解散。 回到旅馆报告此事后,罗伦斯也甚为头痛。 我不是村里的人,不晓得他们处理磨坊一事的细节。 只能确定在狼与辛香料亭餐桌上的篮子里,总是堆满了可口的小麦面包。 泡澡时,其他客人都笑著说,村里一致认为这里有掌控北方地区的大商行──德堡商行的管道,所以即使山下遭遇大歉收,也只有这间旅馆能吃到香甜柔软的小麦面包。 原以为罗伦斯是德堡商行的相关人士,但住客说,那是因为他在旅行商人时期曾在德堡商行遭遇重大危机时立下大功。 这么说来,不仅是面包,其他问题也能得到解答。换言之,若有以掌控矿山闻名的德堡商行资助,在这片土地找出新泉脉,以及开店资金的部分都有了解释。 不过这所温泉旅馆还有个奇妙的问题。实际在这住宿,又在全村走一遍之后,我发现这里生意的确是好到足以让其他旅馆散播难听谣言。 狼与辛香料亭位置优秀,浴池宽广,还有个贵族垂涎的洞窟池。除此之外,并无特别之处。 纽希拉有餐点更高级的旅馆,也有对酒特别讲究的旅馆。这里的床是麦秆床,和丝绢与羊毛制成的床实在不能比。 浴池的娱乐也都是基本那几样,没有耍特技的熊,也没有人用嘴喷火,更没有人要舞娘做难以启齿的工作。 问客人这里有什么魅力,全都答不出个所以然。 这间旅馆的气氛是很棒,但我就是不觉得事情有这么简单。若说他们施了法术,倒还容易解释。各地都有店家为了招揽客人而试图施法,不足为奇。 可是在旅馆内到处调查,也没有任何蛛丝马迹。 过程中,有许多客人说魅力在于老板罗伦斯与其妻子赫萝、女儿缪里的互动,他们具有一般旅行艺人所不会有的迷人之处。 事实上,银发的缪里的确是活泼可爱,而母亲赫萝维持与女儿一个样的年轻面貌,却有种老成的气质,营造出不可思议的魅力。 然而,我可没天真到这样就相信那足以吸引这么多客人。 其中一定有个缘由,可是我就是找不出来,时间一天天浪费。 直到下榻约两周时,状况才稍微出现变化。 我逃离浴池的喧嚣,在杳无人踪,通往村中心的路上漫步时,发现一道低著头走路的人影。 虽然我也没资格说别人,不过在这样的村子里那么阴沉地独自漫步实在很显眼。 当我怀疑那是不是可疑人物而定睛细看,发现是我想多了,那是旅馆老板罗伦斯。 「有什么烦恼吗?」 身为圣职人员,我开口这么问。当然,这也是我调查异端的工作所需。 「咦?啊,没什么……呃,真不好意思,都写在脸上啦?」 罗伦斯直到抬起头以前,都没注意到人在上坡处的我。他摸摸脸颊苦笑,表情有点僵。 「愿意的话,可以和我说说看。我绝对不是只当作打发时间。」 我开玩笑地这么说,罗伦斯跟著笑了笑,叹气道: 「萨加德先生,您现在打算进村里去吗?」 「不,只是散个步。身体冷了以后,跳进浴池里也比较痛快。」 「真是享受这世界的妙方之一呢。那么,就请您在返回旅馆的路上,听听我这个可怜旅馆老板的小烦恼吧。」 根据我从其他住客打听来的消息,这个乍看之下不甚可靠的老板,拥有能与众多有力人士打好关系的稀世商才。 这样的人究竟会烦恼些什么呢。 如果是有人来向他的宝贝独生女缪里说亲,倒是不难理解。 「其实之前面粉那件事还有后续。」 「面粉的事?喔,那个信仰不足的磨坊啊。」 「最后结果就是当作自己爱贪便宜,赔钱了事了。」 「可是贵店餐桌上总是摆满好吃的小麦面包,问题在哪里呢。」 罗伦斯大叹一声,搔了搔头。 「当初准备向那个磨坊买面粉的时候,村里其实有很多人反对,后来是因为包含我在内的几个利益薰心的老板到处劝说才决定买的。」 然后耸耸肩,哀怨地说: 「最后免不了就是讨论到是谁的错了。唉,这也算是新人的必经之路吧……」 「他们把责任推给你了?」 「有的旅馆还把我们当敌人看呢。」 罗伦斯苦笑。 「其实这种话,我是不该说出来的,但因为这个缘故,状况变得有点头痛。」 「你也不用说得太明白,在我旅途上,类似的事常常有,就请你别太消沉了。神永远会站在正义的一方。」 「谢谢您。」 他表情多了点力气,但还是愁眉不展。 「要是他们推了无理难题给你,我可以代为仲裁。身为神的仆从,我还有这点功用。」 「不不不,没那么严重。而且怎么说呢,事情不是没办法解决。」 就像打哑谜一样。我盯著罗伦斯瞧,而这位看似青年的旅馆老板疲惫地笑著说: 「他们把没人要吃的燕麦粉都塞给了我。东西能吃,我也不忍心丢,而且量很多,花了我不少的钱。想找个方法好好利用,只是……」 没说下去的部分,当然不难想像。挑嘴的客人,连看都不会想看燕麦面包,这么一来罗伦斯这些旅馆的人就只能自己吃掉。可是量多,需要吃上很长一段时间。 在这个寒冷地区的雪季,虽没有虫蛀的困扰,不过天天都得吃燕麦面包这种事,真的想到就让人没劲。 「也让我帮点忙吧,我不介意吃没发酵的饼。」 罗伦斯原想摇头婉拒,但心念一转,苦笑回答: 「我也很想说怎么能给客人吃燕麦面包……不过恐怕也只能拜托您了。弄不好,我和寇尔两个要负责吃光那些燕麦面包呢。」 寇尔是在旅馆工作的青年,有志成为神职人员,知识、信仰和人品兼具,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在旅馆住上两周以后,我大概摸清了他们的人际关系。 从老板罗伦斯、妻子赫萝、女儿缪里和寇尔的关系来看,两个男人人都很好,八成会替女人吃那些燕麦面包。 赫萝和缪里母女个性也很像,明显对美食没有抵抗力。 之前缪里嚷嚷著的砂糖瓮,也似乎因为母女没事就沾一点来吃,回过神来已经见底,让老板罗伦斯很是头大。罗伦斯和寇尔被赫萝和缪里搞得鸡飞狗跳的戏码,也成了旅馆的名产。 这么想时,罗伦斯忽然露出商人的表情。 「有件事我想请教一下。」 「什么事?」 罗伦斯握拳捂嘴别开眼睛,可能是装作再三犹豫。 「请问神能允许面粉里掺多少燕麦粉?」 他原本是只要能赚钱,脑筋动得比什么都还快的商人,大可偷偷混掺,可是他就是做不了偷鸡摸狗的事。我不禁失笑,如此回答: 「圣经里提到,大地也需要盐分。偶尔吃点硬面包,不要只挑软的吃,对健康也有益处。」 以老板的人品来说,要掺也不会太过分吧。 「我也还没决定要不要掺……所以这件事……」 「嗯,当然。罪人的告解,只有我和神知道。」 罗伦斯放心地笑了笑,弯腰致谢。 此后,虽不知餐桌上的面包掺了多少燕麦粉,但能肯定我对罗伦斯正直的印象并没有错。从那天起,我仍经常看他在仓库前盯著装满燕麦粉的袋子搔头。 燕麦粉烤了也不会膨胀,硬得像石头还容易黏牙,实在不是能天天吃的东西。而且磨坊把燕麦都磨成了粉来混充面粉,不能煮粥。 在面粉里掺个几成做面包,也消耗不了多少吧。 见到他为如何处理村里前辈推卸的废物而发愁的模样,让我觉得这旅馆的盛况只是表面,事实上收入只是勉勉强强。 而且我调查到最后,也没发现这所温泉旅馆有任何异常之处。 和潜入其他旅馆的同事交换资讯后,可以推知旅馆有异端潜伏的谣言单纯是源自一些小摩擦后的咒骂,在小村子很常见。 留宿狼与辛香料亭满两个月后,我认定多留无益。 「咦,您要走了吗?」 听我告辞,罗伦斯显得很惊讶。这是因为现在仍是隆冬,纽希拉积雪深厚,很少有人选在这时候离开吧。当然,我已经想好了藉口。 「愈是南方,庆祝春天的祭典也愈早,不启程就赶不上了。」 罗伦斯像是明知留不住我,遗憾一会儿后以双手握住我的手,请我有空再来。 这次我是奉教廷之命才会来到狼与辛香料亭,若有机会,我也很想来这过冬。 然后我提出了一个请求,当作谢礼。 「可以请你烤点燕麦面包让我在路上吃吗?那么硬的东西,可以保存很久。」 「谢谢您替我想办法。说起来也真是的,我们家的女眷都背著我偷吃那些甜甜的白粉,燕麦是一口也不吃呢。」 要是旅馆经营状况恶化,我敢说肯定是被那对母女吃垮的。 几天后,罗伦斯将烤得硬梆梆的燕麦面包送到我手上。或许是为了替吃光糖瓮赔罪,赫萝和缪里难得亲自去烤面包,令人印象深刻。罗伦斯拿她们没辙,笑说那就是她们的精明之处。 燕麦面包我都放在布袋最底下。只要不弄湿,放到明年这时候都能吃吧。 行李准备完毕后,我便离开了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 尽管到最后仍不知他们生意兴隆到甚至有人谣传他们使用法术的原因,但没有找到任何使用法术的明确证据。 要在报告上说他们可疑是轻而易举,不过那样的报告也只会被审阅者补上一句需要观察,就收进教廷书库某个角落。 现在不比与异端战况紧绷的当年,报告该怎么写,到头来取决于工作结果是否对得起自己。 而且怀疑那所旅馆的盛况是使用法术而来,让我觉得有点遗憾。或许即使没有值得特书的地方,生意好的店就是生意好吧。 此外,我觉得他们的正直已经反映在这个燕麦面包上,无邪之处,也体现在赫萝与缪里那对美丽母女身上。 或许不是完全清白,但不至于视为危险。 我决定报告就这么写。 然后在满是霉味的帐篷下拿出罗伦斯给我的燕麦面包,架在烧得很不情愿的小火堆上。 同伴们的食物早就全发了霉,见到食物便重拾几天不见的生气。 小麦面包就撑不到现在了。 尽管每个人都嫌燕麦面包难吃,还是能烤出诱人的香气。就连歌颂清贫,只以豆子和饮水过活也从不喊苦的同伴们,肚子也叫了起来。 「饥饿是最棒的调味料这句话,真是说得太好啦。」 某人这么说。 这话引起波浪般的阵阵笑声,但笑容没多久就僵成奇形怪状。 「可是,这味道也太香了吧。」 高兴归高兴,听起来却显得很疑惑。 「嗯,燕麦面包有这么香吗……」 弥漫在帐篷底下的味道,香得令人头晕脑胀。 「会是因为美丽母女档为赔罪而一起揉面送进烤炉,才会这么香吗?」 虽然是玩笑话,但说完时,那气味真的香到我只能这么想。 「该不会是神迹吧?」 「成了圣饼吗?」 帐篷下立刻鼓噪起来。 难不成、该不会、怎么可能等想法一个个冒出来,同时愈来愈浓烈的美妙香气也让我拿得直发抖。若能在这种山野遭遇神迹,实在是无比幸福的事。 「这非得向枢机主教报告,重启调查不可。萨加德先生,你查的是狼与辛香料亭吧?」 在兴奋的同伴面前,我发现烘烤的燕麦面包底下有图案浮现。 「安、安静!圣饼要显现圣痕了!」 我们又是一阵喧哗,有人手握教会徽记,有人从布袋取出圣经,有人双手交握祈祷,视线全浇注在燕麦面包上。 当紧张沉淀下来,我慢慢翻转面包。 那是所谓无发酵饼,不会膨胀的扁平面包。 揭露面包背面后,所有人都抽了一口气。 「……这、这是……」 盘子大小的面包背面的确有图案。 我不会看错。 那是长嚎的狼,以及一小段文字。 「……敬请……再度光临……狼与辛香料亭?」 「啊!我想起这个味道了!」 一个人大叫著从我手中抢走燕麦面包,捏一小块烘出图案的部分送进嘴里。 「好甜!果然是砂糖烤焦的味道没错!」 所有人都往他看,然后争相捏一口尝味道。 我也吃了一点,真的很甜。我们已经几天没好好吃点东西,这滋味让太阳穴下方猛然一缩,痛得很畅快。 「真是的,别吓人了。那是砂糖溶水以后抹上去的吧。」 某人的这句话引起一片笑声。 「说不定其他面包也有同样的东西喔?」 有道理,我跟著拿其他面包起来烤,果真见到上头都写了字。有纽希拉第一旅馆、大哥哥爱生气,还有应该是寇尔头像的图,一看就知道是缪里的手笔。 「应该不至于拿砂糖去和燕麦粉一起揉吧。不过跟这个焦香一起吃,还真是好吃啊。」 「一般都是走投无路才会拿燕麦面包出来呢。」 「用这种方式替旅馆宣传还真有意思。」 聊著聊著,原本还病恹恹的人都掰起燕麦面包来吃了。 我拿著一片面包,感到疑惑都解开了。 面包上画了两名男性和三名女性的头像,图底下写著「狼与辛香料亭」。应该就是罗伦斯和寇尔,赫萝和缪里,另一个女性想必是掌厨的人。 但愿这所旅馆能够永远繁荣下去。 无论基于何种理由,凡是在归途上拿出这面包要吃的人见到这图案,都会这么想吧。 「下次再有机会,我也要调查狼与辛香料亭。」 「我也想。」 「不不不,让我来吧。」 帐篷下,起了小小的争抢。 外头烦人的雨依然下个不停,可是谁也不在乎了。 吵闹的帐篷下,我将一片面包悄悄收回布袋,说: 「应该让曾经调查过的我来调查才对吧?」 事态更加混乱,议论个没完。 吵著吵著雨也停了,阳光照进帐篷。 即使在收拾帐篷和行李的途中,我们也议论不休。 每个人都精神饱满,肚子也饱满。 「这也算是一种奇迹吧。」 某人这么说。 狼与辛香料亭。 我决定在报告上写得不起眼一点。 否则要是吸引太多人,自己想去时无房可住就惨了。 # 狼与麦芽糖色的日常 小村子里,每个居民都互相认识,甚至邻家昨天晚餐吃什么,狗在暖炉前睡得好不好都瞒不住。这点到了温泉乡纽希拉也没有改变。 但人们还是容易忘记这种事。这多半是因为,人通常都不太会刻意去听关于自己的闲言闲语吧。 「赫萝。」 晚餐后,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在卧房削蜡烛芯时唤起妻子的名。 一头亚麻色的长发、细瘦的肩和纤细无瑕的玉指,经常让人误以为她是出身贵族。再加上十四、五岁的外表,首次光顾的住客中,还有人以为他们是新婚而道贺呢。 不过那副楚楚可怜的样貌只是假象,赫萝的真面目是年届数百岁,身形比人大上数倍的巨狼化身。 所以赫萝被罗伦斯这么一唤,既没有兴高采烈地转头,也没有羞涩地微笑,只是灵巧地摇摇头顶上的耳朵,应付应付。 那对与头发同色,三角形的尖尖兽耳。 「我有事跟你说。」 听见罗伦斯夹杂叹息的语气,赫萝才终于抬起头来。 吃完饭到现在,她都巴在卧房桌边写东西。 「啥事?」 赫萝眯眼皱眉,一副不想受打扰的样子。罗伦斯再度叹气,手往赫萝脸颊伸。 「脸上沾到墨汁了。」 「唔。」 罗伦斯的手指,抹得赫萝闭起眯细的眼,兽耳频频抽动。 毛茸茸的尾巴轻轻摇晃,表示她心情并不差。 眼神微愠,单纯只是因为累了。 「真是的……」 罗伦斯用双手拇指揉揉赫萝的眼角,然后以指腹轻按闭起的眼皮,赫萝也逗他似的骨碌碌地转动眼皮底下的眼珠子。 「要用热毛巾敷一下吗?」 旅馆里有很多高阶圣职人员这类从事文书职的人物。 问他们如何保养眼睛,结果就是将布用热水浸湿,盖在眼睛上。 「嗯~……」 可是赫萝没有明确回答,只是抓住罗伦斯的手往脖子贴,是要他按摩吧。罗伦斯奈何不了她,只能乖乖动手,而赫萝更慵懒地把全身体重压在罗伦斯手上,舒坦地摇起尾巴。虽然那明显是撒娇,见到她这么喜欢,罗伦斯也服侍得很开心,愈做愈起劲。 好一会儿后才赫然想起原来目的,告诉自己今天一定要念她两句。 赫萝前不久开始热衷于写文章,桌上的纸被她写得满满满。事情就是关于这个。 「今天村里开会的时候,我听到一个传闻。」 「嗯?」 赫萝将罗伦斯揉她后颈的手使劲地挪到肩膀上。 是「换揉这边,有话揉了再说」的意思吧。 尽管把罗伦斯当仆人一样使唤,她还是很喜欢这样的肌肤之亲,耳朵和尾巴不禁舒服地摆动。就这方面而言,赫萝突然热衷于写日记倒也不全是坏事。 羽毛笔、墨水、便条纸、正式誊写用的羊皮纸、用来放大文字的玻璃片、写到深夜所额外消耗的蜡烛等林林总总加起来虽是一笔开销,但感觉值回票价。因为赫萝写的是非常重要的东西。 赫萝是狼的化身,已经活了好几百年。而罗伦斯只是凡人,寿命一眨眼就要走到尽头,留下赫萝另启旅程。终将孤独留下的赫萝为了能反覆重温现在的幸福时光,开始记录每天发生的事。 这样很好。毕竟是罗伦斯自己的主意。 不过赫萝做什么都很极端。 「你经常拿著纸笔在旅馆里到处晃嘛,所以有人开始乱传了。」 「喔?」 赫萝将脑袋往左倾,要他右边多出点力。 罗伦斯更用力地捏,让狼的喉咙发出猫咪似的呼噜声。 「有人说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娘开始想当诗人了,也有人在猜你是不是和神对话过了呢。」 「喔……嗯嗯,嗯~嗯……啊~那边,就是那边。」 发现赫萝根本没认真听,罗伦斯稍微用手指表达不满,但赫萝只是倍感舒服地膨大了尾巴。 再默默揉肩膀一会儿后,赫萝慢慢地说: 「然后呢?出事了吗?」 见赫萝总算有意听,罗伦斯放开手,却被她按了回来。 罗伦斯只好死了休息的心,继续揉肩膀,并说: 「别人都在乱猜你在做什么呢。」 赫萝一声也没吭,但耳朵是向后转,应该真的有在听。 「总而言之,就是有人说你搞不好会离开这间旅馆,跑到修道院去。」 这句话让赫萝的耳朵猛然竖起。 然后她慢慢转头往罗伦斯看。 「什么玩意儿啊?」 看她一脸的疑惑,是真的觉得莫名其妙吧。 罗伦斯犹豫了一下,然而敷衍过去也不是办法,便开始解释。 「就是因为你看起来很年轻呀,所以想法比较低级的人就想,大概是我不能满足你了。」 赫萝还是一脸不解。 「通常嫁给年长丈夫的年轻妻子突然决定进修道院,大多是因为欲求不满偷男人,或是想离婚。」 赫萝注视罗伦斯的眼神黯淡下来。微张的唇似乎有话想说,但终究未能吐出只字片语,只是僵在那里。 在外人眼中,罗伦斯看著赫萝的模样,或许像是丈夫怀疑妻子不忠,深深伤了妻子的心吧。 但先叹息的是罗伦斯。接著将鼻子埋入赫萝的发丛,把吐出的份吸了回来。 「我自认是没有老到那种地步喔。」 绕著脖子的手,搂住赫萝的身体。 她身体咳嗽似的颤动,不过那是在笑。 「呵呵。汝这只软脚虾也会说这么有男子气概的话呀。」 赫萝摸摸罗伦斯的手,捏起一小块皮。 「他们爱说,就让他们说去呗。汝很不甘心吗?」 赫萝难得以关爱语气这么说。 罗伦斯顿了一拍,说道: 「我们是作生意的,要是知道老板让年轻妻子跑了,谁会想来住啊?光是这样的传闻,就可能让客人的印象变差了。」 赫萝愣了愣,疲惫地笑。 「好像真是这样。」 「而且,你自己也不能掉以轻心喔。」 「喔咦?」 「大旅馆也是可观的财产,总会有人想分一杯羹,也有人特别爱管这方面的闲事。还不用等你去修道院,就会有某个穷乡僻壤的贵族家,想把他们拘谨端庄的么女推销给我了。」 赫萝连后山老鼠打个喷嚏都听得见,对这方面的话题自然很敏感,嫉妒吃醋的劲道也不是贵族千金比得上。 要是有个年轻女孩姗姗而来,打老板娘宝座的主意,罗伦斯就得为自己的生命安全和怎么安抚赫萝伤透脑筋了。光是想像,就让人浑身无力。 因此,恐会在村里传开的流言是天大的麻烦。 「嗯……」 说什么都得赶走想抢猎物的人不可。 赫萝以这种表情思索片刻,不耐烦地往罗伦斯看。 「那咱要怎么做?当别人的面咬汝吗?」 赫萝轻轻抚摸罗伦斯的手,往他拋媚眼。 明明自称贤狼,却很喜欢这样故意捉弄罗伦斯。要是露出受不了的表情,反而逗得她更高兴,所以要冷静处理。 「正常就好。」 「唔。」 赫萝嫌没趣而嘟起嘴巴,罗伦斯无奈叹息。 「还有,不要老是拿著纸笔到处跑,太显眼了。」 「唔唔……」 第二次的低吟,和先前不太一样。 「如果只是写当天发生的事,睡前花一点时间就行了吧?」 可是赫萝却从早晨起床到夜里上床都牢牢抓著纸笔,一刻也不放手。 「大笨驴,那样说不定会漏掉很重要的事耶。」 「又不是每天都有那么重要的事……对了,今天的给我看一下。」 「唔,走、走开,快住手。喂,大笨驴!」 赫萝孩子似的动手藏,而罗伦斯难得架住她,抢走桌上的纸。 想抢回来,但在罗伦斯远离椅子以后就不追下去了。 「你写了什么不敢让我看的东西吗?」 「才没有!」 「那就不用怕啦……话说,你写得还真密……这些要抄到羊皮纸上啊?」 赫萝每天拿著到处晃的,是用破布做成的便宜纸张。上面都是备忘和草稿,晚点会誊写到羊皮纸上。羊皮做的纸坚固耐用,甚至遭遇火灾都有可能留存,可供赫萝读上好几百年。 「呃……你的字还是一样丑……」 「汝少贫嘴!」 赫萝捏一撮吸墨用的沙往罗伦斯丢。 她手很巧,字迹却练不起来。这是因为视力比人类差,看不清细节的缘故。 「我看看啊。天亮起床,吃两颗水煮蛋,在两块软绵绵的小麦面包上放乳酪,拿到暖炉上烘,再配昨晚吃剩的两片香肠、鸡胸肉,吃完以后喝杯啤酒。」 这早餐还真丰盛,她是吃得很高兴才写下来的吧。话虽如此,这真的值得留存百世吗?罗伦斯往赫萝看,她跟著闹别扭地转向一边。 「早餐以后,在浴池吵闹的客人要咱送酒过去。看他们那么醉,就拿快要不能喝的葡萄酒掺蜂蜜给他们喝,结果他们以为是高档货,喝得好不开心,赏给咱七枚上头有戴著荆棘冠的雄性侧脸铜币……七枚?」 罗伦斯错愕往赫萝瞧,看得她得意洋洋。 「荆棘冠……是丘金铜币吧,那样顶多才四枚耶……」 「因为是咱亲手送的呀,要付运费吶。咱可没说是高档货喔。」 「……」 的确是客人自己误会,而商人本来就会为增进葡萄酒风味而绞尽脑汁。 例如用蜂蜜增甜,以生姜的辛辣混充酒精味,或是用蛋白和石灰去除杂质,达到高级酒的清澄度。 客人本来就会主动提防鱼目混珠的酒,而既然他们喜欢,收下又何妨。 但话虽如此,感觉还是难以释怀。 「中午以前,有一批舞娘和乐师过来。咱听著热闹的歌舞和欢呼,趁太阳高挂时清理暖炉的灰。」 「咱有在认真工作喔?」 赫萝笑咪咪地摇著尾巴说。 她总是藉口说尾巴会沾到灰,把这工作推给别人,的确是很难得。不过还有下文。 「把洋葱用黏土包住,放在灰里焖会熟得刚刚好。剥下黏土后,洒上切碎的绿色香草,再淋点南方来的油、沾点盐巴就可以吃了。没啤酒配还真可惜……」 「啊!」 赫萝露出穿帮的脸。那种洋葱吃法是客人教她的吧。 还以为她良心发现,结果只是想弄点心吃而已。 赫萝似乎受不了罗伦斯的视线,离开椅子站了起来。 「汝啊,看够了呗!」 「你不会整天都在做这种事吧?」 赫萝想抢回纸,可是身高输人。 罗伦斯将纸高举过头,继续念: 「下午清理暖炉边的烟灰。喔,清烟灰呀。」 无论壁炉做得再怎么仔细,既然是利用暖炉烧出的热空气在室内循环,烟灰就一定找得到缝隙钻出来。赫萝也很讨厌被烟灰弄脏脸或手。 「顺便去看看摆在烟囱边的瓶子怎么样了……瓶子?」 罗伦斯视线降至胸口,只见赫萝气呼呼地挺高了背,使尽力气想抢回纸。 「什么瓶子?」 「……不知道。」 赫萝死心不抢了,退后抱胸转向一边。 看著她尾巴不满地摇,罗伦斯继续读出内容。 「那个叫赛勒斯的告诉咱这么好的事,改天要告诉他森林里哪里能采到好醋栗才行。」 赛勒斯这名字,让罗伦斯明白了。 那是与罗伦斯很亲近的旅馆老板,也是纽希拉响叮当的酿酒行家。 放在烟囱边的瓶子,里面装的应该是酒。 问题就是什么酒了。酿啤酒需要用火和特殊工具,葡萄酒得先有葡萄,所以多半是果实酒类。可是这一带要等到夏天才采得到新鲜果实,少说还要等几星期。蜂蜜酒呢,由于蜂蜜是掌厨的汉娜在管,没那么容易偷。 当然,罗伦斯追究这件事不单纯是因为吝啬。如果她学会偷偷酿酒,晚酌时再怎么要她节制也没意义了。 尽管赫萝总是坚称她没问题,但酒喝多了难免伤身。 「到底是什么酒啊?」 听罗伦斯这么问,赫萝噘起了唇。 和缪里恶作剧露馅而被寇尔骂时一模一样。 一眼就看得出来那个捣蛋鬼到底像谁。 「不说也没关系。以后我就叫汉娜每天别给你那么多酒。」 「啥!」 赫萝用眼神抗议罗伦斯的残忍。 罗伦斯摇摇纸,让赫萝垂下脑袋。 「面包酒啦……」 「面包?喔,卡瓦斯酒啊。」 那是用黑麦面包泡水,加点酒精和少量蜂蜜即可制成的淡酒。 具有独特的酸苦,是相当好恶分明的口味。 「真会动脑筋……用黑麦面包的话,汉娜也不会啰唆了。」 不同种类的麦谷,做出来的面包完全不同。最低等是燕麦,成品几乎算不上面包,有时甚至只会喂马。最高级当然是小麦,能做出软绵绵香喷喷的面包。 黑麦做的黑面包位在这中间,但纯黑麦面包又苦又硬,通常是掺一点在小麦面粉里。总是富人光顾的温泉旅馆会出现黑麦面包,是因为平日奢侈的富人偶尔想节制几餐来减轻自己的罪孽。 「真是的……人称贤狼的人还要躲起来偷偷酿酒喝。」 赫萝被说中痛处般缩缩脖子,但随即尝试反扑。 「大笨驴!咱是用咱的方式想办法替汝省钱耶!」 「拿汉娜没在盯的洋葱塞进暖炉烤来吃也是?而且这个南方来的油是橄榄油吧,东西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可是很贵的喔?」 配香草吃也很教人呕气。那一定很好吃。 结果赫萝不仅没反省的样子,还瘪起嘴发脾气。 或许因为她是寄宿于麦子中掌管丰收的狼之化身,对食物实在有够执著。 「唉……还以为缪里那家伙不在以后,旅馆可以多少清静一点呢……」 他们的独生女缪里就像只牙齿痒得不得了的小狗狗,一有机会就绝不放过,把力气都花在捣蛋上。 在女儿面前,就连赫萝也似乎觉得必须维持母亲威严,举手投足沉著稳重,不负贤狼之名。 可是这个独生女,如今却跟著在旅馆工作的青年寇尔下山远游去了。 此后赫萝的面具一天天剥落,又变回当初在载货马车上陪罗伦斯旅行的赫萝。 有美食就吵著要,有时间就保养尾巴,夜里一滴酒也不愿少喝。天亮不想起床就赖在床上,晚上想睡就直接在暖炉前阖眼,伸手要罗伦斯抱回卧房。 当然罗伦斯并不是百依百顺,且寇尔和缪里离开后人手实在不足,赫萝也会适时帮忙。 大争小吵都没有,过著平凡的每一天。 平凡的每一天让赫萝觉得很幸福,但也害怕未来会遗忘这段时光。后来,是用纸笔解决了这个问题。 这样就功德圆满,风调雨顺,阖第平安,生意兴隆……的想法实在太天真,现在她变成这副德性。 罗伦斯也不是不敢相信,只是觉得奇怪,想知道她是不是仍有不满。 赫萝虽然老爱耍任性,但总是挑罗伦斯若不允许就显得他心胸狭窄的绝妙之处下手。 不过写在这里的,明显是露出超过一条尾巴的恶行。 那么整叠纸里头,肯定还有其他犯罪记录。 她怎么会这么做呢。 以赫萝的聪明才智,应该不会留下这么傻的证据。 打从赫萝动笔写日记开始,大概是因为怕羞,不太想给罗伦斯看,而罗伦斯也尊重她的感受,不曾看过。所以她会是把没有败露的事骄傲地写下来,当成一种勋章暗自窃喜吗? 罗伦斯从不认为赫萝是那种小人,现在心情不是气恼,而是哀伤。 真想跟她一起吃烤洋葱。既期待又怕受伤害地一面剥黏土,一面看它究竟有没有烤好,一定很有趣。如果跟瑟莉姆或汉娜一起喝卡瓦斯酒,一定也会更好喝。两个人一起动脑想怎么让它更香更便宜,也一定很快乐。 这种事,赫萝也不是不知道才对啊。 想到这里,罗伦斯赫然发现,赫萝说不定是又怀起某些他所看不出来的苦恼。 赫萝会不会暗地里笑嘻嘻地独占美食,罗伦斯也不敢说,可是偷偷酿酒自己喝就得另当别论了。难道是她有难以启齿的困扰,想独自借酒浇愁?她写的这些日记会不会是一种暗示,要让见者想起某些无法直接说出口的特别感情? 这么想之后,罗伦斯也逐渐能理解赫萝的行动。试想赫萝抱著卡瓦斯那种又苦又酸的酒独饮的模样,那怎么说都不是开心时喝的酒。应该早点察觉的。 现在赫萝要的不是斥责,而是陪伴吧? 尽管她在洋葱裹上泥巴丢进暖炉里烤得软嫩,洒上切碎的香草和橄榄油,最后撒盐吃掉……吃掉? 不对,还是怪怪的。罗伦斯换个方向想。 有烦恼想掩饰而躲起来吃东西这点,是还可以理解,喝闷酒就是好的例子。但是,解闷的人会不辞劳苦地准备香草和橄榄油,甚至撒了盐,做好万全准备才吃吗?不管怎么想,赫萝当时都是得意的表情。 罗伦斯凝目端详赫萝。眼前的一切都兜不拢。 不久眯起了眼,嘴角随坏预感而扭曲。 最后出来的,是一大口的叹息。 「赫萝啊。」 她一副不想再管罗伦斯怎么说的表情,稍微侧眼瞄来。 罗伦斯搔搔浏海说: 「你上面写的这些东西,都是瞎扯淡吧?」 原本略显无力的狼耳狼尾,都忽然竖直起来。 「我看到这个以后怒上心头,嚷嚷著要没收卡瓦斯酒而沿著烟囱到处找,但找不到酒,于是逼问你那是怎么回事。结果你抖得像只淋湿的小猫,直说不知道,而我就会继续逼问吧。然后呢?」 闭著眼听我说话的赫萝伸懒腰似的大口吸气,吐气。 剩下的,是苦笑。 「然后就是咱在这里偷笑呀。」 「……」 罗伦斯摆出一张大苦瓜脸,让赫萝笑得肩膀愈抖愈用力,嬉闹地抱了上去。 「不要生气嘛,不是咱故意设圈套来捉弄汝喔。」 虽然赫萝放低姿态,请求原谅地笑,但罗伦斯却是冷冷地回答: 「这可难说。」 「啥!……汝这头大笨驴!」 赫萝往罗伦斯脚尖用力一踩。 不过她似乎仍保持理性,知道自己做了值得人怀疑的事而反省,不情愿地解释: 「哼。每天发生的事写多了以后,咱发现写起来还挺有意思的,可是平常也没那么多事能写,就开始想像一些好玩的事了。」 罗伦斯望向纸叠,皱起鼻梁。 「全部都是?」 「这个嘛……一半呗。」 从耳朵和尾巴即可看出她只是外表从容,心里其实有点害羞。 陶醉于创作虚构情节,简直像个深居贵族府邸的少女用来排遣烦闷的游戏。赫萝不想让人看的心情,罗伦斯多少也能体会。 况且,罗伦斯自己也有疏忽。 「话说回来,这么丰盛的早餐明明很少有,我早该发现了才对。」 「想吃又吃不到,只好写写这种东西来安慰自己,咱还真可怜喔……」 赫萝还做出拭泪的动作,可是早餐上没有昨晚剩菜,全是赫萝晚餐都会吃光光的缘故。 「那么,快变成醋的葡萄酒高价卖出的事呢?」 「那是真的。只不过他们早就喝茫,没喝到几口就全洒了。真是枉费了咱的苦心喔。」 这么说来,只是数错钱而已吧。 「卡瓦斯呢?你真的没酿吗?」 罗伦斯一问,赫萝的眼睛就飘到另一边去。 「我说你啊……」 「咱、咱才没酿!只有听说怎么酿而已!」 罗伦斯盯著赫萝瞧,被她挤眉弄眼地反瞪回来。 毕竟是自称贤狼,赫萝也有她的自尊。 看来那不是谎话。 「……咱不知道是不是客人临时想节食还是怎样啦,之前不是有烤过黑面包吗?黑面包每次都吃不完,汝也设身处地替咱这个负责吃光剩菜的人想想嘛。」 「喔,这样就比较好处理一点了吗……」 「嗯。话说……其实咱已经酿过一次,结果失败了,所以说没酿也不算是谎话。」 「……」 罗伦斯投出不敢恭维的视线,而赫萝像缪里一样笑著歪头打马虎眼。 「一早就有丰盛早餐吃,清理不喜欢的东西顺便吃个美味点心,还有酒可以喝,不是很美好的一天吗?咱每天都想这样过吶,可以吗,老板?」 说著赫萝又整个人抱上来,撒娇似的把脸往他胸口蹭。见到她尾巴是开心的摇法,让罗伦斯双肩一垮。 「能娶到一个要求不高又勤俭持家的太太,我还真是好福气喔。」 「呵呵,是呗是呗。」 她到底有没有听懂我在损她?罗伦斯在心中嘀咕,然而赫萝这么聪明,不会听不出来。 赫萝丝毫不受影响的态度,令人只能无奈苦笑。 罗伦斯的手重新绕回赫萝背后,问: 「那就先从洋葱开始吧?」 「嗯?」 「你写的东西不是在这旅馆的生活记录,要留到很~久以后读的吗?」 赫萝睁大眼睛,耳朵和尾巴的毛都膨了起来。 「还是说,你吃洋葱会软脚呀?」 罗伦斯贼笑著这么说,让赫萝的嘴噘成三角形,踩住他两只脚。 「咱又不是狗!」 罗伦斯摆出装傻的表情,耸耸肩敷衍。 「卡瓦斯酒的部分嘛,好歹可以帮忙处理掉难吃的黑面包,清理炉灰和烟灰也是很累人的工作,我懂你想犒赏自己的心情啦。」 刚被耍过的赫萝眼神保持怀疑,直到罗伦斯这么说才露出「是呗?」般的笑容。 「没什么比能把讨厌的事变成开心的事更赚的了。这就是开心过每一天的窍门所在吧。」 「嗯。」 罗伦斯和尾巴猛摇的赫萝相视而笑,并说: 「那么,我们就把洋葱和卡瓦斯酒当作明天的乐趣,现在该睡了吧。」 时间很晚了。就连夜晚较长的纽希拉,大多数人也已经静静躺在床上。 罗伦斯以绕在赫萝背后的手抱起她瘦小的身躯,走向床去。 脚很快就停下来,是因为赫萝在抵抗。 「赫萝?」 「大笨驴。」 赫萝溜出罗伦斯的怀抱。 在罗伦斯疑惑的目光下,她匆匆卷起每次离开卧房时总会配戴的三角巾和缠腰布,遮掩耳朵尾巴。 「汝不是为了钱,连命都可以不要的商人吗?」 坏预感冒出头时,人已经被准备万全的赫萝拉走了。 「时间就是金钱。而且咱理想的一天,就是有那么多事情得做吶。」 赫萝紧抱罗伦斯的手臂拉拉扯扯,用下巴指指书桌。 那里是赫萝早也写晚也写,巴著不放的纸叠。 罗伦斯的视线旋即从纸叠回到赫萝身上,见到赫萝笑得极其刻意。 「……你该不会要我全部实现吧?」 赫萝的笑容逐渐变成奸笑,唇下露出狼牙,偏红的琥珀色眼眸闪现诡异的光芒。 「咱可是寄宿麦子使其丰收,曾受人奉为神祇的贤狼赫萝吶。汝想想,人世不是也有种叫做预言的东西吗?」 若说女儿缪里是见到猎物就会当场扑上去的狼,赫萝就是会趁夜从后偷袭的狼了。 「还是说,汝要咱在遥远的未来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看著那些东西说,咱还有那么多事没跟汝一起做过吶?」 「唔。」 赫萝最拿手的耍任性来了。 拒绝了反而令人觉得心胸狭窄的老招式。 说著「怎么样呀?」似的红眼睛充满了自信。 罗伦斯试图抵抗那样的眼神,可是抱著他手臂的手愈来愈用力,最后还是投降了。 毕竟赫萝的笑脸也是他的快乐泉源。 「不过。」 会加条件,也算是有所长进了吧。罗伦斯对自己这么说。 「你也要努力化解村里的流言喔。」 赫萝都没老,这么多年始终保持少女的模样──未来会出现类似的流言吧。 罗伦斯还没有老成到能说「真相我们自己知道就好」。 再说,这也关系到男人的颜面。 「呵呵。」 赫萝笑得像面粉堆垮了一样。 「好好好,汝也是男生嘛。」 她牵起罗伦斯的手,闻闻手臂的味道,在小指根部轻吻一下。 「咱会好好表演,让咱看起来像对汝死心塌地的啦。」 罗伦斯抽回被赫萝抓住的手,连她也一起拉过来。 「不只是看起来像,还要人家觉得是那样吧。」 不太高兴的表情,让赫萝眨了眨眼。 然后觉得他胆子不小般吊起一边唇角高傲地笑。 「不,看起来像才对。因为是汝对咱死心塌地,不是咱。」 「喔?那我稍微忙一点就马上嫌闷,要我陪的人到底是谁喔?」 「啥!」 两人一来一往地拌著嘴,一起离开寝室。 虽然他们横眉竖目,讥讽得嘴唇扭曲,每一句话都在对方伤口上撒盐,但他们却仍轻轻背手关门,牵著手走过走廊。 「所以汝才会到现在都是大笨驴。」 「这么不了解自己,贤狼的称号可要掉泪喽。」 不带蜡烛走在黑暗的旅馆中,让罗伦斯想起刚邂逅赫萝那一阵子。 两人在狭小的载货马车上度过了不知多少夜晚,当时吵起来是真的会发火,还有过情绪爆炸般的大吵,现在想起来还真不懂怎么会那样。 无论是好是坏,两人已不会再有当时那样的情绪了。 岁月的流转实在是不可思议。经验随时间层层累积,就像睡觉时被子愈盖愈多,如今已经能够抵御任何风寒,即使熟睡时有人往被窝刺一刀,刀也穿不过所有被子,让罗伦斯肯定自己不会与赫萝生离。 同时,那也带来失落的感觉。当时赤裸裸的情感,彷佛已是朦胧存在于千里之外。觉得有点怀念,也为失去这种情感而感伤。 但是,买了东西却又怨叹钱包变轻,根本是愚蠢之举。 只要买来的东西够好,少了几块钱又算得了什么。 「一个不够吃呗。喏,这汝拿著,咱去拿油瓮。」 两人摸进仓库,赫萝接二连三地递出洋葱,罗伦斯边接边笑著说: 「的确是不够吃呢。」 若只有普通水准的决心,根本无法在有限的时间里和好不容易得到的赫萝玩个尽兴。 「再把啤酒瓮也拿来吧。」 在黑暗中也能看见赫萝的眼睛亮了起来。 「这都是汝的错。汉娜问了咱就这么说。」 罗伦斯虽是旅馆老板,厨房却是汉娜的地盘。偷吃就免不了捱骂,就算是罗伦斯也一样。 「说那种谎有什么用,让她看到你宿醉得摇摇晃晃的样子,是谁的错不就一目了然了?」 赫萝嘟起了嘴,随后噗呼泄气,咯咯咯地笑。 「那咱们就来拚酒呗。」 「酒不是用来比赛的。」 「喔?想逃呀?」 「为淑女背负不名誉的事,是一种绅士风度。」 赫萝咬著唇,带著美不可言的愉快笑容和罗伦斯不停拌嘴。 孩子般的对话,给人年轻十几二十岁的感觉。 罗伦斯像窃贼对同伙说话般耳语。 「好了,东西到手就快闪,被抓到就惨了。」 「汝去仓库拿黏土过来。好像黏土裹得愈厚,洋葱烤出来愈甜吶。拿多一点哟。」 「喔,说得好像你……」 说到一半,罗伦斯抿起了嘴。 赫萝愣了一下,笑笑打马虎眼。 「知道了啦。待会儿暖炉前集合喔。」 「嗯。」 接著罗伦斯弯腰,吻一下挺腰的赫萝,开始各自任务。 罗伦斯往后头仓库走的路上,心想自己和赫萝就像洋葱一样。经验累积得愈多层,内涵就愈甜美,甚至觉得太甜了点,不过那也不失为一种趣味。 准备好需要的物品后,罗伦斯匆匆赶往客厅暖炉。夜静时分,客厅没有客人逗留,只有埋在灰里的红炭发出细小声响。赫萝刚好来到,两人对看著嗤嗤窃笑。用尽所有词汇,也不可能完整记述他们的感情。 「赫萝。」 「嗯?」 罗伦斯没有多说话,只是微笑。赫萝看出他的意思,野丫头似的露齿而笑。 生活不会反复,乐趣没有极限。 这便是两人如此坚信,草木皆已睡去的静夜一景。 # 狼与蓝色的梦 天蓝渐浓,森林也开始涌出绿草的芬芳。夏天的脚步,也来到了每年有一半时间埋在雪里的深山温泉乡纽希拉。 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的老板罗伦斯,吸入满腔夏天的空气,同时以另一种方式感受夏天的来临。 「……真是的。」 事情发生在他要写帐本,到卧房拿墨水的时候。门一开,就让他不禁叹息。 今天旅馆里都不见妻子赫萝的身影。还在想她上哪去了,结果是在卧房床上睡大头觉。床边书桌上有杯没喝完的啤酒,多半是喝到一半躺下来看天空,看著看著就睡著了。 在这时节,有吹入木窗的凉风抚过双颊,还有搔耳的鸟鸣声。望著湛蓝天空中的浮云发呆,就是无上的享受。 沉浸在享受当中的赫萝,傻猫似的肚子朝天半开著嘴。右手摆在肚皮上,随嘶~嘶~的鼻息上下起伏。 再继续看一会儿,右手还搔起肚皮来,惹来罗伦斯的苦笑。 躺在床上的怎么看都是年方十几岁的少女,这年纪的女孩这么没睡相实在丢人。不过很不巧,赫萝没有她外观那么年轻,她的真面目是宿于麦子掌管丰收,好几个人高的巨狼。 因此,她有一头亚麻色毛发,与头发同色的兽耳,腰际长了毛茸茸的尾巴。她呵护有加的尾毛,此刻也随著吹入木窗的舒爽夏风轻轻摇曳。 像狼的部分不只是耳朵尾巴,也体现在睡相上。 在寒冷季节,赫萝会像狼一样蜷曲身体趴著睡,随著天气渐暖,姿势也慢慢舒张。到了这时候,已经是躺成大字了。彷佛只愿歌颂世界的美好,无所畏惧。 真是无比安和,喔不,甚至有点憨呆的画面。 要是知道罗伦斯会用她的睡相来判断季节,赫萝一定会发脾气。 当然,说出来以后每年的乐趣就会减少,罗伦斯总是瞒得很小心。 今年也愉快地观赏赫萝的睡相后,他望向床边的书桌。纸和羽毛笔都还搁在桌面上,文字边画了个丑丑的图。那画的是昨天刚摘的醋栗,纸上也真的零落著几颗。 醋栗不是不能直接食用,只是酸得下巴好像会裂开。赫萝偶尔会故意吃些酸溜溜的果实,而那些时候,尾巴总会膨成两倍大。 这季节能采到一大堆醋栗,不是用砂糖腌制,就是用蜂蜜炖煮或酿酒。 罗伦斯将一颗乌黑的果实捏到手心里翻弄几下,然后往窗外大口深呼吸,在赫萝所睡的床边坐下。 注视赫萝毫无戒备的睡脸一会儿后,捏起掌中的醋栗贴在她嘴唇上。 兽耳忽一抽动,眼皮也微微颤抖。以为她要醒了,结果没有进一步迹象。不仅如此,狼特有的警觉性都不晓得上哪去了,嘴唇连闭也不闭。 对食物特别执著的贤狼大人即使睡著,嘴唇被食物贴上也一样会蠕动,一口就把生醋栗送进嘴里── 「嗯咕……唔……!」 噗啾咬碎了。 「唔────!」 酸到入骨的滋味让赫萝跳了起来。 「唔、嗯咕!……嗯、咕!什、什么东西!」 她似乎是在醒来时下意识地吞下了肚,惊慌地往喉咙和胸部摸来摸去。 罗伦斯拿她失措的模样寻开心之余,拿喝剩的啤酒给她。赫萝得救了似的拿了就喝,喝到一半才发现事情不对劲。再看到桌上的醋栗和罗伦斯坐在床边笑,串连起来并不难。 泛红的琥珀色眼眸燃起怒火。 「……汝这个……大笨驴!」 若是以前,罗伦斯还会怕她发脾气,可是两人如今已结缡十年有余。他从想咬人的赫萝手中拿走清空的酒杯,用拇指擦去她嘴边的白色泡沫。 「醒了吗?」 赫萝往笑呵呵的罗伦斯瞪一眼,双手抓住他手腕,用力在嘴边擦了又擦,最后还在手背上咬一口,哼一声转向旁边。 「受不了耶!搞什么!」 爱装模作样的赫萝很不善应付这种偷袭。要是太过火,她是真的会生气,不过偶尔看看这样的赫萝排解工作烦忧,也不至于罪过吧。 罗伦斯摸摸赫萝的头,却被拨开了手。 她赌气的样子也很可爱,但有些话得趁她真的生气前说出来才行。 「工作来啦。该是你出马的时候了。」 「……」 赫萝侧著眼摆出一整张不情愿的脸,最后叹一口气,乖乖下床。 罗伦斯在桌子上摊开一张老旧的大地图,尘埃飞扬弄得赫萝直打喷嚏。 「擤擤……这什么?」 赫萝擦著鼻子不满地说,结果这句话让罗伦斯的表情变得比她更不满。 「你不记得啦?」 「嗯?」 她愣了一下,在地图和罗伦斯之间来回看几眼,「唔」一声说: 「喔……哈……哈啾!擤擤……拿这老古董出来干什么呀?」 看来她终于记起了。 摊开的地图上有许多添注,还有一块酒翻倒的痕迹。 那是罗伦斯和赫萝准备在纽希拉盖温泉旅馆时,用来检讨地点而制作的地图。换言之,那是帮他们在北方地区找到栖身之所的藏宝图。 「找到宝藏以后,藏宝图就没用了,早就忘记喽。只有缪里那家伙没事会拿来看。」 赫萝用手帕擦擦鼻子以后摇著尾巴这么说。 「所以吶?拿这出来做什么,难不成想盖第二间?」 开温泉旅馆「狼与辛香料亭」分店,扩大商业规模这种事,已经是好多年前的梦了。如今罗伦斯认为在自己这间旅馆安分守己,将它培养成一间不输给任何地方的温泉旅馆比较重要。 「不,要请你帮忙的是这里到这里。」 罗伦斯的手指从纽希拉往西滑动。 经过几座山峦,停在森林密布的土地,连称不上村庄的小聚落也没有。 「拜托你找一条可以通往这里的路。」 「找路?」 罗伦斯继续对不解的赫萝问: 「你用狼的样子去过那边好几次了吧?」 「话是没错……喔不,就是因为咱去过好几次,可以确定没路能走。」 罗伦斯所指的是温泉乡纽希拉与某片土地之间的直线。 那里有一栋建筑物,是纽希拉人曾经担心会成为竞争对手的地方。 「我知道,所以要辟一条路过去。你知道哪里好走或难走没错吧?而且还有一个重点。」 罗伦斯指著赫萝的狼耳说: 「森林的居民,应该会有些不希望人类进入的地方嘛?」 这句话让赫萝皱起眉头,嘴巴噘得尖尖的。 泛红的眼往罗伦斯瞪,是怪他没事添麻烦吧。 「没事给咱添麻烦。」 赫萝说出料想中的话,让罗伦斯无力地笑了笑,耸耸肩。 「再说,汝这是想开一条路,到瑟莉姆和她的族人那儿的旅馆去呗?这样好吗?他们不是会抢咱们的生意吗?」 瑟莉姆是目前在旅馆工作的年轻女孩,和赫萝一样不是人类,与同为狼之化身的兄长阿朗和族人一起从南方来到北方地区,寻求安身立命之处。经过一番转折,瑟莉姆来到罗伦斯他们的温泉旅馆工作,而阿朗等人留在纽希拉西方几座山的地方扮成修士,经营有圣人奇迹眷顾的旅舍。 纽希拉的旅馆老板们,因阿朗等人要在那里开设旅馆的传闻而紧张兮兮的模样,如今仍记忆犹新。 不过阿朗他们没有抢生意的意思,而且他们所建造的旅舍没有足以匹敌纽希拉的容客力,更没有温泉。 何况亲人瑟莉姆在罗伦斯这工作,赫萝的存在对他们而言也极为崇高。 从上述任何一点来看,都十足让阿朗提出这样的请求: ──请问纽希拉的温泉旅馆愿不愿意收来我们旅舍巡礼的旅人? 罗伦斯接到这项请求后,在旅馆老板的会议上报告了这件事。 旅馆老板们对任何事都很保守,但提到作生意可就不会那么盲目。 既然不会抢走泉疗客,还要让巡礼客来到纽希拉,的确是不错的提案。而且若有条路能通往阿朗等人的旅舍,对于来到纽希拉的客人而言也能多一项乐趣。虽然如何替长期居留泉疗客排解烦闷本来是旅馆老板们的本领所在,但能玩的花样实在不多。若有个新的巡礼地能让客人出门游山玩水,老板们就能减轻好几天的工作。 于是会议上全员一致通过,可是有个问题。 「就是路怎么开呗。」 「有兽径就容易多了,不过擅自使用那些路,会给森林的居民添麻烦吧。」 赫萝抱起胸,喉咙深处发出低吟,耳朵忙碌地拍动。 森林有森林的规矩,想做出互不侵犯的结果恐怕不容易。 再说要赫萝恢复狼身,以武力逼它们就范这种事,她也不喜欢。 「既然距离不是人类一天走得到,中途就需要盖个留宿用的小屋。如果附近有熊的巢穴或鹿的通道,对双方都不好吧?如果是你,应该能做出适当的安排。」 「唔~~……」 赫萝咿呜片刻,最后大口吸气,孩子似的甩出双脚。 「就让瑟莉姆去做呗。只要用咱的名义,森林里的野兽都会接受。」 瑟莉姆也是狼的化身,的确是能胜任这项工作。 但她也是旅馆忙碌时不可或缺的人手。 她不仅从早到晚一手包办旅馆各种杂务,入夜后也会在烛光下用玻璃片磨成的眼镜做文书工作。 倘若罗伦斯可以肆无忌惮地说出真心话,那么在这个舒爽的季节随随便便就被凉风勾上床睡大头觉的赫萝,工作量顶多只有瑟莉姆的一半。 当然,说出这种话显然会让整个家陷入危机,于是罗伦斯拿出旅行商人的智慧,说道: 「其实这件事,非由你来做不可。」 「……嗯?」 赫萝投出相当怀疑的目光,要听听他有什么原因。 罗伦斯拿出更为诚恳的态度,对赫萝耳语: 「来纽希拉泉疗的客人,年纪不是都很大吗?而他们应该大多都愿意走到阿朗他们的旅舍去。」 「……汝这是说因为咱是老年人吗?」 赫萝已是高龄数百岁了。 虽然赫萝唇底下露出尖牙,但罗伦斯当然是不慌不忙地补充。 「不是啦。不能交给瑟莉姆,是因为你的外貌。」 「……唔,嗯?」 罗伦斯捧起赫萝的脸颊,用拇指腹擦擦眼角,再摸摸她的头。 在那里的,是安静起来甚至会让人觉得童稚,有副少女长相的赫萝。 「由于开辟新路是一件大工程,光是决定路线就可能吵架。要是照村议会那种慢死人的步调,路实在不晓得什么时候才会开好。可是,如果是你这种体型也能走的路,纽希拉的客人也几乎能走,所以最适合说服他们该走什么路线吧?」 赫萝低头看看自己的身体,颇为无力地抬起眼。 而罗伦斯挤出浑身力气,注入他接下来的话。 「而且你比瑟莉姆可爱很多,对村人的说服力完全不一样喔。」 「……」 赫萝泛红的琥珀色眼眸默默注视罗伦斯。宛如宝石的璀璨瞳仁眨也没眨,最后忽然闭上,别开视线。 「哼。」 她轻声鸣鼻,稍微噘起嘴唇。 耳朵和尾巴开心地拍动。 「汝就只有嘴巴厉害。咱就信了汝的花言巧语呗。」 对于假装不高兴的赫萝,罗伦斯一样是诚恳地道谢。 「那真是太好了。」 赫萝侧眼一瞄,再哼一声闭上眼睛,把肩膀往罗伦斯挪。 罗伦斯无奈苦笑,抱紧要人疼的狼。 「所以吶?咱随便在可以开路的地方拉线就好了吗?」 「不,村里的猎人、樵夫和阿朗他们也会一起去探勘,你跟著就好。」 赫萝才刚在他臂弯里愉快地眯起眼,表情马上又垮下来。 「怎么,还有其他人呀?咱不太想拋头露面呀,这样对汝也不好呗?」 赫萝不是人类,不会衰老。到这村里十多年来,她都尽可能不出现在村民面前,除了掩饰这一点之外,还有一个原因。 其实赫萝很怕生。 「拜托啦,我好不容易才被大家认同是村里的一员耶。只要你这个作太太的趁这个机会表现一下,我们就真的融入这个村子了。」 狼是群居生物,赫萝对这方面的事特别敏感。 而且她曾经独自当一个不受任何人感谢,掌管小村麦谷丰收的神几百年,深知抱著疏离感生活是多么辛酸。 表情虽仍百般不愿,到头来还是颓肩叹息。 「真是的……咱怎么嫁来这么麻烦的地方。」 「太好了,谢谢。」 罗伦斯再搂一下赫萝,弄得她尾巴沙沙摇。 「好呗,偶尔陪汝散个步也不错。」 笑著这么说的赫萝,让罗伦斯有点罪恶感。 赫萝当然注意到罗伦斯的变化,愣了一下。 「唔……嗯?」 「抱歉……我得留在旅馆里才行。」 赫萝稍微睁开眼,缩起嘴巴。兽耳难过地颤动,泄气地垂下。 该怎么对以为能一起在山上散步而高兴的可爱娇妻解释才好呢……想到一半,罗伦斯注意到她尾巴的膨胀度而叹息。 「拜托喔,不要演这种戏啦。」 赫萝的悲伤像泡泡破掉一样,霎时从脸上消失不见。 取而代之的是冷冰冰的眼神。 「哼。把咱赶到山上去,不晓得是想搞什么鬼喔。」 「至少不会大白天就喝啤酒睡懒觉。」 赫萝当然知道罗伦斯在损她,不满地抬头瞪人。 「还是你想做我的工作?这是要把握时间赶快做的事,如果你能帮我做好也无所谓啦。」 「唔……汝、汝的工作?」 旅馆的工作有为维持旅馆经营的每日性工作,以及季节性工作两种,而后者包含采集食物和保存加工等麻烦的作业。罗伦斯见赫萝试著回想这时期有什么工作,便先一步说出来。 「要晒硫磺给客人带回去啦。」 「啊!」 温泉中,有种淡黄色的粉末混在里头。那似乎和一般的硫磺不太一样,据说有治疗关节痛、肿胀和割伤等功效。相信的客人,甚至会掺在热水里服用。罗伦斯曾经也试过,结果拉了肚子,不敢积极推荐。但他毕竟是商人,客人想要,他就会准备。 不过,在泉源处堆积的硫磺先装进素烧的陶瓮里脱水,然后用太阳晒乾才能用。客人几乎一次就买一大堆,准备起来很是累人。若用柴薪生火烤乾,成本实在太高,所以得趁晴天多的夏天一口气准备好才行。而且,准备工作还不单纯。 初步脱水的湿硫磺又沉又重,从瓮里挖出来也得费一番功夫。而且放在亚麻布上曝晒后需要用木棒捣碎铺开,再来要收集乾粉,然后一再重复。 若是赫萝,重复到第三次就要叫苦了。 罗伦斯等著看赫萝的反应,而赫萝用脑袋里的天平评估损益以后忽然笑著说: 「……好吧,咱也是这旅馆的一分子,不想办法让咱们更融入这村子,实在说不过去吶。」 看来她的结论是爬山比晒硫磺好多了。 罗伦斯用略显挖苦的眼神看来,赫萝也用「有意见吗」的眼神瞪回去。 当然,只要她肯做事就没意见。 罗伦斯耸耸肩,叹道: 「我会叫汉娜帮你准备点好吃的,拜托你喽。」 赫萝往他手背一捏。 「大笨驴。不要以为每次都能用食物骗咱做事。」 「所以是不要吗?」 「咱可没那么说。」 对于用鼻子叹气的赫萝,罗伦斯只能苦笑。 过去曾在狼形的赫萝背上绑过行李不少次,可是人形时或许就很稀奇了。罗伦斯给赫萝背上装入午餐和笔记用品的背包并扎实系好,以免半路松动,拖累步伐。 再来,由于需要和其他村人一起行动,得藏好耳朵和尾巴。耳朵能用兜帽盖住,尾巴比较有问题。 最后是以藏树于林的道理,在腰间围上许多毛茸茸的皮草当掩护。现在虽是夏天,进了日光照不进去的森林里还是很冷,应该刚好。 再来只能相信赫萝可以规规矩矩,被怀疑时能掰出一套藉口混过去了。 「那就拜托你喽。」 「嗯。」 一身外出服的赫萝意外地没有不情愿的表情,反而很积极。 出发之际,还刻意踮起脚抬高了脸,罗伦斯也拿她没办法地在脸颊上吻一下。 「呵呵,要乖乖看家喔?」 不晓得怕孤单又爱撒娇的人是谁喔。罗伦斯不禁苦笑,赫萝也笑出一点点尖牙,走下旅馆前的坡,很快就和村里的猎人们会合,作修士打扮的阿朗向她深深鞠躬。最后赫萝大手一挥,离开罗伦斯视线。 这情景给罗伦斯不同于第一次叫女儿缪里出门跑腿的奇妙感伤,脸上泛起淡淡的微笑。 「那个,罗伦斯先生。」 这时,有人说话。 那是来自斜后方,与他一起目送赫萝,在旅馆工作的女孩瑟莉姆。 「还是应该由我去比较好吧……」 有著及肩浅色头发,狼形时一身圣洁白毛的瑟莉姆,相当适合歉疚的表情。 打从以前,赫萝就经常调侃罗伦斯喜欢长相薄命的女性,与瑟莉姆应对时自然得加倍小心。 「不用,最近那家伙太会摸鱼。要是你不在,旅馆就忙不过来了。你也知道她午睡是什么样子吧?」 瑟莉姆惶恐地耸著肩,但似乎还是想起了赫萝午睡的模样。 原本想老实颔首,随后连忙摇头。 「别、别这么说。我本来就喜欢工作,而且赫萝小姐在特别忙的时候也会爽快地来帮我。」 「问题就在这里。她都觉得只要船不会沉就好,没有划快一点的想法。」 好像在说自己那么努力反而奇怪一样。 瑟莉姆对发牢骚的罗伦斯尴尬地笑,并慢慢说: 「说不定,那就是长寿的秘诀喔。」 这样回答谁也不失颜面,真是个好女孩。 「就是说啊。要是只顾往天平某一边放砝码,迟早会倒。」 「是啊。」 瑟莉姆笑咪咪地说,罗伦斯也对她笑。要是赫萝在旁边,就要翻白眼瞪人了。老实的瑟莉姆不会拿笑容当武器,罗伦斯实在希望赫萝能向她看齐。 「啊,有件事要向您报告。」 送走赫萝,准备回旅馆时,瑟莉姆边走边说: 「昨晚,我把收支帐目算了一遍。」 「数字不对吗?喔不,有亏损吗?」 获得眼镜后,瑟莉姆的阅读能力日与俱增,一转眼就能胜任寇尔之前的工作了。 她不是一股脑地蛮干,而是细心不怠完成每一件工作,是个适合托付帐簿的人选。 「不,是货币的问题。」 听她这么说,罗伦斯马上就懂了。 「喔……零钱啊……」 唏嘘的语气让瑟莉姆抱歉地缩起肩膀。 「进货的时候,我已经尽量用各种银币来付款了,可是零钱还是很不够用……」 「这不是你的责任。」 罗伦斯用这句话让瑟莉姆安心后搔搔头说。 「村子的会议上也提到了这件事。听说今年每个地方的生意都很好,货币都不够用了呢。」 「也就是说……暂时无法解决吗?」 瑟莉姆缩头抬眼地这么问,似乎正在为往后的货币支付问题苦恼。 「大批进货可以用汇票凑合……问题就是小额付款和客人要换的零钱了吧。」 客人换零钱的需要尤其大。他们长期的泉疗生活很需要娱乐,其中一项就是在泡澡时观赏舞娘或乐师的表演。那些闲到发慌的好色老人,经常把轻薄的铜币当小费贴在光可鉴人的美艳舞娘身上,只为买一个笑,好像那就是他们的人生意义一样。 而村中也会有人四处兜售自制的酒饮或甜点,买这些零嘴吃需要零钱,带随从的人,也得给他们零用钱。 没有零钱,对任何人都不方便。 「我会想个替代方案,在那之前就麻烦你多多担待了。」 「我知道了。」 乖巧的瑟莉姆没有半分不满,可是当客人没有零钱换的时候,捱骂的毕竟是她,罗伦斯心里也不好受。 目送瑟莉姆恭敬鞠躬,回去工作后,他不禁叹息。 「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啊……」 罗伦斯手扠著腰仰望天空。 纽希拉已经地处深山,而他们的旅馆还要更往山中走。水路山路配合著走,距离最近的城镇也要好几天路程。既然大城镇的兑换商都在头疼货币问题了,这种偏僻地方的旅馆老板自然无从解决。 旅馆另一头的浴场,传来乐声和客人愉快的喧噪。 旅馆老板罗伦斯的工作,就是让这些笑声和嘈杂连绵不断。 这里可是他和赫萝的梦想之家,没有放弃的选项。 「想在这个世道作梦,还真需要一番苦心呢。」 罗伦斯苦笑著如此呢喃,回去工作。 纽希拉在夏冬两个旺季是每月各开一次会,此外的淡季是每月两次。若临时出现问题,则另挑适当时机举行。 平常会议没多久就会变成旅馆老板们的酒会,不过这几次大家讨论得十分认真。 「呃,关于通往圣瑟莉姆旅舍的路,目前是进行得很顺利。」 由于妻子赫萝参与探勘,罗伦斯便协助报告结果。或许是赫萝这样的小个子都能走得轻松,关于路线该怎么画,老板们并没有多少意见。 至于阿朗他们的旅舍,好像是命名为圣瑟莉姆旅舍了。由于捏造奇迹,佯称那片土地有变成银块的圣女沉眠时,瑟莉姆直接对大主教说出了自己的名字,这也是莫可奈何的事。 再说,任谁也不会认为在罗伦斯的旅馆工作的女孩,和圣瑟莉姆会是同一人物吧。 「辟路的费用怎么分摊、砍除的树怎么卖、中途小屋的建筑费用这些部分,以后再谈就好了吧。」 其他旅馆老板都表示没有意见。夏季虽然不比冬季,但旅客出入还是很多,谈钱容易造成混乱。在旺季,几乎所有旅馆都不确定自己究竟赚了多少钱。 「那么,剩下的议题……」 议长稍微停顿后说: 「就是我们所陷入的零钱严重不足的问题。」 「斯威奈尔的兑换商怎么说?」 某人迫不及待地问。 斯威奈尔是纽希拉各种物资的主要供应地,也是北方地区的交通要冲。无论货币过剩或短缺,都会请这城镇的兑换商处理。 「别说给我们零钱救急,不跟我们讨就谢天谢地了。」 「春天不是拿很多去换了吗?」 照惯例,纽希拉在冬天旺季结束后,会将客人支付的大量货币送到斯威奈尔给兑换商处理。由于到了春天,在冬天停滞的商业活动会一口气复苏过来,货币行情随之上涨,拿货币去卖可以赚上一笔。 「德堡商行那边呢?」 这句话是对罗伦斯问的。德堡商行对北方地区经济有极大影响力,同时也铸有信用度高的货币,罗伦斯在旅行商人时期与他们深有交情。 「我写信问过了,他们说到了夏天,融雪的水会流得每座矿坑到处都是,无法即刻铸币。」 即使手上有刻印锤,没有矿料也刻不出货币。 德堡商行虽然有自己的矿山,可是来不及生产。 「其实每个有刻印锤的地方,都为了争矿料杀红了眼吧。在这种状况下,货币是铸愈多赚愈多。」 「噢,好怀念亮晶晶的银币啊!」 「往来我们这的商人也在抱怨说,最近每个地方都用汇票付钱,让他很不想作生意呢。」 汇票是一种标示金额的证书,让人们再也不必搬运沉重的货币,非常方便。但相对地,无论多大的钜款,都只是变成一张薄薄的纸。收了也高兴不起来的心情,罗伦斯也深有体会。 「能用汇票赏舞娘就好喽。」 某人的玩笑逗笑了大家。 「虽然现在是能用纸片代替货币的时代,不过舞娘收到汇票根本不会想笑吧。」 无论货币再怎么磨损,只要还有货币的样子,人们就会认同其价值。 「那我们能做的,就是想办法让舞娘、乐师、旅行商人和小贩把他们赚的钱再交出来喽。」 他们的眼睛也很雪亮,知道钱往哪里花最值得。 但可惜的是,纽希拉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内,货币只会外流。 「否则就是我们自己唱歌跳舞给客人看了。」 这句话也引起哄堂大笑。 近乎自弃的笑法,是因为他们对目前缺乏货币的问题实在无能为力吧。 「到头来还是只能忍忍啊。」 议长语重心长的一言,引来旅馆老板们的叹息。 就在重重沉默就要开始时,有个老板说: 「虽然应该没有人要看我们唱歌跳舞──」 是据说菜色口味全村第一的旅馆老板。 「但我们不是有个很适合赚零钱的活动吗,办那个不就好了。」 有那种事吗?周围开始交头接耳。 罗伦斯也歪头寻思,而那位老板的视线转到他身上。 「哎哟,就是罗伦斯先生想的那个啊。」 「咦?」 目光立刻聚集在他身上。 「假葬礼啊,忘啦?」 脸颊发烫,并不是因为害羞。 而是喜悦。 「喔,就是把活人装进棺材的那个嘛?」 「都忘了还有这一招。其实还满有意思的,最后怎么样啦?」 人不到最后关头,无法对珍爱的人说出重要的话。所以趁在世时举办葬礼,让人说出平常羞得说不出的话──罗伦斯提的就是这样的活动。 由于纽希拉的客潮夏冬旺,春秋淡,罗伦斯想在淡季多招揽点生意,便提出这样的想法。 试办以后,发现费用不高,反应也不错,不过旅馆老板们凡事都很保守,不容易煽动。说什么准备起来麻烦、不想负太多责任,最后只办过那么一次就不了了之。 即使罗伦斯自愿负担麻烦的部分,可是他在村中年资最浅,太出风头也有招忌的危险。 因此,这件事逐渐被人淡忘,直到今天才意外复活。 「办葬礼可以卖很多献灯跟蜡烛,如果把捐献箱捧到舞娘、乐师和旅行商人面前,他们也不得不配合。知道是游戏,人家就愿意给点零钱意思一下这点,是最重要的地方。当然,要是有人愿意捐银币,就是赚到了。」 大家都以「原来如此……」的表情点头。 这时,议长拍几下手说: 「的确是一石二鸟之计。夏天就这么缺零钱,到了冬天显然只会更严重。那么,不如就想个办法在秋天办出这样的活动来。就算救不了现在的急,到时候也有帮助,各位意下如何?」 虽然村里的会议平常连小事情都拿不定主意,但也因为村子小,表决是一瞬间的事。罗伦斯见到自己的提议为村子所接受,人们举手喊赞成的一刻。 「好,就这么办。不过现在也没有东西可以讨论,就先把圣瑟莉姆旅舍的事处理好吧。」 该做的事堆积如山。 议论当中,罗伦斯对提议的旅馆老板以眼色致意。 对方随即察觉他的视线,并了解其意思,耸了耸肩。 他是致力于在客人的餐点上下功夫、发挥创意的老板,所以提那个议不是为了罗伦斯,单纯是有需要吧。 不过罗伦斯还是高兴极了。因为这应该会让他更进一步地融入这村子。 「那么今天的会议就开到这里,拿酒来喝吧。好想看看今年的水果酒酿得怎么样了。」 在旅馆老板们一致同意的掌声中,众人迫不及待地准备酒席。 即使夏天没冬天忙,参加会议就等于能在大白天喝酒,甚至大多数人是为此而来。 「今年夏天也采了不少蕈菇呢。喂,炭炉准备好了没!」 食物和酒陆续送上桌来。 平常会议的酒席上,罗伦斯总是喝得很拘谨,今天或许能畅饮一番了。 顶著红通通的脸回家,多半会捱赫萝的骂,不过今天能请她闭一只眼吧。 相对于乌云罩顶的货币问题,通往阿朗他们旅舍的探路作业似乎进行得很顺利。 「而且咱坐下的时候,他们总会割新鲜的草给咱垫。若要翻过稍微宽一点的山壁,他们不是背咱,就是用树枝做个简单的轿子给咱坐,然后拉咱上去。」 赫萝趴在床上,摇著尾巴让罗伦斯捏脚,开心地这么说。 「真的是变成公主的感觉。偶尔这样也不坏吶。」 现在不就是把你当公主一样伺候吗?这句话,罗伦斯还是吞了回去。毕竟赫萝与探路时同行的阿朗和猎人几个很合得来,没必要在她兴头上泼冷水。 「刚开始还以为那个叫阿朗的是个没礼貌的小鬼,其实并不会哦,他在森林里鼻子也够灵。至于猎人呢,技术以人类来说很不错,也懂森林的规矩。咱不跟著也没问题呗。」 难得听赫萝夸奖人。说不定这么好评价,是来自她回来时腰间系的三只兔子,还有背上几朵有她脸那么大的褐色美味蕈菇。 「所以路是辟得起来了吧。」 「嗯……唔~用力一点……」 走了一天的山路,让她似乎是真的累了。脚底按得稍微用力,尾巴毛就全竖了起来,不断呻吟。 「哈呼……那汝那边怎么样?」 赫萝维持抱著枕头趴平的姿势问。 「什么怎么样?」 「开会的结果呀。」 平时赫萝不会过问会议结果,基本上只有罗伦斯喝多时会这么做。罗伦斯自认酒味没那么重,而赫萝的尾巴灵巧一勾,在他手上用力一拍。 「大笨驴。汝心情好,咱会看不出来吗?」 赫萝闭著眼睛,说得像任何事都逃不过她的法眼。 而她也确实看穿了,于是罗伦斯彷佛在说公主英明似的,细心搓揉她的小腿肚。 「是啊,有件让人开心的事。还记得我们先前想把假葬礼办成村里活动那件事吗?好像谈成了。」 「喔喔。」 而且那说不定还能解决货币问题。 只要能解决村里大事,其他人看他也会多一分尊重吧。 「在你的帮助下,我好像真的能成为这村子的人了呢。」 「嗯。这真是、这真是……太好……了……」 罗伦斯满怀喜悦与感激,勤奋地按摩赫萝的脚。不知不觉地,她的尾巴往右重重一甩以后就不动了。 转头一看,赫萝已经睡著,半张的嘴吐出细小呼吸声。 夜还很浅,平时她都是喝点小酒,打扰罗伦斯做文书工作。今天她吃了不少饭,酒却没喝多少,可能是因为以人身在山林里行走,比她想像的畅快多了。 罗伦斯轻轻抚摸赫萝的头,为她盖上被子。原打算再办点公,但看著赫萝「咕~噗嘶~」地发出舒爽的鼾声,干劲也全没了。 于是吹熄蜡烛,悄悄钻进被子底下,然后才发现枕头被赫萝霸占了。 虽觉无奈,眼睛闭上没多久,罗伦斯自己也坠入梦乡。 即使有零钱不足与探路等状况,光是忙眼前的工作,时间就飞快流逝。赫萝一早上背个大背包出门,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光景,夜里聊聊白天发生的事直到睡著为止,也成了惯例。 至于葬礼的事,由于这时节大家都忙,延到秋天将至再处理,而零钱这个当下的问题则是一天比一天严重。旅馆老板们甚至有人提议找石工雕刻石货币,或是死马当活马医,下山找几个城镇绕绕,尽量多搜集点零钱回来。 前者先不论,后者多少有点希望。 问题是在这个忙碌的时候,该找谁到村外去搜集零钱。而这个角色会奖落谁家,罗伦斯心里也有点底了。 若要他去,旅馆就得暂时歇业,该怎么办呢……罗伦斯怀抱著这样的不安,这天也是一早就送赫萝出门。 现在在山里打转成了赫萝的每日乐趣,今天她也背上了用来装树果和蕈菇的麻袋。她贪心地装满一整袋,重得走路摇摇晃晃的模样,已经能浮现眼前。准备点好酒庆祝她丰收吧。罗伦斯一边这么想,一边在旅馆前的空地晒来自温泉的硫磺粉。 到了差不多该吃午餐而抬起头时── 他见到赫萝从林子里现身,起先还以为是看错了。 「……咦?怎、怎么了?」 如果是怕寂寞所以先回来了这么一个可爱的理由倒还好,不过罗伦斯认识赫萝很久了,看得出她表情有点臭。 赫萝默默走出树林,在罗伦斯面前停下来,叹一口气。 「事情变麻烦了。」 赫萝不高兴地这么说后,视线忽然往罗伦斯背后移。转头一看,原来是瑟莉姆拿篓子来要收集晒乾的硫磺粉。 「阿朗和猎人他们还在山上守著,叫咱回来找人过去。」 听见兄长的名字,让瑟莉姆睁大了眼。 罗伦斯则为「守」字皱起眉头。 「遇到危险了吗?」 纽希拉位在边陲中的边陲,在任何时代,想避人耳目生活的人都会逃到这种地方。 「他们说不是没有这种可能吶。」 「呃,嗯?」 赫萝见罗伦斯为她模糊的回答摸不著头脑,又重又长地叹气说: 「如果寇尔小鬼在就好喽……」 意外的名字让罗伦斯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寇尔?」 罗伦斯和赫萝是在十多年前的行商旅途中认识寇尔,长期以来,他都是这旅馆的支柱。 会是什么事情需要寇尔呢?罗伦斯只想得到一件事,便潜声问道: 「该不会……是发现了缪里哪个荒唐恶作剧的痕迹吧?」 他们的独生女缪里是个天生的调皮鬼,整天就爱捣蛋,干过许多其他村人知道了恐怕会昏倒的危险恶作剧。 由于这样的缪里将寇尔当哥哥一样爱慕,所以缪里的烂摊子大多是由寇尔来收,罗伦斯的联想即是由此而来。不过从赫萝的苦笑来看,似乎不是这样。 「寇尔小鬼和缪里还真是一对吶。」 见罗伦斯为这调侃而惶恐的样子,赫萝才总算是吐出哽在喉咙里的紧张。 「不是那边啦。需要的是寇尔小鬼那些复杂的知识。」 「知识……教会方面?」 赫萝起初说,事情变麻烦了。 罗伦斯双手搭在妻子细瘦的肩上,以旅馆老板的身分问: 「发生什么事了?」 赫萝随后所说的状况,确实相当棘手。 罗伦斯手腕不够强,也没有足以解决任何问题的资金。 有的只是从商而累积的知识,与不少的人脉。 「很抱歉冒昧劳驾您做这种事。」 「哪里哪里,我也很受罗伦斯先生你照顾啊。」 体型硕大的修道院长顶著还没乾透的须发走在山路上。幸亏他还没开始喝酒,只是在泡温泉,和他说明原委后就答应同行了。 「那么,请恕我再次强调,这件事……」 罗伦斯路上再三叮咛,而院长要他不必多言般出手制止。 「我都明白。这里是烟雾弥漫,神也看不透的纽希拉。说起来,我还得向你郑重道谢才行呢。」 两个男人有遮跟没遮一样的对话,惹来赫萝冷冷的眼光。 这位白发白胡须的男子,是一所规模颇大的修道院──哈里维尔修道院的院长。他难得在春末来到旅馆入住,结果是来请罗伦斯帮他处理一个特殊的难题。 他说最近城镇吹起教会改革的狂风,累积大量资产的教会和修道院首成箭靶。因此,他来请罗伦斯帮忙将哈里维尔修道院的财产分给最需要的人。 当然,分给最需要的人,意思就是替他找出价最高的买主。 罗伦斯尚未遗忘作旅行商人时的知识,其间培养的广大人脉与商人清浊并济的铁则,扎实办妥了这项工作。 而这样的人情,自然是非还不可。 正好赫萝他们在山中探路时意外发现了一样东西。 于是罗伦斯便请院长走一遭,验明正身了。 「你说有人在山上找到带著可疑图纹的旅人遗体啊?」 腿脚勇健的院长在山路上如履平地。 罗伦斯回答: 「好像是在狭小的洞穴里断了气,年代已经很久远了。」 话还没说到细节,院长似乎已经了解状况,低语:「愿神宽恕他的灵魂。」然后说道: 「当年战争时,其实有很多异端逃来北方地区,同时也有不少异端审讯官混在人群里追了过来,这件事的确是该审慎处理。无论是对我还是其他同志而言,要是纽希拉陷入异端审讯的泥淖而没有温泉能泡,活下去也没什么意义。」 「万事拜托了。」 纽希拉距离最近的城镇有几天路程,要是邻近聚落有人在山里迷路,消息马上会传到。所以会在洞穴里发现的人,八成是因为某些原因上山来的外地人。 从他的行李与所谓可疑图纹,可以立刻得知他不是普通的旅客,不过身分全无头绪。赫萝等人大概是无从判断,又不能直接挖个洞埋起来当作没看到,苦恼到最后,才叫赫萝回村找信得过的人帮忙吧。 途中稍作休息再走上一段,就看到阿朗和背著弓的猎人来接人了。到了该处,有个樵夫在树丛边生了一堆火。 由于离村不远,让罗伦斯相当讶异。那个洞穴需要先经过一段盖满蕨类的岩石裂缝,即使有人指也看不太出来。 「请小心,别踩空了。」 在猎人的带领下,罗伦斯等人从岩石裂缝溜下洞穴。 「唔、唔……哈哈,好像游地狱一样。」 院长个子大,看起来有点危险,但最后还是平安抵达。 这洞穴从外头看起来黑漆漆的,里头却有光照进来,意外地亮。 「这里实在很适合躲人啊。」 有小仓库那么宽,在夏天也凉得发寒,还有种湿石的气味。四处查看,还真的在洞穴角落发现一小口清泉。 洞穴不深,要找的人马上就找到了。 院长拿出圣职人员样,将项炼上的教会徽记握在手里祈祷。 「愿神赐予这游荡的灵魂安息。」 应该是水分脱乾的缘故,遗体未遭虫蚀。他倚在洞穴最深处的石壁边,双腿直伸,简直像个醉倒在烧炭小屋的老人。 罗伦斯从前过的是旅行生活,在山野看过不少尸体,但这么完整的十分罕见。这里有饮水,洞顶还有植物根须垂下,彷佛他生前就是食用这些东西,等著灵魂慢慢榨乾,陷入永眠般死去。 真不晓得该认为他是经过长期磨难而死,还是最后的最后依然怀抱希望。 看著遗体的模样,罗伦斯没来由地觉得应该是后者。 「好像前不久还活著一样。」 院长的话并不夸张。不仅没有虫鼠啃咬,姿态也像活人。左手将背包抱在腹部,右手抓著信纸般的东西。远远看起来,会以为是读信到睡著的老人吧。 「他是……正在保养工具,还是在怀想自己的工作呢。」 听到这句话,罗伦斯才注意到遗体边有一排工具。可能是年代久远,看不见锈斑,盖满了黑苔似的东西,不太明显。每样都在坐姿伸手可及的范围,甚至像个小工坊。 「锤子、凿子、锉刀……这是锯子吧。手上的,是信吗?不……」 「这是……」 院长拿起的不是脆弱的纸,而是条件若允许,可以保存上千年的羊皮纸。没被水浸湿,形状完好。 但在见到纸上内容的瞬间,罗伦斯和院长都说不出话了。 赫萝紧抓罗伦斯的手,甚至有点痛,罗伦斯不禁转头看去。 她表情紧绷,还有点发青。 原来赫萝回到旅馆时的神情不是不满,而是紧张。 遗体手中的羊皮纸,画了无数的狼。有正常的,有双头的;有的龇牙咧嘴,有的叼著东西。各式各样不同的狼,画满了整张羊皮纸。 「信狼的宗教?」 教会所谴责的异教徒,大部分是崇拜大蟾蜍,但罗伦斯也知道世上有许多宗教。有人崇拜巨岩或巨木,有人崇拜泉水,崇拜鹰、熊、鱼的也有之。其中狼和鹰是人口最多的吧。 这让罗伦斯明白发现遗体的阿朗和赫萝为何无法视而不见。 以及容易胡思乱想的赫萝担心那酿成大问题的缘由。 要是有信仰狼的异教徒躲在山里,显然会造成大骚动。 「光凭这些还不足以判断。先看看背包里头吧……」 院长稍作祈祷后慎重地拉开遗体有如枯枝的手,解开其所抱的麻布背包袋口,一只蜈蚣爬了出来。 「抱歉,吵醒你啦?」 不慌不忙地目送洞穴居民离去后,院长取出内容物。那是一枝看来颇有重量的金属棒,没有任何苔藓覆盖,仍保有往日的光辉。大小近似手斧的柄,拿在院长手上,有如豪华烛台的立柱。 不过罗伦斯见过类似的东西,而院长也不是不认识。 「哼嗯……」 那不是惊慌或疑惑,而是松了口气。 「看样子是没有异端的问题了。」 院长将手上的东西交给罗伦斯。好沉,好冰。 赫萝也睁大了眼,仔细端详。 罗伦斯这辈子是第二次碰触这样的东西。 「这是货币的……刻印锤吗?」 「图样是狼。」 院长手伸向遗体,擦去掩盖他项炼饰物的尘埃。 其下显现的,也是狼的图案。 「衣服上也都是狼吶。」 听了赫萝的低语,罗伦斯才总算注意到。 从遗体身上的衣服到手里的背包都有狼的图案。似乎是染成的,就快随岁月消逝了。 「其他嘛……喔,果然没错。这是印板。」 那是个比手掌略小的金属块,印钮部分雕的是狼。 「看样子,这印板是用来在货物上盖烙印的吧。用双头狼,看来野心很大啊。」 成人手掌大小的四方型金属片上,刻有一身二首的狼纹。那少见的诡异图样,让赫萝以避讳的眼神注视著它。 不过,那图样仍有其意义。 「会是来自……从前因战乱灭亡的国家吗?」 「不然就是在那个战乱频仍的时代,他梦想在新领地振兴国族,结果人先死了。从这里只有他一个来看,可能是某国的家臣,为留存领主最后的希望而独自来到北方逃避战乱吧。大概是我祖父那辈的事了。在这个时代,双头野兽的家纹未免太招摇。」 赫萝似乎仍有不安,以有话想问的眼神看来,罗伦斯便替她解释: 「这是模仿古代大帝国的图纹啦。」 院长更从背包里搜出圣经,为遗体的信仰诚挚祈祷。 「狼主要是象徵力量与丰收,常有人用。你以前不也戴过用狼纹货币做的首饰吗?」 人们认为那种货币有驱狼的能力,很受旅人欢迎。 「两个头各往左右看,据说是代表监视广大领土的东西边境。到了这个时代,领土愈分愈小,有野心征服世界的人也愈来愈少。除非是历史悠久的国家,否则不会使用这种图纹。」 赫萝愣愣地点点头,而罗伦斯再次仔细观察图样后有所发现。 仔细一看,图样并非完全左右对称,左右两个头的深度不一样。 「这是……把原本的图样磨掉以后重刻的吗?这么说来……」 画满羊皮纸的图样,会不会是这无名工匠在这无人可以对话的洞穴中留下的梦痕呢。 罗伦斯对赫萝这么说之后,她哀伤地眯著眼注视逝世多年的工匠。用力紧抓罗伦斯的手,是为爱狼者的逝去而悲痛吗。 这当中,结束祈祷的院长缓缓起身。 「在这片土地亡故,最后让我们找到,也是出于神的指引吧。慎重起见,我会再详加调查这图纹的出处,然后为他办场正式的葬礼。」 「好的。」 这个院长酷爱酒肉,当自己的修道院因财产累积过多而恐将遭受非议时,为了避免成为箭靶,火速来请罗伦斯帮忙。 他虽是这样的人,但他的话不像有任何虚伪。 「话说回来,这里还真冷。如果能葬在纽希拉的墓地,他冰冻的灵魂也会温暖起来吧。」 爬出洞穴后,罗伦斯对担心状况危险的阿朗几个大致说明,这天的探路就到此结束了。 最后,是用哈里维尔修道院长的关系向其他客人打听,得知洞穴里的遗体是来自至少五十年前灭亡的小国。一位耗费一个月时间,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老领主知道这个图纹。 他以十分怀念的表情,诉说如今无法想像的战乱时期种种往事。 即使战火已经平息,仍时不时有人从各地村落的仓库或田地发现当时的遗迹。其中偶有最后一丝希望重见天日,成功振兴的家族,而绝大部分已经湮灭于时间的洪流之中。 罗伦斯将洞穴中取回的印板仔细清洗、磨亮,在阳光下一照,发现果然没错,能清楚看见原来的图纹没有完全磨灭,仍有些许残留。 诉说从前,有许多人心怀开创大帝国的大梦。 无论如何,旅人的背景没有疑虑,于是罗伦斯向旅馆老板们说明状况,提议将遗体葬在村中,结果这反而成了问题。 「不不不,怎么能这么说呢。本修道院在旅人逃来的休坦地区有堂堂两百七十年历史──」 「要讲历史的话,本教会是由圣人艾摩迪斯为祖,已有六百二十年历史──」 「各位且慢。旅人手上的圣经有皮尔森博士的注解,显然是里多学派的遗绪!应该由我们米雷修道院来慰藉旅人的灵魂才最为恰当──」「这分明是诡辩!」「胡说八道!」「你说什么!」 用来开会的仓库,为旅人下葬时该由谁主祭争得不可开交,场面一团混乱。这是因为世界各地的许多高阶圣职人员聚集纽希拉,好比一艘船上有上百个船长,必然会起争执。白胡子、黑胡子,气得出油而发亮的光头,枯枝般挥舞的手,被大肚腩顶翻的桌子,整个仓库乱得像一口气把牛、山羊和绵羊全关在一起一样。 当主人们的怒骂演变到互揪胸口时,甚至有戴上铁盔,全副武装的骑士百般无奈地把他们拉开。 在后头坐在铺了红垫的椅子上,以鹰眼般的目光注视这景象的,全是资助那些圣职人员的领主。他们捐了不少钱给领地内的教会和修道院,认为自己资助的圣职人员权威愈高,自己的权威也愈高。更何况在洞穴里逝世的,是战乱时期满怀信仰与忠诚,为复国之梦而死的人物,可谓是战争英雄。 谁来慰藉其灵魂的问题,在高阶人士云集的纽希拉是个不容妥协的问题。 罗伦斯在会议所角落望著这幅景象,不由得叹息。 随后才想到可能捱骂而急忙掩嘴,结果听见旁边传来嗤嗤窃笑。 「真的是很无聊啊。」 说话的正是解开旅人身分的老领主。他现在虽不是狼与辛香料亭的顾客,之前曾泡过几次洞窟池,并不面生。 「他是战争时期的人,照战争时期的方式来办就好了。」 「战争时期的方式吗?」 罗伦斯虽认识佣兵,不过战争对他的生意有害,所以是极力避免,懂的不多。 「嗯。在不容易找到圣职人员办葬礼的战场上,都是就地挖个坑埋起来,洒一点酒,不喝酒的就埋点他爱吃的东西。啰哩啰唆的祈祷和谁来主持都不重要。」 实用至上这战场的铁则,实在浅显易懂。 想像削瘦的秃头老领主给一手持剑下葬的老战友洒酒的样子,让人觉得这样才适合旅人。 「不过战争结束,操弄文字的家伙就开始出头了。这或许是和平的象徵,可是……」 老领主也叹一口气,对随从使个眼色,扶他的手站起。 「对了,你那儿的洞窟池空著吗?」 「咦?对,现在客人都因为这件事聚来这里了。」 「太好了,给我留著。」 「知道了,等您大驾光临。」 罗伦斯恭敬鞠躬,目送老领主离去。 然后觉得多留无益,来到屋外。 仓库容不下所有人,敞开的门边围起了窥探的人墙。更外侧,是将里头状况润色得更逗趣的说书人,以及听得乐此不疲的群众。 不胜唏嘘时,罗伦斯感到有人拉他的衣襬而回头。 那是将兜帽戴得遮住眼睛的赫萝,表情很烦闷。 「喔,你来得正好。我要回旅馆去了。」 赫萝果断点头,一起快步离去。她感觉像是玩耍到一半被拉去教堂的小孩,不过原先要来看状况的人是她自己。 平时总是走在身旁的赫萝,如今走在罗伦斯几步之前。她基本上都是不高兴才会这样,且按照惯例,都是罗伦斯冷落了她才会这样。 然而这次她也是自己要求在门外等,明显有其他缘故。 「别放在心上嘛。」 罗伦斯等到会议所的喧噪远去,能隐约听见坡道边旅馆浴池传来乐器声的时候,对赫萝这么说。 「什么别放在心上?」 赫萝头也不回地问,罗伦斯只能苦笑。 「他们吵架又不是你的错。」 罗伦斯进一步询问发现旅人遗体时的详细状况,得知是赫萝和阿朗的狼鼻闻到了尸体的气味。其实可以忽视,不过看在可能是村里有人迷路的份上就去查看,再见到对方身上每样东西都与狼有关,更无法拋下了。 后来,虽没有造成异端问题,客人却大吵起来。 个性耿直的阿朗当然是很惶恐,而赫萝似乎也觉得有所责任,这几天显得郁郁寡欢,心神不宁。 「……咱才不管那些大胡子吵什么。」 可是赫萝却如此坚称。那么你为什么要去看人家对骂呢?罗伦斯很想这么问,但那恐怕会惹她生气。她自称贤狼,而狼是森林霸主,自尊或有高人一等之处,但也因此容易寂寞、受伤,无法弃之不顾。 也许能说她难伺候,不过罗伦斯想到赫萝只会对他敞开心胸,还是高兴得不得了。 说不定是因为「满足难搞的客人更有成就感」这么一个商人可悲习性使然吧。 「对了,汝这样可以吗?」 赫萝稍微转头,向后瞥来。 「我怎样?」 罗伦斯傻愣回问,让她绷起了脸。 「看这情况,汝想的那个再怎么样也办不了了呗?」 终于听懂了。赫萝所说的,是罗伦斯想出的假葬礼。 「真的是这样……要是把假葬礼当作整个村子的事,客人肯定会争著当祭司。从现在这样来看,应该是办不起来了。」 试办当时客人少,没造成问题。若当成全村的活动,能站在棺木前的祭司肯定会成为纽希拉的头脸。 可以想见老人们争相自荐的画面。 难道赫萝最在意的是这件事?罗伦斯想出活动,就要为村里带来贡献,期盼获得村民认同,结果泡汤了。虽然算是意外,赫萝仍会觉得自己有部分责任…… 她的确很可能会这样想不开,不过罗伦斯不会这么想。 「关于这件事呢,其实还是有好消息的啦。」 赫萝露出反感的表情,像在说不要乱哄她。 「真的啦。因为我完全没想到那些圣职人员都是爱面子的老顽固嘛,如果没这次经验就傻呼呼地告诉他们举办假葬礼的事,肯定是惨不忍睹。」 「然后呢?」仍然走在几步前的赫萝问。 「你想想,事情一定不会单纯只是喊停就好。如果我的提议害客人吵得一发不可收拾,责任会算在谁头上?当然是我啊。这样一来我就别想融入这村子了,根本是如坐针毡啊。幸好有找到这具遗体。」 罗伦斯真诚地对她笑,而赫萝稍微放慢速度,拉近距离。 「再说,这件事也让我想起来,为了收集零钱办假葬礼根本就是搞错方向。」 近乎自呓的这句话不像是安慰赫萝,而是嘟哝。 「原以为葬礼需要捐钱和献灯,是个跟客人回收零钱的名义。不过习惯上,这些钱都会交给主持葬礼的祭司。除非让村人自己来,不然钱就会被当祭司的圣职人员全部收走,而其他圣职人员当然不会不作声。就算会议上他们主要不是在吵钱的问题,但也占了不小的部分。」 罗伦斯坦率地大声叹息。 「真是的,远离买卖生活以后,对赚钱的嗅觉也钝了。」 赫萝仍旧没回头,但感觉得到她有在听。 罗伦斯接下来的话不为安慰赫萝,而是为安慰自己而说。 「我差点又以为能赚大钱,结果摔进万丈深渊了。今天没搞得鼻青脸肿,真是没枉费我平常供奉那些好肉美酒喔。」 最后一句话,让赫萝转过身来,往他手臂拍一下。 「说什么傻话,咱又没给汝出主意。」 「带来好运也是女神的工作喔?」 罗伦斯挽起赫萝的手,亲吻手背。 但见到赫萝的脸仍旧阴郁,让他的笑容渐渐退去。 「……说真的,他们吵架不是你的错,而且没有任何人怪我把麻烦带进村子。这一次,我们没有踩到真正危险的毒蛇,已经是万幸了。」 在行商路上路过村落,却因偶然发生厄事,被当作扫把星而遭受驱赶的事常常有。为生命安全著想,罗伦斯对这类氛围特别敏感。 而现在气氛并不紧绷,还因为客人都跑去参加那场争吵,旅馆里空得很,老板们乐得轻松。 在旺季能稍喘一口气也不错。 「这咱也知道。」 那你在难过什么?这句话冲到罗伦斯嘴边。 吞回去,是因为仍有一步距离的赫萝泫然欲泣地回过头来。 「……赫萝?」 罗伦斯疑惑先于错愕,呼唤她的名字。 赫萝究竟在纠结些什么? 是没有即时察觉让她这么难过吗? 就在各种疑惑在心中躁动的下一刻。 赫萝没有止步,像只兔子似的直接转身扑向罗伦斯。 「呃,哇!」 罗伦斯差点摔倒,好不容易才抱住她。 赫萝把脸埋进罗伦斯胸口,环抱的手臂十分用力。 罗伦斯不晓得怎么反应,逡巡如何开口时,底下传来赫萝模糊的声音。 「汝真的在这里吧?」 「咦?」 她抱得更加用力,又问: 「在这里的真的是汝没错吧?」 「……」 从底下抬望而来的脸,彷佛要被恐惧的黑暗吞噬。 「你……」 罗伦斯出声时,赫萝忽然紧张地把脸埋进他胸口。 随后几个经常进出纽希拉的商人经过,明显是故意装作没看见他们。 虽觉得不久后肯定会有奇怪的传闻,不过现在是眼前的赫萝比较要紧。 「好了,我们到那边去吧,这里会有人经过。」 这里距离旅馆还有一小段,而路上的杂木林里有个大小不错的残株,罗伦斯便牵著赫萝的手到那坐下。这样望著村里的景象,令人忆起过去行商时也常有这种事。 例如吵架后忍著尴尬想和好,在森林里因连日阴雨只能停下来等雨停的郁闷日子,或是…… 桀骜不逊的公主吸著鼻子,紧抓在罗伦斯的腹侧。 罗伦斯搂著她的肩,回想她的话。 在这里的真的是汝没错吧?赫萝是这么说的。 罗伦斯轻拍赫萝纤细的背,无奈叹息。 赫萝会这样的第三个缘故。 那就是作了恶梦的时候。 「我终于懂了。你是在想,死在洞穴里的那个人会不会是我吧?」 她身体忽然一颤,看来是说对了。 赫萝已经活了数百年,短短几年、几十年只是白驹过隙。人类的一生,对她而言有如泡影。就连罗伦斯偶尔也会想,自己是不是其实正在马车货台上打瞌睡,这幸福无比的每一天都只是一场梦。 而且,洞穴中那具遗体怎么看都是个旅人,手上还拿著画满了狼的羊皮纸。 那已足够让容易胡思乱想的赫萝觉得那说不定是种暗示。 而这也能解释当初赫萝来旅馆找人时的表情。 「你还是老样子。」 罗伦斯笑著这么说,让赫萝抬起头,尖锐地瞪过来。依然是满面泪痕,嘴唇扭曲的脸。 「这样事情就单纯了。让你最害怕的,是那把刻印锤吧?」 赫萝睁大眼,惹来罗伦斯的苦笑。 「喂,相信我一点好不好?」 平常再怎么像只呆头鹅,和赫萝相处了那么久也大概能了解她的思考模式。 可是赫萝立刻揪起脸,小声说:「大笨驴。」 「放心,我们拿著太阳图样的刻印锤在北方地区东奔西跑,在千钧一发之际总算成功。绝对没有失败以后躲到洞穴里,就这样死在里面。」 赫萝再度湿了眼眶,低下头去。 其实,那是真的有可能。那场大冒险就是那么危险。 假如关于德堡商行发行银币的冒险失败了,罗伦斯十分可能有那种下场。 无处可去又求助无门的罗伦斯只好和赫萝一起躲在洞穴里过活,慢慢等死。而赫萝肯定会守在尸体旁很长一段时间,甚至遗忘自己为何留在洞穴里。最后分不清昏沉之际的梦境与现实的界线,以为梦中世界才是现实。 的确是有这种可能。 「可是,我没死。我们真的成功了。」 幸亏有好运,以及赫萝。 罗伦斯将嘴贴上赫萝耳根,闻她的发香。 那有如乾麦秆,勾起许多回忆的香气,的确是怀中赫萝的气味。 「你来会议所看他们吵架,是想知道旅人的名字是不是克拉福?罗伦斯吧?」 几番踌躇后,赫萝埋著脸点点头。 「……」 傻丫头。罗伦斯抿住嘴,不说出来。 臂弯下,赫萝正瑟瑟发抖。 寿命与人类不同,肯定是让她活在截然超乎想像的世界中。 赫萝明知这点,好几次想要抽身。 既然是自己抓住她的手不放,就该负起责任给她幸福。 罗伦斯这么想之后,往稍远处望去,思考自己现在能做些什么。拥她、吻她,在暖炉前陪她喝温蜂蜜酒,是随时都能做的事。有没有什么,能让唯有自己能给赫萝幸福的想法更加坚定? 罗伦斯在杂木林望著村子,默默地想。真希望能进入赫萝的梦,替她赶走所有恐惧,而这忽然给了他灵感。 「对喔,这样就行了吧。」 赫萝在怀中抽动。 罗伦斯用力摸摸她的头。 「赫萝啊。」 彷佛要去散步的开朗语气,让难过的赫萝也抬起头来。 「我是没有办法证明现在这不是梦啦。」 这么说的同时,罗伦斯一手搂住依然不安垂眉的赫萝肩膀,一手托住膝盖后方,将她像公主一样抱起。 赫萝睁圆了眼,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梦就梦吧,我来让它变成好梦。」 不知是吸鼻子还是咽口水,赫萝喉咙抽动一下,沙哑地问: 「……汝要做什么?」 「很单纯的事。」 罗伦斯轻吻她的眼角,说道: 「把讨厌的东西埋起来就行了。」 ◇◇ 即使是夏季,气温也会在入夜后骤降。再加上树木散发的水气,呵出的气都有点白。 『汝……真是只大笨驴吶……』 恢复狼形的赫萝难得没劲地这么说。 罗伦斯摸摸赫萝颈部的毛,调整肩上锄头的位置。 「偶尔干点傻事也不错吧。」 『……』 看来狼也有傻眼乾笑的表情。 『哼,大笨驴。』 赫萝用鼻尖轻顶罗伦斯的头,尾巴开心地摇,让他笑了出来。 「那么,这里拜托你们顾啦。」 赫萝变成狼,因遗体一事暂留村里的阿朗和他妹妹瑟莉姆当然不会没察觉。两人躲在旅馆角落偷看,结果还是被罗伦斯发现,不好意思地走出来,点点头。 「我们走吧。」 『嗯。』 赫萝和罗伦斯在半夜要去的地方,正是那个洞穴。 因为手上抓著画满狼的羊皮纸,带有狼纹刻印锤的旅人遗体仍在洞穴里。 那么不如就亲手把洞穴埋了吧。就算这一切都是梦,不去看会破坏美梦的事物就好了。 或许以前的赫萝会无法接受这样便宜行事的粗陋理论,非要找个能确定的方法。可是随时光流逝,两人的关系也有所改变。 赫萝已经能相信罗伦斯的话,愿意陪他干傻事。 狼先一步带路,罗伦斯孩子似的追逐她的尾巴。若在平时,夜晚走在森林里只会令人心惊胆战,有赫萝陪伴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昂扬地走了一会儿,狼尾忽然逼至眼前,踩不住脚的罗伦斯一头扑进毛里。 「哇噗!喂,赫──」 这句话被尾巴从头压断了。 『有人。』 赫萝低吼似的说。 罗伦斯紧闭著嘴爬出毛丛,凝目远望。 树林另一边很远的地方,有小小的火光。 『看来……傻子不只是咱们俩吶。』 「怎么了?」 赫萝露出一边牙齿,大概是苦笑。 『应该是几个人觉得争下去没有结果,想直接用行动解决,结果撞在一起了。』 罗伦斯无言以对,只能唏嘘地笑。 『怎么样?要咱跳出来装作森林的使者吗?』 赫萝低下头,撒娇似的用眼下部位磨蹭罗伦斯。 意思是她现在什么傻事都肯干吧。 罗伦斯摸摸赫萝那张满是毛的脸,「嗯……」地思考。 「应该会很有趣啦……可是那样做的话,这里也要变成奇迹名胜了。」 『这样不好吗?』 「在那边吵的人一定会说奇迹在他眼前发生,这里应该让他来管,问题绝对只会更多。」 『唔……』 赫萝不满地摇摇尾巴。 「可是,真想不到竟然有这么多人想趁半夜搬走遗体……这样葬礼只会拖更久啊。」 赫萝的大眼睛慢慢眨动,然后眯起来。 『如果有灵魂的话,直接问他就行了吶。』 「真的是这样比较快。」 罗伦斯笑著同意,但笑声忽然止住。 「直接问灵魂?」 『……怎么,汝的耳朵比咱好吗?』 赫萝歪起头,用足以给小孩躲雨的大狼耳盖住罗伦斯嬉闹。罗伦斯觉得自己像只老鼠而躲开,继续思考。 「不……其实那个旅人的心愿已经很明显了不是吗?」 『唔、嗯?』 「那么……呃……」 可能是年纪大了,脑袋转得很慢。停在差一步就能串起所有问题的地方。 赫萝注视罗伦斯再往洞穴的方向看两眼,转回头来。 『怎么,汝想铸货币吗?』 那正是旅人的梦。铸币是领主权力的象徵。 「是没错啦。货币问题让我们这么头痛,你觉得是为什么?」 赫萝稍微缩头,盯住猎物似的眯起眼。 『……咱可是贤狼赫萝,别小看咱。随便制造货币,会因为地盘问题惹出很多麻烦呗。』 「正是如此。再说,我们也没有矿料。」 『把其他货币融掉不就好了?』 「喔,你很聪明嘛。」 『……』 赫萝颇为认真地用鼻尖顶一下罗伦斯。 「是我不好,是我不好啦。」 见罗伦斯道歉,赫萝哼一声说: 『大笨驴。再说,这应该还有一个问题呗。』 「嗯?」 『汝以前不也经常在提这件事吗?』 罗伦斯仰望高大的赫萝,请求开示般斜张双手耸耸肩。 『钱带不到那个世界去,所以要怎么让他知道梦想实现了吶?要像那个光头说的那样,来战时那套吗?铸出货币一起下葬──』 就在这时。 罗伦斯在黑暗的森林里见到了明确的光。 「就是它!」 忍不住大叫的罗伦斯突然被巨大物体压在地上。 那是赫萝的脚掌,而她也立刻压低身子,注视火光。 『汝这大笨驴!』 「……对不起……」 两人继续观察一会儿状况,所幸没人听见。 『所以吶?汝想到什么啦?』 趴地的赫萝投来质疑的目光。 那大概是老是陪以为有钱可赚的伴侣吃苦头,已经受够了的眼神。 而她半笑的嘴,则是在期待他这次又要做什么蠢事。 听了罗伦斯的计画后,赫萝乐得猛摇尾巴。 只凭一己之力,这计画就像画在纸上的面包,看得到吃不到。要把面包拿出来,需要更多力量。于是罗伦斯先四处斡旋,做好准备。 隔天早上,他来到了依然乱哄哄的会议所。 「所以就像我先前说的那样──」 「我也说过好几次,那是不可能的──」 「你这样鬼话连篇,代表你信仰──」 在众人不厌其烦地争论当中,罗伦斯几个拨开人墙,向里头前进。 看热闹的观众、领主与其随从,都以不明就里的眼神看著他们。 没人阻止他们,是因为那位老领主带头的关系。 「而且真正需要的是救赎那羔羊的灵魂──」 在圣职人员说得口沫横飞时,老领主扬起长剑,连鞘一起拍在长桌上。原本争得面红耳赤,像沼地雁鸟伸长脖子鸣叫的人们,都闭上了嘴。 「没错,需要的是救赎他的灵魂。」 老领主的话,让有如吞了石头的其中一个圣职人员鼓起勇气开口说: 「……可是问题就是到底该怎么做……」 「怎么做?」 被古战场的老猛将一瞪,自认神的使者的圣职人员也要噤声。 在老领主眼中,就连那些白胡子的人都是儿孙辈的小鬼。 「该怎么做,不是很明显了吗。」 老领主此话一出,挤满人的会议所也鸦雀无声。 「他为梦而生,为梦而死。那么除了实现梦想以外,他还想要什么呢?」 接著,他从怀中取出货币的刻印锤。 「不、不行啊,这样不妥!」 一名坐在绿垫椅子上的壮年领主错愕地插话。 「别心急啊!那实在万万不可!」 其他领主也赶紧制止。就算圣职人员打成一团也不理不睬的人,一见到刻印锤却脸色发青。 因为他们都知道,使用这东西会让问题加倍扩大。 「嗯?怕什么?你们知道老夫要拿它做什么吗?」 身经百战的老领主露出狐狸般的笑容。疑惑的领主和圣职人员们,这才想起老领主身后还有罗伦斯几个跟著。 「做什么?……慢著,是那些旅馆老板出的主意吗?你们想给这村子带来灾厄吗?」 「我们可没这胆量。」 回答的是要为维持村落安宁尽一份力的议长。他也赞成罗伦斯的计画,在村里经营一所老字号的旅馆。 「我们希望的,就只有来访纽希拉的各位贵宾可以开心休息,其他什么也不重要。在这份上,我们也想为那位旅人尽一份力。」 「问题不就在这里吗?要铸货币,不就是因为现在货币匮乏?这可不是一石二鸟之计。别以为自己像德堡商行那样随随便便就弄个货币出来。」 领主慌得像光想这件事就是犯罪,而回答的是老领主。 他赶苍蝇似的摇晃刻印锤,说道: 「谁说要铸货币啦?我们可是神虔诚的奴仆啊。因此,我们要遵从神的教诲,实现故人的梦想。」 「呃,可是……这故人的梦想……不就是……」 老领主清楚答覆支吾其词的圣职人员: 「当然就是用这刻印锤和印板,让他们的家徽广为流传。只要大家都把刻印锤打出来的东西拿来用,一定能宽慰他在天之灵。」 老领主盛气凌人的回答,让年轻一个世代的领主们动怒了。毕竟他们也都是打出一番成绩的一代领主。 「所以说问题就在这里啊。刻印锤不拿来铸货币,难道要拿来擀面团吗?」 就在人们「是啊是啊!」地鼓噪的时候。 「这个嘛,八九不离十了。」 老领主的贼笑,削减了领主们的气焰。 惯于征战的老领主使个眼色,罗伦斯几个便揭开手上篮子的盖布。 「那、那是什么?」 会议所顿时充满奶油的香甜气味。 「老夫对食物没什么兴趣,不太清楚。不过据这位行遍天下的罗伦斯先生说,这是某小村落特有的乾粮,而我们给它加了一点工。」 罗伦斯捧著篮子来到诸位领主前,将内容物一一分给他们。 「这是……无发酵面包?」 「不,不单纯是无发酵面包,根本是饼乾吧?」 「唔唔……和南方地区的饼乾又不太一样……」 不愧是富裕的领主,认识不少食物。它的真面目,是用鸡蛋与奶油较多的柔软薄面团烤出来的乾粮。 当然,领主们也很快就发现乾粮图样的意义。 「啊!这是用刻印锤当模子做出来的乾粮货币吗?」 「这么一来,各位领主也没话说了吧?」 「我们村子也不是烘焙公会。」 议长补充道: 「而这种事,不仅是村里少数曾做过商人的罗伦斯先生的梦,各位也曾想过这种事一、两次吧?」 接在议长戏谑的补充后,罗伦斯说出这句话的意思。 「我是真的经常想把钱当饭吃个饱呢。」 在座都是善于累积财富的人物。略带黑色幽默的尴尬苦笑如浪花细碎响起,但他们脸上并没有怒气。 这时,老领主这么说: 「老夫从前走过几个战场的舞台,追赶为追梦而生的人的背影。战场上没有充足的食物和饮水,更没有神的护佑。从军祭司好几年前就在山里走失,再也没回来了。为死去的战友祈祷并下葬这种事,是奢侈得想也不敢想。能匆匆挖个坑,洒杯酒、插一片肉乾当墓碑就不错了。」 或许是战争话题的缘故吧,因战绩打响名声的人们全都表情严肃地听老领主说话。 「身为活过那个时代的人,老夫认为应该要尽可能实现故人的遗志,助他安心踏上新的旅程。」 领主们不约而同地离席以单膝高跪,表示顺从。 事到如今,圣职人员们也不好再强辩。不和领主维持良好关系,等回乡后恐怕就有麻烦了。 老领主沉著地静静等待圣职人员们反驳。 见到他们全都垂下眼睛后,他说: 「老夫决定效法战场的规矩,将这位故人当战友一样下葬。诸位圣职人员──」 神的羔羊们扬起视线。 「就麻烦祝福这些陪葬的乾粮货币,让它们能一起升上天上的国吧。」 这让他们面面相觑。 不是比谁比较伟大。 毕竟没人知道谁的祝福会让乾粮货币上天国,起不了源自虚荣与固执的争吵。 「这样的话……好吧……」 听了他们含糊的同意,老领主点了点头。 「那么话就说到这里!快去干活!」 「碰!」的拍桌声让所有人挺直背脊。 就这样,发生在纽希拉的小骚动步入尾声。 一行人扛著棺材大举赶往旅人永眠的洞穴,其中也有几个旅馆老板,但罗伦斯只是留下来目送他们。 昨天,他向老领主献计而获得其大力赞同这面后盾后,还挨家挨户找全村的旅馆老板谈这件事。光是这样就要花上不少时间,他还漏夜叫醒掌厨的汉娜,并在阿朗和瑟莉姆协助下不停擀面。等炉里生起火,加热印板和刻印锤,在烤好的薄乾粮上盖上烙印时,天已经全亮了。 疲劳重重缠绕在肩腰上,眼底阵阵刺痛。 想到年轻时为了赚钱能三天不睡,就不禁苦笑。 当多数人身影消失在山林里后,他终于这么说: 「回旅馆吧?」 来会议所看情况的赫萝点个头,牵起罗伦斯的手,用指甲抠掉他怎么洗也洗不掉的面团渣。 「喂,会痛啦。」 赫萝不回答,继续猛抠他指甲缝里的面团渣。 「……你要去参加葬礼吗?」 这问题让赫萝的手指停住动作。 走了几步,又抠了起来。 「不去。」 说得像小女孩赌气一样。 「也好。可怕的事就让它在土里安息吧。」 赫萝哼了一声,就像在说抠他的手停下来,单纯是因为腻了。 接著,两人默默穿过纽希拉的村子。平时闹哄哄的路上没人,非常安静。彷佛之前葬礼那些争执全是一场梦。 「你怕睡著吗?」 赫萝身子一绷,停住脚步。 揉了整晚面团还喝了酒却没有睡,原因无他。 完全是因为害怕睡了,就会从这场梦中醒来。 所以才来到罗伦斯身边。 这让罗伦斯莞尔一笑,绕到赫萝面前,手探进上衣口袋。 取出的是烙有狼纹的薄乾粮。 「拿去。」 罗伦斯将乾粮送到赫萝嘴边,赫萝嫌恶地别开脸。 他便耸耸肩,将乾粮撕一半自己吃。 「剩下的你拿去。」 罗伦斯将另一半乾粮塞进赫萝脖子上那用来装麦谷的小袋。旧的麦谷袋给女儿缪里当护身符了,赫萝用的是新袋。 赫萝没有抵抗,但是用「汝这是做什么?」的眼神盯著他。 「有了这个,就算你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其实是孤单地睡在麦田里──」 听到这里,赫萝睁大眼睛,表情错愕。 罗伦斯伤脑筋地笑,双手夹住她的脸颊说: 「到时候,你只要跟著这个乾粮的味道走就对了,那样一定找得到我。」 赫萝注视罗伦斯,见到他的笑容,泪珠就滴滴零落。 也许是她到这时才总算想起自己的贤狼之称吧。 有亚麻色头发与同色兽耳兽尾的赫萝深吸口气,挤出笑容。 「那不要放乾粮,给咱辛香料呗。」 「因为那样比较好吃吗?」 赫萝噗哧一笑,紧抱罗伦斯。 罗伦斯也拥抱那娇瘦的身体说: 「来,回旅馆吧。回到我们一起盖的旅馆。」 赫萝猛摇尾巴点点头,握住罗伦斯的手。这次已经不是有话想说的握法。 两人并著肩,齐步前行。 在这纽希拉短暂的夏天。 仰首一望,头顶上是令人著迷的蓝天。 # 狼与收获之秋 沙、沙的声响,使罗伦斯醒来。 原以为是下雪了,但纽希拉的夏季再怎么短,也不会来得这么快。 睁开眼睛,罗伦斯逐渐清晰的视野见到赫萝正在梳尾巴。 「梳尾巴的声音啊……」 要是下了雪,旅馆的工作转眼又要加重了。罗伦斯松了口气,放松微抬的脖子。 季节刚进入初秋,夏季的泉疗客才走完。这时候多得是时间为冬季作准备,还可以睡个回笼觉,非常宝贵。 「梳掉的毛要记得丢喔……」 罗伦斯将被子拉上肩,翻身背对赫萝。 就在他任凭急涌的睡意淹没,要消除累积一年的疲劳时── 「喏,汝啊。」 一团轻盈的皮草掉在脸上。当然,那不是御寒用的兔毛。 感觉无疑是上等毛皮,却与鹿毛和兔毛等专食草树嫩芽的野兽不一样,不过没有狐狸那么粗,也没有熊毛那么硬。 那是柔韧滑顺,有如原上清风的狼毛。 然而平时再怎么夸、再怎么疼爱,现在也只会妨碍人睡觉而已。 「唔……做什么啦……」 罗伦斯略为冷淡地拨开狼毛,结果接下来是一只手拍在他脸颊上。 「今天不是要去捡栗子吗?」 「中午再去就好啦……」 拨开尾巴就算了,拨手会惹赫萝生气。这点罗伦斯早已学乖。 所以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抓起贴在脸上的手,指头穿过指缝扣住,最后轻吻一下……在这之前却输给睡魔,开始打鼾。 独留床边的赫萝叹口气,甩甩尾巴。 「大笨驴。」 然后也钻进被窝里,抓住罗伦斯的背。 季节刚进入初秋。 这是个全村静谧,弥漫慵懒气氛的早晨。 罗伦斯对掌厨的汉娜,和来到旅馆不足一年却从杂务到记帐一手包办的瑟莉姆交待一些事情后就离开旅馆。回笼觉睡过头,都快中午了。纽希拉的白天特别短,一转眼就要天黑。 将装满午餐要吃的面包和烤腌肉的袋子提上肩后,罗伦斯再背上用来装树果、蕈菇的折袋,以及路上饮水和葡萄酒的皮袋,活像个徒步的旅行商人。 而快步走在前头的赫萝则是一身轻盈,忙著用细枝逗蜻蜓。 「这样会不会不太公平啊?」 罗伦斯边调整行囊位置边这么说,而赫萝一脸茫然地转过头来。 「什么不公平?」 她装傻的样子实在太过纯真,让罗伦斯只能叹息回答:「没什么。」 赫萝纤细的肢体彷佛长了翅膀,在森林里走得轻快无比。她外表虽是十几岁的少女,实际上却是宿于麦中,已经活了好几百年的狼之化身,当然擅长走山路。 她还有狼耳和狼尾巴,小小的身体蕴藏巨狼的力量。不时停下来嗅一嗅,不需回头往罗伦斯看一眼,就拿手上细枝敲敲树根,指指方向,把他当仆从般使唤。 而每当罗伦斯往她所指的方向找,大多会找到肥美的蕈菇。有一次是野鼠的巢,看到一家子担心地抬头望。罗伦斯便留下一片蕈菇,替赫萝的恶作剧道歉。 「你心情还真好。」 罗伦斯打开背上袋子,边摘蕈菇边笑著这么说。 旅馆有外人,得用三角巾和缠腰布遮掩狼耳狼尾,备受压迫。现在她可能是重获自由,感觉很畅快吧。夏天客人很多,得分配给赫萝的工作也跟著增多。今年还在工作当中发现从前逃离战乱,最后亡于这片土地的旅人遗体,引起一点小风波。看来在当时喧嚣已不复见的现在,她已能打从心底享受这秋高气爽的晴天了。 说起畅快,罗伦斯也不遑多让。 往年,他们身边还有个独生女缪里。天真烂漫的她有如太阳的化身,进了森林就如小狼似的横冲直撞,跌跌跑跑,最后哈哈大笑。想吃毒菇比胆量的事,还不只一次两次。 今年不必为缪里暴冲穷紧张,甚至可以一边看松鼠在树枝上啃树果,一边悠哉漫步。 不过,罗伦斯其实非常喜欢那种令人伤脑筋的吵闹气氛。 他的独生女缪里追著当哥哥倾慕的寇尔下山旅行已经半年有余。罗伦斯猜想,自己担心他们或许不只是因为天下父母心,也是想重温那消失的喧嚣吧。 这么说来,赫萝在罗伦斯忧心忡忡地再三反覆阅读缪里寄来的信时总会笑他傻,也是有她的道理。 因为走在前头的她表现得这么开朗,八成是想替罗伦斯填补这段缺失。 「……喔不,我太瞧得起自己了。」 前头,赫萝和一只似乎离巢没多久的年轻狐狸模拟猎蛇的动作。引以为傲的尾巴沾上许多落叶,她也乐得咯咯笑。 「嘿咻。」 这或许就是她厉害之处吧,大至纽希拉八方山岭,小到野鼠巢穴位置,赫萝是无所不知。在她的带领下,边玩边走也能不知不觉地装满一整袋。照这样看来,说不定到了栗子林都没力气捡了。 于是罗伦斯趁早喊休息,而赫萝像个林中妖精,指向森林深处。 那里有处因老树倒下而形成的广场,太阳照得进来。倒木旁开了一朵花茎细长的浅红色美丽小花,罗伦斯坐在上头解下行囊,里头满满都是蕈菇,多到可以摆摊了。 「来,喝点水。」 当他坐在倒木上准备午餐时,原本跑得不见踪影的赫萝拿著皮袋回到他面前。 看来是找个池塘打新鲜泉水来了。 「啊,谢谢。再等一下,午餐马上就好。」 「嗯,肉要多一点喔。」 语气中甚至没有一点戏谑。赫萝站在罗伦斯身边,舒爽地眯起眼,望著随风摇曳的树林这么说。 罗伦斯莞尔一笑,开玩笑似的在面包里塞了快满出来的肉,交给赫萝。 赫萝惊讶得瞪圆了眼,然后笑呵呵地收下。 秋天的森林是最丰富的粮仓,但说不定比积满深雪的冬天还要危险。毕竟人类爱吃的东西,对其他动物而言也是美食。 在赫萝孩子似的捡了成堆栗子,根本背不回去而开始挑拣未遭虫吻的部分时,事情发生了。 啪叽。小枝折断声使罗伦斯回头一看,见到正后方有头远高于他的大熊。要是它一掌打下来,当场就会没命。罗伦斯停下手,盯著它乌溜溜的眼睛看。不久,赫萝回来了,她摇著尾巴说: 「有事吗?」 身为人类的罗伦斯不懂林兽的想法,但狼的化身赫萝就懂了,而罗伦斯懂她的想法。所以只要看赫萝的表情,就能大致看出对方的来意。 从赫萝平静的笑容看来,那多半是个规矩的熊。 「想吃栗子吗?这堆被虫啃了,随便汝吃。爱拿多少回去都可以。」 熊短短叹息似的「吼呼」一声,鼻子钻进罗伦斯他们挑出来的有虫栗子堆,大口啃了起来。 赫萝打趣地看著熊吃栗子,而熊忽然想起些什么般抬起头,而赫萝马上把皮袋送进它嘴里帮它灌水。 「今年的蜂蜜怎么样?足够过冬吗?」 酷爱甜食的赫萝,要向森林的居民询问蜜蜂动向。爱吃蜂蜜的熊似乎不太想告诉她,显得有些犹豫,最后还是以「看在赫萝面子上」的表情呼呼鸣鼻。 「嗯……明年春天白鸟峰那边应该很有看头喔。」 赫萝对山林知之甚详,附近猎人或樵夫皆难以望其项背。利用她丰富的知识采集食物,当然是事半功倍,但美中不足就是采集、捕捉和加工处理全都会丢给罗伦斯。尤其是摘蜂巢,更是令人敬谢不敏。 于是罗伦斯对熊使眼色,要它少说一点蜂巢的地点。 随后,熊凑到赫萝耳边不知说了什么,让她耳朵竖了起来。 「什么!有满满的越橘?」 她看来是得到了小道消息。罗伦斯抬头,见到天色已经转黄。 「汝啊!摘越橘啦!」 赫萝表情急切地拉扯罗伦斯的袖子,但他挑栗子的手没有停下。 「天就快黑了。我们有栗子也有蕈菇,下次再摘吧。」 「大笨驴!动作不快点就要被吃光啦!」 大熊在赫萝面前乖得像孩子一样,但赫萝听到食物却反而会变成孩子。 「才等一天,没那么快吃完吧。除非有好几只贪嘴的狼。」 若是往年提到这种话题,他两条袖子都会被扯。 贤狼在右,独生女缪里在左。 「那就明天摘!绝不能爽约啊!」 真是的。罗伦斯叹著气点头答应。这种时候,也不能说「这么想吃不会自己去摘」这种话,因为赫萝就是想要一起去。 况且,罗伦斯也晓得自己喜欢看她这样耍任性,只好乖乖认赔。 「说到这个越橘嘛,用砂糖腌一点寄去给缪里好了。」 罗伦斯的呢喃,使赫萝的耳朵抽动几下。 「那丫头想吃东西会跟寇尔小鬼讨,不需要那么宠她。」 赫萝在缪里面前还颇有母亲的架式。可是一扯到食物,两人抢得就像年纪相近的姊妹一样。 提到缪里的名字,让罗伦斯有点后悔,但不是因为被赫萝打回票。 嘴巴一开,堆在心里的话也泄了出来。 「他们最近都没寄信来……不晓得好不好。」 「人家不是说没消息就是好消息吗?」 「或许是这样没错啦……」 胸怀大志的寇尔,与将他当哥哥一样倾慕的缪里,似乎在旅行途中所到之处都是风波不断。 虽觉得他们一定能化险为夷,但担忧的火苗就是熄不了。 缪里总归是罗伦斯的宝贝独生女,即使是忠厚老实的寇尔陪著她,他们仍是孤男寡女。就在各种不好的想像一个个冒出来时,脑袋被拍了一下。 转头一看,赫萝正白眼看他。 「受不了,汝还是老样子。」 尽管明知赫萝说得没错,罗伦斯还是懊恼不已。见状,赫萝无奈地摸摸熊的脖子说: 「真是的,雄性都这么傻吗?」 看来这头熊是母的。旅馆也是一晃眼就变成三女一男,让人有点放不开。罗伦斯拋开虫啃过的栗子,拍拍手站起来。 「差不多该回去了。」 听他这么说,赫萝拍拍熊的头,准备启程。与来时不同,她主动背上了几个袋子。袋子在瘦小的她肩上看起来很重,但她没有变回狼形的意思。 脚步摇晃的她,紧紧握著罗伦斯的手。 不管她怎么耍任性,这样就足以获得罗伦斯的原谅。 「话说,今儿个晚餐吃什么呀?」 罗伦斯无奈苦笑,一面和赫萝聊美食经,一面顺森林步道回村。 此刻是最美妙的季节中,最美妙的时光。 罗伦斯享受著与赫萝闲话家常,但忽然发现赫萝表情一沉。 距离旅馆只剩下一小段路。 「怎么了?」 「唔……」 赫萝凝视著路的另一头,旅馆的方向。 鼻子嗅得窣窣有声,耳朵神经质地碎动。 「旅馆怎么了吗?」 最糟就属火灾,不过这样赫萝早就变狼冲过去了。也不太可能是有人闯空门,被人撞见而打了起来。毕竟看家的汉娜跟瑟莉姆都不是人类,即使盗贼集团闯进来也应该能赶出去。 这么说来…… 「该不会是缪里回来了吧?」 罗伦斯说得脚都要飘起来,让赫萝的视线回到他身上,苦笑道: 「大笨驴。不过,虽不中亦不远矣。」 赫萝无视于摸不著头脑的罗伦斯,调整皮袋位置,有点不太高兴地说: 「不晓得是怎么回事,有好多种野兽的味道。」 会是巡回旅行的驯兽师来投宿吗? 如此猜想的罗伦斯回到旅馆时,见到一组全是生面孔,近十人的旅客。这样在淡季出现,又没有事先预约的团体客十分少见。不久,他在旅客当中发现表情为难的瑟莉姆。 这是因为── 「咦……全都是?」 这离峰时段来的客人,竟然全都是非人之人。 这群人总共是由马、绵羊、山羊、牛、兔、鸟、鹿组成。其中有两个是外表略比赫萝和瑟莉姆年长的少女,而这些女性在旅途上当然都是作修女的打扮。 他们各自自我介绍后,纷纷恭敬地问候赫萝和瑟莉姆,也和罗伦斯寒暄不少。 从他们衷心喜悦的表情,能明显看出并不害怕赫萝和瑟莉姆这两头狼。最后向罗伦斯问好的高大鹿先生,更是用他两只大手抓住罗伦斯双肩说: 「我一直都好想来这温泉旅馆看看啊!见识这个为我们这样的人而建的旅馆是怎么样!」 罗伦斯眼神为之游移,赫萝也愣了一下。只是当著鹿先生的面,也只能深表同意似的陪笑。 「哎呀,能来到这里真是一偿宿愿啊。这里每一个人听到我的邀约,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只是我们都不习惯长途跋涉,实在吃了不少苦头。哎,没什么比这更让我高兴的了!」 最后还来一个热情的拥抱。 罗伦斯一下「是喔」一下「辛苦了」地含糊应声,在心中重复鹿先生的话。 为我们这样的人而建的旅馆? 「承蒙各位这么看得起小店,我也是荣幸之至……各位是从哪里听说小店的呢?」 这么问,是因为他们都不曾来过,而这里虽不是只接有人介绍的客人,但新客几乎都是旧客介绍来的。 回答的是一个矮矮胖胖,说不定是酒馆老板的山羊先生。 「也不是从哪听说,贵店的名号在我们所住的南方本来就很响亮。是这么说的,遥远的北方有个可以避开一切纷争的温泉乡,还有间连我们也能够不必忌讳人类耳目的温泉旅馆,其名为──」 『狼与辛香料亭!』 其余的所有人像是约好了似的齐声高呼。 八成是在漫长旅途中,一有机会就围著火堆聊旅馆的事。 罗伦斯十分能体会他们那当下的兴奋,心里满是喜悦。 正因如此,也感到歉疚。 「原来如此……哎呀,实在感谢各位不辞千里而来。」 罗伦斯拿出前任商人、现任旅馆老板的风度,暂且包容所有疑问,展现最灿烂的笑容欢迎他们。并吩咐瑟莉姆为他们接风洗尘,安排房间。 最后望著难得的稀客陆续进入旅馆房内,搔了搔头。 赫萝也在他身旁无奈耸肩。 「谣言总是传得特别快呢。」 「而且传著传著都会走样。大概就是这么回事吧。」 罗伦斯唏嘘地说。 可能是两人在旅途上认识的人,和非人之人的朋友聊了很多旅馆的事。听过的人,也因为稀奇而告诉更多的人。一般客人的仆从之中,偶尔也会有非人之人。这些若无其事地服侍主人,以人类方式生活的人,大多会利用其化身为野兽的能力,在人世中立足。不过融入人类社会似乎仍是件困难的事,所以他们大多会将赫萝的存在视为希望与幸运的实例。 不难想像他们聊起这间旅馆时会如何地夸大。 然而说成非人之人可以自由游憩的旅馆,也未免太过火了。 「现在这时候没其他旅客时还好啦……」 「要是冬天来就头痛了。」 非得在狭小的温泉旅馆里避人耳目的屈就感,是赫萝不满的泉源之一。 「就算可能会害他们失望,我们还是老实说出旅馆的实际状况,再尽可能款待他们吧。」 毕竟他们都是怀著那么大的期待来到这里。然而听了罗伦斯的想法,身旁赫萝表情却仍不明朗。 「怕生的毛病又犯啦?」 「大笨驴。」罗伦斯的调侃使赫萝耳朵尾巴一膨,往他的脚跺下去。 然后毫不害臊地抓在罗伦斯身上说: 「……这关系到咱的颜面。」 赫萝突来的一抱让罗伦斯错愕地回抱,不禁苦笑。 的确,狼是森林霸主,在那群草食动物的化身面前像个小狗一样对人撒娇肯定很丢脸。 虽然也能把那种事当作虚荣一笑置之,但永远的少女可是有很多原则的。 「那我来对你撒娇怎么样?这样就能保住面子了吧?」 罗伦斯的话让赫萝的耳朵竖了起来。 有点脱线的贤狼差点就中了罗伦斯的陷阱,在千钧一发之际成功闪避。 「大笨驴。这样说不就像咱平常都在跟汝撒娇一样。」 不是这样吗?这种话说出来会被咬。 罗伦斯放松肩膀笑了笑,牵起赫萝的手轻轻一吻。 「承蒙贤狼大人抬爱,小人不胜感激。」 「嗯。」 臣子之礼逗得赫萝狼心大悦,不久两人一起苦笑,回去准备款待客人。 纽希拉这个词,在南方似乎已经是传说中的地名。 生于村庄或城镇的人,大半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当地。就连跨足四海的水手,正常也只是从这片海岸到下片海岸,对该国整体的事几乎一无所知。 如此而言,要到距离一个月路程的远方深山温泉乡,没人知道自己是否能活著回来,的确是堪称世界的尽头。 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当消息传到离峰时段旅客所居住的土地时,肯定是经过重重加油添醋,与事实差了十万八千里。 「两位在教会都市留宾海根留下的故事,也让我们羊的化身与有荣焉。罗伦斯先生和赫萝小姐,与传说中的黄金羊联手,彻底颠覆了那个混帐教会的黄金独占贸易呢。」 羊先生这么说。 「我也听说过两位在雷诺斯的精彩表现,感觉痛快极了。两位见义勇为,花大钱买下毛皮,硬是改变了皮草的交易方式,真了不起。」 这是鹿先生说的。罗伦斯几个所围坐的暖炉前铺的就是鹿皮,让人坐立不安。 「不过不过,最早的故事才是最打动我们的心。就是忘恩负义的帕斯罗村要反咬赫萝,最后罗伦斯先生用真爱击败了他们的故事!听说您还花了几万银币雇佣兵?」 「不是那样。罗伦斯先生是用全部财产向坏商人买回赫萝小姐寄宿的麦秆堆──」 「怪了,我听说的是──」 可以猜得到他们误会的原本都是些什么故事。 罗伦斯只是苦笑没说话,而最在意的还是赫萝。 偷偷一瞄,发现正在喝葡萄酒的她用「咱不会这样就生气」的眼神看过来。 「罗伦斯先生,实情究竟是怎么样?」 或许是酒意和漫长旅程总算结束的亢奋,客人们一个个逼上来,吓得罗伦斯有点惊慌失措。一旁,赫萝则是被女性们夹在中间。 「您和罗伦斯先生的情史非常有名喔?」 「据说最后是尾巴色泽迷倒了他,这是真的吗?」 光是想像赫萝会怎么回答就够可怕的疑问,一一传入罗伦斯耳里。 动眼一看,赫萝只是贼贼地往这里瞄。 「罗伦斯先生!今天可要陪我们聊到天亮喔!」 客人们围绕没有肉的蕈菇锅,啤酒杯一碰再碰。 罗伦斯小心地叙述他与赫萝的旅行,以免破坏他们的憧憬。那都是些老掉牙的大冒险,如今已不太重提。 同时,从他们口中听说途经城镇的最新版本也是一种乐趣。 其中最惊人的是,他们不知从哪听说了艾莉莎的事,甚至去过她磨面粉所居住的小村庄。艾莉莎的父亲收藏中有关于古代故事的书,也足以构成他们造访的理由吧。 这么想时,有人递东西给罗伦斯。 那是这群面相和善的人之中,唯一有副精悍脸孔的马先生。 「罗伦斯先生,这是我受托的东西。」 递出的是一封信。 「这是?」 「艾莉莎小姐给您的信。」 「艾莉莎小姐?」 「我怕喝多了误事,所以先交给您。」 马先生虽是开玩笑,不过还真的有人已经倒在地上呼呼大睡,瑟莉姆也裹上了毛毯。罗伦斯道声谢,收下书信。 艾莉莎是个老实的女孩,当时拚命守护父亲所留下的教会。在罗伦斯无法为增进与赫萝的关系而踏出最后一步时,曾痛斥既然爱她为何不肯伸手争取,是个大恩人。突来的稀客应该让她吓了一跳吧,但她还是规矩地写了封信托他们送。知道她没变,实在教人开心。 「谢谢你。」 「不客气。我本来就是做这种工作的人,手上留著信,没办法安心喝酒。」 马先生眯眼而笑。应该是马的化身脚程快,所以选择这项工作吧。信差是比商人更重视信用的工作,长相精悍的马先生在个性上也一定很合适。 罗伦斯看著艾莉莎的信,不禁自问是否能请他送信给寇尔和缪里。 最近信来得少,不太清楚他们正在哪里做什么,送信又需要烦劳很多人,相当犹豫。若是这位马先生,可能会爽快且诚实地将信交到他们手上。 然而,提出这种要求不晓得又会被赫萝念些什么。 就算不会,这场旧事重提的宴会本身,在赫萝看来肯定是不怎么好受。赫萝曾经觉得,自己希望罗伦斯别再作旅行商人,找个地方安定下来,等于是亲手扼杀了他的梦想。 再加上清闲的时段受到打扰,还是少拨乱赫萝的心池比较好。 这么想之后,罗伦斯将艾莉莎的信与想请对方送信的念头收进怀里。 「艾莉莎小姐的信,我确实收到了。」 罗伦斯的话使马先生面露微笑,众人拍手,又互相碰杯。 热闹的筵席,就这么持续到深夜。 「唔……」 强烈的乾渴使罗伦斯醒来,发现自己不在卧室。眼前暖炉里只有一块大柴薪,冒著旺盛的火舌。肩上倒是多了条毯子。他站起身来,感到浑身关节都在痛。 从大厅已经收拾乾净看来,罗伦斯察觉似乎只有自己睡到现在。 「啊,早安。」 正巧来到大厅的瑟莉姆手上拿著扫帚,早已开始工作。 罗伦斯难为情地搔搔头,瑟莉姆体恤地苦笑。 「大家都在浴池那里。」 「那赫萝呢?」 既然她是单独回房,今早一定没好脸色。 而且身上这件毯子还没有赫萝的毛,表示她没像平常那样钻进来一起睡。 同时,罗伦斯注意到毯子底下有张纸条。拾起一看,上头是熟悉的笨拙字迹,写的是「那封信好像很重要嘛?」这是在质问他怎么抱著外头女人的信睡觉吧。 她不会忘记艾莉莎的气味,应该是开玩笑,但罗伦斯还略微惶恐地往瑟莉姆看。 「赫萝小姐她也一起到浴池去了。呃……还抱了很多酒过去……」 进货的事都是瑟莉姆负责。 会这样说话,恐怕是牛饮到她会在帐簿前抱头苦恼的程度吧。 「唔唔……我知道了,谢谢。」 「哪里。」 瑟莉姆从罗伦斯手中接过毛毯,边摺边问: 「要喝水吗?」 罗伦斯摇摇手回答: 「不用了,我先去洗个脸。」 瑟莉姆一早就代替不胜酒力醉倒的傻老板工作,不能再烦劳她。她则恭敬地敬礼,继续打扫大厅。 罗伦斯敲敲仍有点痛的头,走向厨房,汉娜正在里头勤快地做菜。穿过厨房来到后院,打井水洗脸。 稍远处的浴池,传来愉快的谈笑,让人有点犹豫该不该到浴池露面。 一来被他们灌酒就没法工作,二来可能会坏了赫萝的兴致,不会有好下场。 擦乾脸,罗伦斯回旅馆里打杂时,在走廊上遇到个人。正确来说并不是人,是昨天替艾莉莎送信来的马先生。 在暖炉火光下,男性大多更添沧桑,女性则倍感娇艳。虽然常有人被太阳一照就露出教人失望的原形,但马先生的精悍在阳光下反而显得受过琢磨。 不,这种想法是因为他胡须剃乾净,且衣装笔挺的缘故。 「您早啊,罗伦斯先生。」 比起泉疗客,更像是城堡里的侍者。 也向他问早后,罗伦斯对他的衣著感到好奇,问: 「您平时都是穿这套服装吗?」 「不,我正要去工作。」 罗伦斯听了很惊讶,而马先生过意不去地说: 「所以,有件事想请教您。」 「我?请说。」 「对,我想麻烦您告诉我这间旅馆在哪里。」 马先生从怀中取出的信封上,还有一段以封蜡固定的布巾。据说这是贵族间的文化,对象是重要人物时就会这么做,而罗伦斯是第一次见。 布巾上,写了纽希拉某温泉旅馆的名字。 「……我知道你为何穿得这么正式了,那这封信是怎么回事?」 忍不住问了以后,罗伦斯才想起会泄漏贵族信函内容的人根本干不了信差,抱歉地苦笑。马先生微笑著摇摇头说: 「不要紧,无关政治。其实托我送信的贵族,还要我沿路散布信中内容呢。」 「咦?」 散布信的内容? 罗伦斯不明就里地注视马先生的脸,而他静静闭上双眼,像个在街头宣达领主政令的传令官地说: 「各位乡亲父老请留步,在下奉罗珊王国萨巴布领领主之命,沿路传颂这位海上勇者的故事。」 马先生表情严肃,态度恭敬地双手捧信,背杆挺得比他衣服上的折线还要直。 「这位勇者乘上神赐予我国的船勇闯七海,奉神之使命捍卫海上无数船只,举手投足无不充满勇气!」 听到这里,罗伦斯想起信要送到的旅馆有过什么事,也明白了这是什么信。 那里的老板有个儿子受到来留宿的领主介绍而下山闯荡。这村子对年轻人来说太狭小,外面的世界则为他广开冒险与出世之路。 然而今天来的是这封信,送信的是有如精悍二字最佳形象的信差。 若是功成名就,他亲自来报喜就行了。 罗伦斯默默注视马先生。 「他英勇奋战,最后蒙主宠召。我们罗珊王国,有义务赞扬他的光荣事迹!」 后来,马先生也在那间旅馆的老板面前说了同样的话。 这消息应该是青天霹雳,不过送儿子出门时,他就有过一定的心理准备了吧。 老板没多久就抬起低垂的脑袋,拿出老板的风度犒赏传达要事的使者。 离开村子的年轻人,似乎是在沿海国家领了官职,成为见习海上骑士而上了船。一般除非是高等家臣过世,领主不会写亲笔信送回其故乡,可见他战功相当彪炳。 「另外,根据船员的规矩,令公子在船上的报酬必须交给您。」 马先生从怀中取出装满银币的袋子交给老板,老板再度道谢,邀他进屋里坐。罗伦斯再留下去也没用,便对马先生默默行礼,转身离去。 今天纽希拉也是静悄悄地,晴空万里。 他在旅途中,也经常目睹不幸的发生,甚至有许多次他人乞求援助,却不得不见死不救的状况。他还以为自己早就学会了以冰冷面孔拒绝他人。 可是,秋风仍吹得他直打哆嗦。 不愿失去的事物,增加太多了。 见到传达讣闻的马先生,让他再度感受到这点。 罗伦斯就此快步返回旅馆。 绷著一张脸,可不能执掌会涌出幸福与欢笑的旅馆。 拍拍双颊打起精神走进旅馆后,眼前的景象让罗伦斯看傻了眼。 因为赫萝头上盖著湿毛巾,满脸通红地躺在大厅地板上。 「罗伦斯先生。」 说话的是兔先生。他外表有点喜感,若在城镇里见到了,或许会觉得他是一边玩沙包,一边向小孩兜售甜面包的人吧。 或许也因为如此,他替咿唔的赫萝用毛巾搧风的模样,简直像节庆时的喜剧一景。 「怎、怎么了?」 「没什么,就是在浴池里和赫萝小姐拚酒,结果……」 结果喝得太多,被烫熟了。 替客人助兴固然是件重要工作,但醉倒可就得不偿失了。 「喂,赫萝。」 看来赫萝还有意识,一听到罗伦斯叫唤就微微张开眼睛。在旅途中、开了旅馆以来,她已经这样烂醉过好多次。 「……水……」 看著那眼泛银光,小声呻吟的模样,让罗伦斯不禁叹息。 「我来处理就好。」 即使这么说,兔先生也认为自己让赫萝喝过头有部分责任,显得很过意不去,最后还是道个歉离开大厅。 罗伦斯再叹一口气,跪在赫萝身边拿起水壶。 完全空了。 「你到底喝了多少?」 赫萝张口想说话,结果打了个大酒嗝。 「乖乖躺好,我去打水。」 就在起身时,赫萝说话了。 「……咱……赢喽……」 罗伦斯错愕一愣,最后失笑。 「招待客人的人,怎么能赢呢。」 「……大笨驴。」 话刚说完,她又打了个大嗝。 罗伦斯唏嘘地拿著水壶往厨房走。看赫萝那样子,今天的工作又要全落在瑟莉姆身上了。 昨天采的蕈菇,需要晒乾或盐腌等处理,栗子也要在长虫之前煮起来,泡进蜂蜜或晒乾磨粉。想著想著,进了厨房后才发现里面有群人卷起了袖子忙进忙出。 「喔,罗伦斯先生?」 「你们这是……?」 「啊,要水是吧。」 其中一人没听见他的疑问,一把接下水壶。 「哎呀,赫萝小姐真能喝,连我们之中号称千杯不醉的也一下子就输了,现在倒在房间里呢。」 那人就这么哇哈哈地笑著往后院的井口走了。 罗伦斯愣在原处,不知道该怎么对厨房里备菜的人们开口。有的人在洗蕈菇,有的在磨岩盐,有的仔细剥下栗子皮,有的满身大汗地搅拌煮著蜂蜜的锅。 这当中,汉娜威风八面地到处下令。 「汉娜小姐,这是怎么了?」 汉娜耸耸她宽厚的肩,回答罗伦斯: 「他们说这是给灌醉赫萝小姐赔罪。」 罗伦斯听得嘴都歪了,摆出一副苦瓜脸,忙活的人却是抬起头,开心地笑了。 「因为赫萝小姐赢了嘛。」 「这是约好的事。」 「哎呀,她酒量真是太厉害了。」 这些赞美应该都是真心话,不过事实明显是赫萝拿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当赌注,和他们拚酒。这样就有藉口白天喝酒,一举两得。 足见她自称贤狼的狡诈之处。 「罗伦斯先生,久等了。」 接下水壶道过谢,罗伦斯补一声:「意思一下就好了。」就离开厨房。 拿著透来冰凉水温的铁水壶,罗伦斯在走廊寻思。最后忽然想到些什么,没回大厅而直上二楼,见到两个少女勤奋地扫著地。 「哎呀,罗伦斯先生,您好。」 感觉上,她们都是举止优雅的人,只是在旅途上作修女打扮。外表比赫萝年长,又没有瑟莉姆那么拘谨,像是城镇庆典中会举蜡烛吸引年轻人注意的女性。 记得昨天的酒席上曾提到她们是姊妹。 「……两位该不会也和赫萝赌了吧?」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愉快地微笑。 「我们本来就是不找点事来忙就浑身不对劲的人啦。」 她们虽穿著长袍,却卷高了袖子,下襬粗鲁地拉起,绑在膝盖高度。这般随性的感觉很健康,同时露出的腿又细又长,显得青春洋溢,让罗伦斯看的小鹿乱撞。 幸好赫萝在楼下睡觉。 片刻,两位少女扫完灰尘,满意地望著走廊说: 「听说还需要扫烟囱的烟灰,还有暖炉里的柴灰。」 「银器需不需要擦?我很喜欢磨亮东西喔。」 「我们一路上都闲到发慌。哎,终于能扫个痛快了。」 这开朗的两人和赫萝跟缪里都不同,似乎是真心喜欢工作。 而且她们不仅将走廊擦得亮晶晶,也知道要开点窗换气。动作如此迅速确实,似乎很惯于打扫大房子。喜欢擦银器,让罗伦斯想起她们是鸟的化身而感到理解。森林里的鸟巢每个都是体面又漂亮,镇上有人珠宝失窃,也会先从附近树上找起。 可是让客人打杂感觉还是怪怪的。想到应该做这工作的人喝得酩酊大醉,又更过意不去了。 不过既然她们觉得与其闲著不如工作,随她们高兴或许才是正确选择。毕竟旺季过去,村里一个乐师、舞娘或杂耍员都没有,没得消遣。 罗伦斯苦思一会儿,最后这么问: 「……这样真的好吗?」 两名少女对看一眼,相当雀跃地回答:「那当然。」 扣除和赫萝拚酒而醉倒在客房里的两人,旅馆一次得到八个勤劳的帮手,变成一场意外的大扫除。 原本是罗伦斯该做的粗活全由他们分担,瑟莉姆需要做的事情少到能经常看到她无所适从地到处晃。最后她发现记帐只有她能做,便回到帐台核对收支帐目了。 罗伦斯在客厅坐在赫萝身边,一面看著这些人一面拨火。赫萝的醉意似乎退了不少,表情不再痛苦,发出舒爽的鼻息。当著众人的面睡成这样,也不用谈什么颜面不颜面了。 替她拉起因翻身从肩上滑落的毛毯,拨开黏在脸颊上的发丝,狼耳痒痒地抽动几下,她又继续打鼾。 虽然她有机会喝酒绝不放过,同时推卸麻烦工作的歪脑筋也教人不敢领教,这样睡著以后倒还挺可爱的。 客人们在闲暇时大批来到,原以为要一路忙到冬天去呢。说实在的,这是得感谢赫萝的歪脑筋。 因为他们努力工作,自己也会有更多时间和赫萝相处。 罗伦斯对赫萝傻呼呼的睡脸微微笑,视线转向暖炉。早上下的一整根木桩依然是慢慢地烧著,有种会永远烧下去的感觉。 这里是纽希拉,由泉烟与乐器旋律所守护的宝地。几百年来不曾受大乱波及,为人们提供温泉与欢笑。有人称这里为梦幻之地,也有许多人为实现这称号而努力。 不过,在这里也不可能摆脱所有现实。 罗伦斯叹息,是因为明知如此,双眼却为泉烟所蒙蔽。噩耗总是说来就来,会有个服装笔挺,长相严肃的使者用戴著白手套的手开启信封,朗读讣闻。除了聆听以外,能做的顶多只有摀起耳朵吧。想到这里,罗伦斯往睡得正甜的赫萝看。 赫萝害怕的命运,就是这样的东西。 寒风会从泉烟另一头突然吹来,而且专挑穿厚衣御寒的习惯早已淡去的时候。 罗伦斯默默注视自己的手,忽而想起艾莉莎写的那封信。 他抽出在怀里放到现在的信,开封来看。 劈头就是拘谨的问候文,让她那张有双美丽的蜂蜜色眼睛,却总是心事重重的脸孔立刻浮现眼前。然后是平淡的近况报告,说她生了第三胎。 最后是期待下次再会。 短短的一行话,肩负了这封信大半的意义。 可能是因为训起话来滔滔不绝的艾莉莎,平时不太会说话的缘故吧。 期待下次再会。 在寒风吹枯每棵树之前。 「唔~~……」 赫萝的呻吟让罗伦斯回过神来。 翻身时脸撞上罗伦斯的脚,因而清醒。 「怎么,是汝啊……」 「以为是一大块烤肉吗?」 罗伦斯苦笑著以指背抚过赫萝的脸颊,尾巴在毛毯底下晃了两下。 原以为赫萝抬头要爬起来,结果她直接靠到罗伦斯脚上,蠕动著调整舒服的姿势,看来是一丁点起来工作的念头也没有。 虽然最后旅馆的事务进展是比赫萝动手快了好几倍,不过那单纯是她歪脑筋的结果。这么放纵赫萝实在不太好。 罗伦斯叹一口气,手往赫萝背上伸,要叫她起来时── 「信上写什么呀?」 手停下来,是因为赫萝的声音比想像中清醒得多。那是没有一丝醉意,贤狼赫萝的声音。 只是她的态度并不像是因对方是女性。再说,赫萝也很清楚艾莉莎是个多么循规蹈矩的人。 罗伦斯放松要推赫萝的手,放在肩上。 「前面是敲也敲不破的死板问候。」 一口气后。 「最后说期待下次再会。」 以前他过的是总会这样挥手告别,不再见面也是理所当然的行商生活。 总是放心不下缪里的原因,或许就出在这里。 「想去找她吗?」 赫萝的头枕在罗伦斯脚上,看不见表情。 但不知怎地,罗伦斯觉得她已经睁眼,正盯著地板看。 无论她为何这么问,答案都只有一个。 「我怎么可能去啊。」 无论想不想,事实上就是去不得。 即使旅馆有瑟莉姆帮忙,客人多时也不晓得是否忙得过来。况且接下来,还会有客人从瑟莉姆的哥哥所开的巡礼旅舍来到纽希拉,光处理眼前杂事就快要没时间了。这样的生活还会一直持续下去。 然后时光飞逝,一转眼就来到不敢妄想离开这片土地的年纪。某天某个人,或是其中一个客人敲响旅馆的门,说道: 我这有封给罗伦斯先生的信…… 这就是人的一生。世界是那么地宽广,路却很窄。 能够照料的只有双手可及的范围,而那样或许就已经够奢侈了。 罗伦斯摸摸赫萝的肩,而赫萝深吸口气,吐了出来。 「汝老是在担心缪里,也想见见她呗?」 抚肩的手停了下来。 「咱也听说马来这里做什么了,不难想像爱操心的汝会顶著什么脸回来。」 容易把未来想得太黑暗的人不晓得是谁喔。罗伦斯虽想这么说,不过赫萝的耳朵含著笑意似的抽动,表示是她是故意那么说的。 可是,罗伦斯无法因此就重拾笑颜。 因为他还不知道赫萝为什么要那么说。 「……有时候,想疗伤得先把脓水清乾净。你是这样才故意用力挤我的伤口吗?」 「大笨驴。」 赫萝翻过身来。 泛红的琥珀色眼眸,温柔得令人胆怯。 「咱啊……」 说到一半,赫萝的眼从罗伦斯身上移开。 接著突然嗤嗤笑起来,大病初愈般费劲地撑起身体,倚上失措的罗伦斯。 「喂喂喂,你这是──」 赫萝的态度不是怒也不是哭,更不是无奈,使罗伦斯倍感疑惑,半蹲著抱住赫萝。 也许是酒与温泉让她流了不少汗,比平时更浓的香气搔弄鼻腔。 赫萝头埋在罗伦斯胸口,要把自己气味擦在罗伦斯身上般转了两次脸。 「缪里走了以后,汝好像太宠咱了。」 「这……」 这是无法否认的事实,但若承认了,赫萝的指甲说不定也会刺进背里。 完全驯化的罗伦斯不知怎么回答,而赫萝似乎连他这个反应一起笑。 「呵呵。咱挑上汝,还真是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你买到好东西了。有点自卖自夸就是了。」 罗伦斯的话让赫萝晃了晃耳朵尾巴。 发痒似的笑了一会儿后,赫萝态度一改,离开罗伦斯。 并轻声说道: 「这样不公平,咱也要给汝报恩才行。」 赫萝看著罗伦斯依然迷糊的脸,露出一个大微笑。 那是尖牙醒目,爱恶作剧又有点诈,心底却比谁都更像个专情少女,罗伦斯最爱的赫萝的笑脸。 「汝啊,去旅行呗。」 从那张嘴蹦出来的话,让罗伦斯诧异得不得了。 「……咦?你在说什么啊……」 「跟汝听见的一样。我们已经在这待了十年,在人世里算长的了,偶尔到外地走走也不错。再说,汝那颗傻脑袋只知道担心缪里,让汝先安点心对以后也好。」 「呃……」 赫萝已经看惯那张说不出话支支吾吾的脸,耸耸肩说: 「汝想说旅馆怎么办呗?」 那当然啊!但罗伦斯只有动嘴巴,出不了声。 赫萝应该也了解经营与维持旅馆是多么不容易的事,而且比罗伦斯更明白那有多重要才对。 是有些旅馆老板步入晚年后就收起店铺,展开巡礼之旅。 可是现在这么做,未免也太早。 赫萝经常脱口说出一些极端的想法,而这次真的有点过头,会是醉言醉语吗?当罗伦斯终于皱起眉头,赫萝看穿他想法般竖起食指说: 「汝还是一样有眼无珠。」 「才没有。从以前到现在都一样,你想乱来的时候,我都看得很清楚。」 「哎哟?」罗伦斯回嘴让赫萝挺起胸膛。 而罗伦斯更加把劲地继续说: 「旅馆怎么办,收起来吗?少了我们,旅馆根本开不起来。要是重新开张,远方的客人不会那么快就来,至少要等上一年。这段时间我们要吃什么,货源也要重新找耶?拜托你也多──」 「拜托汝也多对自己有点自信嘛。」 罗伦斯闭起嘴,是因为赫萝的笑容就是那么深。 「汝把这旅馆弄得这么有声有色,客人各个都很高兴。尽管寇尔小鬼和缪里不在了,客人的评价还是没变。这里啊,已经建立起够大的口碑了。」 赫萝愉快又骄傲的笑容,让罗伦斯说不出话。 爱使坏又个性别扭的她很少夸人。 更别提对象是罗伦斯了。 「休息个一、两年,客人不仅不会生气,还会为咱们回来时能尽快开张出钱出力吶。」 有这么好的事吗……如此质疑的罗伦斯回想客人的模样。 绝不轻易做出乐观预测,是旅行商人的习惯。 可是赫萝的意思是客人就是那么喜欢这间旅馆,怀疑她的话,就等于怀疑她的自负。而客人实际上也很喜欢这里。 按道理来说,是可以理解赫萝的想法,但现实的问题使他难以赞同赫萝如此夸张的言论。 「就、就算这样……难道我们要把旅馆交给醉客来营运吗?要是没了我,瑟莉姆光是记帐就忙不过来了,汉娜也离不开厨房,不管怎么想都开不下去啊。」 理想乡纽希拉,其实是用一身泥泞的努力撑起来的。难道是太宠她,让她连这都忘了吗。罗伦斯质疑地往赫萝看,结果被她瞪了回来。 「大笨驴。所以咱不就挺身而出,示范一次给汝看了吗?」 「咦?」 赫萝看著错愕的罗伦斯,露出平时那张受不了的脸。 「汝一定是以为咱是想偷懒,才拿工作跟他们赌呗?」 她说的是白天的事吧。喝赢了他们,就要帮她工作。 「不、不是──」 吗?最后一个字,罗伦斯再大胆也说不出口。接著他察觉赫萝的想法,不禁叫出声来。 「难道你……!」 赫萝贼贼一笑,完全是贤狼的脸。 「即使咱在这呼呼大睡,汝爱怜地摸著咱的傻脸,旅馆的工作不是也做得比平时还好吗?」 那么老板夫妇出门旅游也一样。 罗伦斯也才刚目睹过他们的能力。 赫萝唏嘘地对哑口无言的罗伦斯叹气。 「咱的确是买到了好东西,可是汝也要好好想想自己究竟得到了什么呗?」 她又贴了过来,但态度不太一样,像准备缠绕猎物的蛇。 这阵子,罗伦斯经常需要照顾赫萝。 不过赫萝毕竟是赫萝。 「咱们是不能离开太久没错,但半年左右,他们也愿意吧。报酬就是淡季的自由时间。」 他们认为这里是心目中最理想的旅馆,不辞千里而来。 不相信这份热情,要怎么为这旅馆的魅力自豪呢。 「你喔……」 「嗯嗯?」 赫萝环抱罗伦斯,很故意地摇尾巴撒娇。 罗伦斯低头看著赫萝,除了笑还是笑。 「没什么,只是觉得你不愧是寄宿在麦子里的狼之化身。」 「喔?」 赫萝带著「咱就听听汝怎么解释」的挑衅笑容看过来。 「你细心保养了这么久,不结个大穗出来怎么行呢?」 赫萝睁大眼,嘴向横咧到底,露出尖牙。 「大笨驴。」 这三个字,罗伦斯已听过无数次。 他也觉得自己实在鲁钝。 因为都相处了那么久,还无法完全摸透赫萝的妙处。 「所以真的要去旅行吗?」 对于这个问题,赫萝是这么回答的。 「嗯,咱也好想看看孙子的长相吶。」 「唔、啥!」 看著张大了嘴的罗伦斯,赫萝贼贼地笑起来。 这家伙老是这样……在心中发牢骚的罗伦斯表情愈苦,赫萝的尾巴摇得愈开心。 「咱可是贤狼赫萝,汝就只有被咱玩弄的份。」 说是这么说,不过赫萝的脸还是埋在罗伦斯胸口。 喔不,就是这样才糟糕吧。罗伦斯这么想著,抱住赫萝细瘦的身体。 因为被这样的狼黏上,就再也离不开了。 「真是的,愈想愈可怕。」 罗伦斯认命地如此呢喃时,暖炉中的薪柴劈啪爆开。 这是发生于秋季的故事。 一段最美妙的季节中,最美妙的时光。 # 后记 好久不见,我是支仓冻砂。《狼与辛香料》竟也来到二十集了呢,实在感谢各位读者的支持。回想当年,预备的桥段在第三集时就已用尽,很担心不晓得怎么写下去。重启后的短篇集,起先也是库存的点子用得很高兴,到最近就变得像拧乾抹布一样,奇怪的是还真的拧得出东西。这条抹布是不是特别会装乾啊……? 很希望可以继续这样拧下去,而不把它拧破,还请各位多多关照。 在各位读到这篇后记时,小梅けいと老师的《狼与辛香料》漫画版最后一话应该也刊上杂志了。这边也花了十年以上的功夫,以上百话的篇幅描绘赫萝与罗伦斯的故事。轻小说的漫画版容易受制于动画化等各种问题,且原作愈长,也就愈难持续画下去。在这样的环境中,小梅けいと老师能够维持高水准品质画到最后,实在难能可贵,辛苦您了!市面上轻小说的漫画化作品何其多,我想我算是十分幸福的原著。这全得归功于替我和小梅老师牵线的O编辑大人! 难得这么感动,我也很想直接在这收尾,不过剩余篇幅还很多……更何况,《狼与辛香料》和《狼与羊皮纸》(应该)都还会继续下去呢! 说起这近况嘛,我胖了。来到人生体重最高峰,光是坐著肚子就觉得难受。夏天前慢跑和控制饮食维持得不错,导致后来疏忽,每天都是拉面、咖哩、咖哩、拉面的生活,转眼就复胖。现在又回到运动与麦麸面包的生活。然而话虽如此,写这篇后记的前一天我还是吃了长得像蛋糕的芝加哥披萨。真的很好吃喔!现在最想吃的是鮟鱇鱼锅,要放满满的鱼肝。鱼锅应该很健康才对。大概吧。我相信。 另外,由于最近没时间旅游,希望能在2018年内出门走走。算一算,日本的都道府县我已经去过大半了(路上经过的不算)。 还有很多诸如四国八十八所巡礼之类的事等著我去尝试呢。 同理,《狼与辛香料》的世界应该也有很多有趣的点子尚待发掘! 这次后记就写到这里,下次再会。 支仓冻砂 # 插图 ![](./插图/104593.jpg) ![](./插图/104594.jpg) ![](./插图/104595.jpg) ![](./插图/104596.jpg) ![](./插图/104597.jpg) ![](./插图/104598.jpg) ![](./插图/104599.jpg) ![](./插图/104600.jpg) ![](./插图/104601.jpg) ![](./插图/104602.jpg) ![](./插图/104603.jpg) ![](./插图/104604.jpg) ![](./插图/104605.jpg)